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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行政考评方案

县政行政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维护社会公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分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2、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

3、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迁西县依法行政考评细则》(附件2)。

四、方法和步骤

依法行政考核采取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自查自评。各单位按照《迁西县依法行政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2、集中考核。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抽查、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进行。请各被考核单位于12月中旬前做好迎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1、领导评议。由考核牵头单位向县政府领导呈报《迁西县依法行政评议测评表》,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值为评议总分值的50%。

2、社会评议。由考核牵头单位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人数不低于30人),通过填写《迁西县依法行政评议测评表》,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值为评议总分值的50%。

五、计分方法

依法行政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分值占依法行政考核总分值的70%,评议分值占依法行政考核总分值的30%。计分方法为:考核分数×70%+评议分数×30%=依法行政考核总分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的实际检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协调联动,积极配合。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为考核工作提供人力、物力保障,积极协助县政府法制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