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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范文第1篇

转眼间,2022年马上就要到来了,2022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很多人期待的日子,大家可以选择回家探亲或旅游或休息,那么你知道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的具体公布时间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公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1、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7天,元旦1天,五一节5天,清明节、端午节各3天,国庆节与中秋节连休8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休。

以上法定节假日共11天。

2、带薪年休假

(1)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_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范文第2篇

节假日兼职工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举列说明,某职工月工资3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300%×1(天)=413.79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休息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200%×1(天)=27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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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范文第3篇

加班费标准如何确定

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今年的“两节”的假期可以细分为两类,分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其中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至3日,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9月23日、24日以及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为休息日。

对照上述规定,今年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9月23日、24日以及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八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此外,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具体折算时,应当按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例如,某职工月工资2175元,那么他的日工资基数就应该为100元(2175元+21.75天),小时工资应该为12.5元(100元÷8小时)。如果单位安排他9月22日(法定节假日:中秋节)加班1天,单位应支付的加班费就不能低于300元(100元×1天×300%);如果单位安排他在9月22日加班1小时,支付的加班费就不能低于37.5元(12.5元×1小时×300%)。

能不能以“补休”代替

跟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一样,用人单位能否以“补休”代替加班费也要区分是在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加班。由于法定节假日是亲朋欢聚、举家团圆的好日子,这种机会是平时很难得到的,自然显得重要和珍贵,节假日休息时间和平时休息时间的价值哪一个更高,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国《劳动法》仅规定了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调休,而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目安排的通知》规定,今年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因此,在这四天里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职工工资300%的劳动报酬,而不能以“补休”代替。9月23目、24日以及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既可以支付加班报酬,也可以安排职工补休。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

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 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范文第5篇

观点一:连续放假32天,真的很幸运

羡慕黄先生能够攒成32天超长假,并且可以一次性用完的大有人在。黄先生一年来节假日一天也没休息的确很辛苦,32天假中的27天都是他通过加班累计起来的,还有5天带薪年休假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很幸运的人。首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就是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后,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具体补休的日期还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当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职工还是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安排年休假也是如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人保部明确规定:《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据此,黄先生有5天年休假,但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可见安排年休假期,固然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随时决定休年假。否则,可能许多人不约而同选择同一时间休假,导致企业在运作上遭遇困难。这实际上赋予用人单位有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自。如果用人单位安排黄先生在去年下半年休年休假,他的计划就可能泡汤。

小贴士

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进新单位当年想享受年休假,首要条件是看他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有多少天。

据测算,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以上(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以上(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

观点二:不拿三倍工资,黄先生吃亏了

也有人对于黄先生的32天超长假不以为然,认为他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拿加班费而换调休,实际上是吃亏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知,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补休后则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必须按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不可用补休替代。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的标准也比休息日要高。这是因为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的。

现实生活中如果有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却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是用安排补休来替代,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给予纠正。所以黄先生的作为“32天超长假”并不值得羡慕,他实际上还是吃亏了。

小贴士

除了用补休和年休假等外,使用婚假也是外出旅游的选择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职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即法律并未规定婚假和晚婚假10天连休遇双休日时可相应延长。

现在不少单位有婚假须在领结婚证之日起多少日内使用完毕的规定。企业在规章制度中适当规定婚假使用期限是必要的,但应做到期限合理、程序合法。

观点三:不违法,但是企业应适当补偿

还有人说,《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为保护职工利益,如果员工主动提出宁要调休不要“三薪”,又与公司协商一致,同意这个“特殊要求”才是真正保护了这部分员工的利益。所以只要黄先生本人愿意,他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拿“三薪”,而宁要补休也无可厚非。但是最好是由职工本人提出补休方案。

另外,出于公平合理起见,这种情况下加一天班,补休时间是否可以适当延长?或者补休还是一天,公司可否另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都可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

还有的员工说:“我没有调休单,先‘预支’补休几天,以后再用加班补可以吗?”尽管一般来说,总是先加班后补休,但只要公司同意,“预支”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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