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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廉洁从税工作通知

国税局廉洁从税工作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的通知》(税总发〔2013〕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总局制定的“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十条规定,是税务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清廉”上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到“三个禁止”、促进廉洁从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三个禁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

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省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健全、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抓紧制定落实《通知》的具体措施。措施的制定要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努力构建严肃纪律、廉洁从税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抓好《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把执行情况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三个禁止”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性质的,依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执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