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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冬春林业防火通知

县政冬春林业防火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地处大渡河流域干热河谷区,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面临形势:一是集体林权改革后,林权主由原来的集体组织变为广大林农,经营权放活后,管理难度增加;二是个别地方防火宣传存在死角盲点,“三进活动”流于形式;三是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实施后,森林面积进一步增加,林农交错,林耕交织,烧杂草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中高山乡镇个别农民放火烧山驱兽现象;五是未全面贯彻“打小,打早,打了”的扑火原则,没有及时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极个别乡镇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未制定防火预案或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七是暖冬和春旱气候导致高火险天气增多。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把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力争实现无较大森林火灾,努力减少一般森林火灾的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新《森林防火条例》,把护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护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突出宣传重点。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宣传教育,要深入机关、学校、社区、林区居民点、农户,开展全面宣传,对火灾多发区要做到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墙报、户户发放宣传手册。二是丰富宣传形式。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发放防火围裙、张贴宣传标语、群发短信、电视滚动播出等多途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县林业局和县文新广局每月不得少于2次电视宣传,乡镇制作、书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或标语、横幅不得少于5条(幅),各中小学每月森林防火课不得少于1节次或办板报1期。三是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要充分发挥交通、旅游、通讯等部门的资源优势,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四是力求宣传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正反典型案例,宣传护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护林防火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规范野外用火,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火源管理办法及各种规章制度。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要把林区坟地、农耕地、自然保护区、林农交错区作为防控的主战场。在高森林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地段要落实好管护人员,明确责任。二是林业员、巡山护林员等防火第一线人员要按时上岗到位,加大监测巡查力度,要管理好边远吊角户、砍柴割草人员。三是要对痴、呆、傻、精神病等特殊群体进行梳理,并落实好专人监护。四是在春节、清明节和防火戒严期,要增派人员对重点地段进行监管,排除一切火险隐患。

四、严阵以待,充分做好扑火准备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戒备,制定完善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时刻做好扑火准备。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做好整组训练和培训工作,提高扑火队伍的应急能力。各乡镇、村、组要组建基干民兵扑火队和群众义务扑火队,把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物资、后勤、交通、通讯等认真落实到位。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组织扑救,坚决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原则,及时扑灭山火。在扑救工作中各乡镇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扑火安全放在护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在扑救山火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早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严禁动员残疾、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山扑火。

五、严格值班值守,完善护林防火体系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落实指挥部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免费森林报警电话的接警处置工作,确保其通畅。各乡镇要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强化工作衔接,严防出现工作空档;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联防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整合力量,把乡镇地震观察员、汛期巡查员、驻矿安监员、巡山护林员整合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实行定地段、定任务、定人员、定面积、定制度、定奖惩的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坚持巡山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发现火情要及时准确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按信息报送程序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加大工作检查,确保防火期安全

县目督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监察局要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工作。一是在春节前检查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宣传动员、工作部署和防火第一线人员的上岗到位情况;二是在高火险期检查火源管理、扑火准备、值班等情况;三是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深入高火险区域进行检查督导和巡查,再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止松劲麻痹情绪,确保平安度过防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