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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公室落实水利工程任务通知

民政办公室落实水利工程任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明年工作任务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108号)精神,全面完成我县明年清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经第4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切实推进截污治理工作

(一)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对曹娥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特别是梅澄区块截污管网建设,具备条件的要全部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条件的要严格实行达标排放;未能达标排放的,要实施限期治理,对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进行关停。

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偷排事件要查找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三江”流域(重点是新昌江黄泥桥、澄潭江田东、黄泽江石桥头等交接断面)的布点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制度。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行动,并逐步健全防治污泥污染的长效机制。

(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继续实施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建设,完成钟楼北村及鼓山新村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城区旧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的制定。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生态化分散处理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化。

二、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建设

(一)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清水河道建设长度60km,其中河道建设长度25km,农村沟渠建设长度35km,投入资金3800万元。

(二)农村太平塘治理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完成农村太平塘清淤、护岸、绿化等治理32座。通过农村太平塘治理,有效发挥现有的水域功能,为消防、治安提供应急水源保障,改善农村水环境,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继续抓好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曹娥江采砂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曹娥江流域采砂管理力度,以整治采砂、轧砂及洗山砂场为重点,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洗山砂场存在水质污染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对污水处理设施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停,确保全年新嵊交界处黄泽江长山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50以内,澄潭江下游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40以内,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

(二)河道长效保洁工作。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原则和“长效管理、提高效率”要求,切实抓好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成立城郊、澄潭河道堤防管理站,明确责任区域,并建立以“定责任、定河段、定人员、定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和考核制度。

(三)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新昌江(王泗洲大桥至望江山跌水桥段长1.98km)、潜溪江(元岙桥至新镜公路段长2.1km)、澄潭江(澄潭大桥至木勺滩段长1.90km)、沙溪镇蔡峰江长2.5km的河道堤防综合整治。

(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全年计划完成病险水库治理9座,其中小㈠型水库1座,小㈡型水库8座,投入资金1355万元。

(五)城乡垃圾治理工作。加强城乡垃圾收集及处理工作,加快推进长远岗、将作头污水外排工程建设,完成城区环境保洁方案的制定。组织开展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等主要河道沿岸各类垃圾及违法建筑的集中整治,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六)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做好“三江”沿岸畜禽养殖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全县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