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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各村、各有林单位: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的实际情况,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年春季及清明节森林防火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各项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工作。

各村、各有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艰巨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积极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区域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管护责任,使森林防火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消除死角、盲区。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落实,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扑火措施落到实处。对因行政领导负责制不落实,出现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的落实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悬挂防火标语、防火旗、过街横额等形式,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增加宣传教育的深度。要以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防扑火基础常识为主要宣传内容,让广大群众受到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扑火知识及安全避险的技能,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自救能力,从而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要强化火源管理,全力做好野外违规用火管控的落实工作。

各村要将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做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管住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严格审批用火,严禁炼山造林,充分发挥护林员的管理力度,加大巡护力度和打击力度,重点地段和部位要专门看守,严禁一切火源进山入林。对痴、呆、傻、幼人员要落实负责人员,加强管护。对违反规定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积极备战,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职责分工和防火预案,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扑火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及时补充和检修各种扑火机具、物资和设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集中兵力、快战速决,实施科学指挥和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伤亡事故,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要加强调度,全力做好值班值宿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村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保障火灾监测和信息的畅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书记、村长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发生火灾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因违反各项制度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重大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