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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安全生产计划

地级市安全生产计划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排查、专家检查、动态分析、登记报告、分级治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奖励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深化隐患排查系统建设。各镇(区),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建立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的长效机制。要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完成信息录入工作。要以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专家等技术力量,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分类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落实推进政策。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考评等结合起来,按照“未达标抓创建、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思路,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24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家化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建立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专家库成员、大型企业安全技术人员等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严格评审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关。四、加强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模式。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依法推进的轨道,着力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专业性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机构,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强化职业危害治理。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通过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着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源头治本工作力度。紧紧抓住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化监管手段,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关口,深入推进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等整顿关闭行动,坚决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强化源头监管与主动预防,运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职业危害等专项整治行动。化工整治:启动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让不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非煤矿山整治: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冶金整治:重点加强炉窑、熔融金属、煤气以及吊运等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烟花爆竹整治: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大力实施由专柜经营向专店经营。道路交通整治: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无牌无照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防整治:继续开展娱乐休闲场所和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整治:以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农用车辆、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和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营造“打非治违”的强大声势。镇(区)、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力度,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建立完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恶劣天气、事故高发季节等特定时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全面防范事故。依托12350举报热线、新闻媒体、有奖举报等有效渠道,建立“打非治违”的良性互动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强化安监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监管工作落实。将委托执法履职情况纳入镇(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快组建安监执法中队,大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围绕“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把安全服务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做到真情服务、高效服务。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作出贡献。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助推“人才兴安”战略。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同时,要积极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完善升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功能模块,满足行政许可、“三合一”平台数据对接、企业网上申报业务拓展等功能要求。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应用项目建设。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在安全标准化评审、职业卫生评价、隐患排查等方面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按时充实和完善包括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应急医疗等信息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并且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调用的协调机制,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保、卫生、安监、地震、气象、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演练等工作,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各镇(区)要确保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市住建、交通等部门一年要分别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