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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期间流感防控制度

节假日期间流感防控制度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市*区城乡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和《*市*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认真贯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国庆节期间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流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区国庆节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综合协调节日期间联防联控工作,承担区领导小组节日应急联络工作。

2、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

3、区经贸局:负责协调节日期间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生产、储备、购置和统一调配。

4、区卫生局:负责节日期间全区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区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

5、区教育局:重点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甲流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6、*公安分局: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与甲流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查询,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必要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区财政局:负责节日期间紧急防控经费的落实,保证节日应急处置需要。

8、区交通局:负责对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的检疫和甲流疫情监测,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人员的运送。

9、区台办、区外侨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涉外人员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工作。

10、区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落实节日期间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团队游客和星级饭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

11、*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节日期间对甲流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12、区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负责保障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和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任务。

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市*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值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联系员名单详见附件4),保持通讯信息通畅,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甲流疫情。各部门应急机动队做好车辆、应急物资的准备,安排好人员轮休,确保24小时待命。

四、监测预警

(一)台一医负责节日期间甲流监测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校、宾馆、景区、交通工具、养老院等单位或场所出现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预警。

(二)各基层单位(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联络员,重点做好辖区内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学校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查报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统计报告。企业负责本单位员工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特别关注有基础性疾病者、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有流感样症状患者,并立即报告。

(三)特殊单位(敬老院、看守所等)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流感样病例与聚集性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大型活动主办期间,主办单位专人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各接待宾馆和旅行社每天对入住人员和旅游团队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四)交通部门分别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及公路、码头等场所进出人员,实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通报区疾控中心。

五、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在获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逐级向区卫生局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或特别重大甲流疫情要即刻报告区政府。

重大敏感事件,如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是出现学校、医院、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区卫生局要在接报告1.5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其中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应报告完整个案。

区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甲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本辖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人)做好甲流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响应的原则处置国庆期间甲流疫情,主要分公路、水路和旅游、学校等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具体见附件1、2、3)。

七、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一)疫情处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发热流感样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防控工作指导。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出现学校、医院、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指派区级专家组前往现场,协助指导防控工作。

(二)分级分类救治

对符合标准的甲型H1N1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诊治医院进行治疗。旅游团队可在当地宾馆实行,由区旅游局落实;需住院治疗的甲流病例要在定点诊治医院集中收治,必要时,区政府将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症病例要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中收治,组织相关学科临床专家组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120急救分中心配备专门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负责甲流病例的转运。

(三)医院感染控制

各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规范发热门诊,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接触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药品储备。节日期间,完成达菲、乐感清和莲花清瘟胶囊等药品的储备。

(二)通信保障。通信营运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应急通信保障,特别是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应急救援队的重点通信保障。

(三)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负责我区甲流防控经费的投入,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甲流疫情处置等经费。

(四)公众服务保障。依托*电信114号码百事通建立的*市*区应对甲型H1N1流感公众服务平台,及时为公众解答甲流防控知识,查询、转接区疾控中心、发热门诊、专家咨询电话,引导公众到就近就便的定点诊治医院就诊。

九、健康宣教

以欢度国庆节为契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区委宣传部协调相关媒体,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告知公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与区疾控中心联系,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