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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工作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工作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年)》、《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和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年)。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市民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为建设经济繁荣、城乡秀美、生态宜居、社会和谐的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年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任务是: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其中16岁以上城市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8%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每年完成抽样100人的体质测定工作。

3、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改善。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建成全市一流的体育中心。逐步完善农村基础体育设施,每年完成2个以上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个以上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开放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化格局。

4、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根据全民健身活动发展需求,成立体育运动协会,新增单项体育协会5个以上,每个单位、乡镇建有体育组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5、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6、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广泛开展学校、农村、社区、单位体育活动,实现健身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目标。组织举办县第七届运动会,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妇女健身比赛、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健身比赛、残疾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全民健身日”等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做好全民健身宣传工作,努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7、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制作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画,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节庆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社会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2、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青少年健身和运动理念。办好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3、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将城市社区体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做好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

4、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级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5、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6、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和体育设施。

7、办好群众性体育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组织举办好全县性综合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改革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办赛模式,简化形式,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勤俭办赛,促进广大群众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年)》,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体育主管部门安排使用的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加强关键领域和基础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保证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器材购置的经费投入;对于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2、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全民健身事业。

3、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自然条件,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城市建设要考虑居民出行方便兼顾健身、休闲需要,建设更多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提供多种便利条件,促进居民体育健身活动。

4、提高各类体育设施利用率。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使用效率。实行全方位开放,防止公共体育设施被挤占、挪用。

5、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依托业余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县级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组织。乡镇要建立健全体育组织,各单位工会要支持职工体育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6、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五、成效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中的难题,解决碰到的困难。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予以落实。县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