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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化工及集贸市场整治通知

小化工及集贸市场整治通知

整治内容

(一)小化工专项整治

1、整治范围:属于甲、乙类生产、储存单位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整治重点:①是否依法取得消防手续;②重点部位管理及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落实;③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⑤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风、防爆泄压等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⑦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二)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1、整治范围:现货交易和商品流通的固定场所(包含物流市场)。2、整治重点:①是否存在“三合一”的情况,商品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存放;②市场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③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是否到位;⑥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工作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部门积极联动,联合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排查摸底情况时间:(1)小化工场所:即日起至两会闭幕(2)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即日起至两会闭幕

2、集中整治阶段

(1)小化工专项整治:两会闭幕至6月31日(2)集贸市场:两会闭幕至7月31日

工作要求

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好整治警力,在对小化工、集贸市场分阶段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定期“隐患回头看”。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对社会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有效地提升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进一步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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