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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农民促收计划

县政农民促收计划

为促进全县农民持续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根据省、市农民增收促进计划,结合我县“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意见,特制定农民收入促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定增势、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结合县委次党代会精神,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连片推进为引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扶贫攻坚,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年末,全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2970元,比年增加6990元,增长116.9%,其中年年均增长16%。构成农民收入的各部分,按照其基数和潜力,分别确定相应的收入增幅,并将增收任务分解到县级有关部门(见下表)。

三、主要途径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既要深挖农业内部潜力,突出特色和优势,发挥两个带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又要巩固农村劳务开发成果,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还要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一)大力发展种植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紧扣农业科技创新和粮食安全两大主题,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积极发展种植业。一是抓好项目工程。推广“千斤粮万元钱”、“吨粮田五千元钱”等项目工程,到年,全县建设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10万亩。二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抓住柑桔、黄花、花椒和生猪“3+1”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到年,带动全县发展优质柑桔产业基地20万亩、优质黄花产业基地10万亩、优质花椒产业基地10万亩。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年,每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00万亩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2000口,新建设施农业1万亩,新修便民道400公里,修复、改造、新建提灌站40座,到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水平达到42%。四是加强农业品牌保护。加强全县86.6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证利用和保护,全力打造“黄花”、“渠江甜橙”“贵福大米”等区域品牌。到年,全县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3个以上,创建国家、省、市级品牌和商标5个以上。

(二)突出发展畜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升级为契机,以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发展优势畜禽产业。巩固发展生猪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明显的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小家禽,不断提高畜禽良种比重。到年,生猪三元杂交面达90%以上,禽良种面达90%以上,羊良种面达90%以上,牛良种面达50%以上。二是推进养殖示范工程。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力争全县生猪规模养殖比重年达65%左右,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占总量的60%以上。三是构建风险防范体系。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抓好牧草、乳业发展。到年人工种植优质牧草及饲料作物6万亩,处理利用农作物秸秆35万吨,奶牛良种覆盖率达70%。

(三)突破性发展水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为抓好,全力抓好无污染渔业的突破性发展。一是稳定发展稻田养鱼。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传统养殖模式,稳定稻田养鱼面积,每年推广标准化稻鱼轮作面积5000亩以上。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以“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名优特色水产养殖为抓手,大力发展黄颡鱼、鲶鱼、泥鳅、乌鱼、鲫鱼、草鱼等良种养殖,鼓励业主及养鱼能手开展岩原鲤、青波、青勇、白甲、中华鳖等名优品种养殖。三是着力发展休闲渔业。围绕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积极开展以鱼为主的餐饮业和休闲垂钓、乡村观光旅游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基地和示范区建设,拓展渔业功能,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加速发展林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实施绿色富民产业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产业。一是加快特色林产业基地建设。突出抓好短周期木质原料林、竹林、生物质能源及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到年,新建林产业基地21万亩。二是抓好林业立体经济发展。重点引导林农发展林果、林菌、林药、林草、林粮和养鸡、养猪、养兔、养牛、养羊等林下种养殖,到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林下养禽年出栏数突破500万只、养畜突破50万头。三是加快发展林产品加工。鼓励农民开展竹席、竹筷、木竹片等林产品初级加工,着力推进林板家具一体化,不断提升人造板、木竹家具、青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果的精深加工能力。到年,培育和新发展青花椒精深加工企业、木竹加工企业各1家,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家以上,林产品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

(五)纵深发展劳务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开发劳务品牌结合的长效机制,重点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每年培训农民工9000人以上。二是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和农业园区建设,借助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发展,利用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扩大劳务市场。巩固扩大省外和境外劳务市场,在“”末的基础上,每年递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0人。到年,全县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超过40万人。

(六)加快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结合优势特色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以农村体验、农业观光、农业休闲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推动“林农乐”、“渔家乐”发展。到年,全县生态旅游示范景区达到10处,发展规模“农家乐”30个。二是把家庭手工业发展作为助农增收的重要途径。鼓励农户从事具有地方特色的竹编工艺品、针织品、绣制品等产业,发展与本地企业产品配套的农村家庭手工作坊。三是引导农户承接产业延伸和进入商贸流通。鼓励和支持农户承接服装、皮革、家具等加工企业的前端简单工序,为加工企业的某一个生产环节代工;鼓励农民从事餐饮、娱乐、商品营销、运输服务,增加收入。

(七)切实增加资产性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推进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经营承包地,广泛开展农户间的土地流转。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林权的有偿流动,积极扶持发展林业大户。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放宽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采伐和非林地林木采伐限制。三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户的补贴;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实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四是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以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为引领,加大贫困山区、水淹区扶持力度,突出项目驱动和产业带动,促进农民增收。到年,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280元,比年增加224元;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760元,比年增加59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农村基础建设,发挥硬件改善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开展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二是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加快现有机电提灌设施修复改造步伐,继续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三是以全市推进“3+10+1”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刘家拱桥水库建设步伐,尽快完成白兔、大义两座水库前期工作,力争年前全面开工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灌溉能力和防涝抗旱能力。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编制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生态县建设规划,抓好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发挥资金投入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建立“三农”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确保每年财政对三农的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推进“三农”财政支农机制创新。围绕农村发展重点,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在“渠道不改、用途不变、性质不变”的原则下,整合项目,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切实发挥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的合力效应。

(三)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两个带动”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把“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作为根本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一是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积极参与,带动一批助农增收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发展,提高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积极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增强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强化组织联结作用,增强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功能。

(四)健全农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发挥科技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完善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创新平台,突破研究良种繁育、标准化种养和精深加工等核心技术,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的步伐。二是完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加快经营性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技推广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吸收和消化一批市外、省外先进生产、加工技术,提升我县农业发展水平。

(五)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城镇化助农增收的促进作用。一是利用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对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就业或稳定收入来源的进城农户,制订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就业、社保、医保、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问题;对进入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在从业许可及税收上给予优惠支持。二是支持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农户开展住房出租、兴办小型旅馆等,增加财产性收入。三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引导资金、人才向农村加速流动,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民收入促进计划”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细化单项促增方案,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发展项目规划到村,增收目标、增收门路锁定到户,增收政策扶持到户。对贫困农户统一制订帮扶计划,定点帮扶,确保增收目标实现。

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县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研究政策措施,推进农民增收工作;农口各部门要认真实施“专项促进计划”,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制订和落实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税收减免、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县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在金融信贷方面研究支持措施,扶持农村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