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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干部作风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群众评议干部作风活动量化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评人员

分局全体在编干部、职工。

二、测评的对象

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测评时间

2013年9月2日下午15:30分

四、测评的形式

经研究,分局决定采取集中统一测评方式开展测评活动,即在分局三楼会议室由主持人做填报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后,发放《市工商局评议干部作风量化测评表》,由参会的干部职工以无记名的形式现场打分,尔后投入票箱,由监察室工作人员收集、汇总、统计。

五、测评要求

1、参加测评人员在测评过程中,要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测评对象按照测评内容严格进行测评打分;

2、被测评对象不得以请客、送礼、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向参加测评人员做工作,以取得好的测评成绩;

3、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人员参加测评的组织领导工作,无特殊情况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