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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会议议题计划

县政会议议题计划

进一步规范议题上会程序

加大议题合法性审核力度。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议题,主办部门必须提前征求县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严格执行议题报审程序。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暨县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对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暨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要严格按照公文程序报批,即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后逐级报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批示并呈县长审定。

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

严格会议汇报制度。会议议题原则上由主责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其他与会人员(副职领导)可适当作补充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一般议题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参加,不扩大范围,减少陪会现象。原则上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得列席会议。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县政府领导不能出席会议的,向县长请假。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和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能列席会议的,提前向县政府办主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列席会议。

加强工作沟通,做好议题衔接

做好与县委办的沟通与衔接。县政府常务会议暨县长办公会议议题需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的,要加强和县委办的沟通,按照决策程序适时安排上会。做好与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衔接工作。按照程序和时间安排,对需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要事项,应提前安排。

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把会议决策事项作为督查督办重点,确保县政府会议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