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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期间消防安全方案

节假期间消防安全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人、财、物流动频繁,诱发火灾的因素也相应增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十分繁重。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加大消防监督力度,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部队管理和执勤备战工作,为两节期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成员由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消防大队。每月底,由政府牵头,监察、安监、消防等单位参加,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三、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整治的范围、重点、目标及方法步骤案照《*县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覆盖优势,通过专题专栏、跟踪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确保节日期间传媒有较多的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继续抓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兼职教员队伍建设,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进一步深化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吸引更多的群众来参观学习。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疏散自救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依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通过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

(三)加强执勤备战,切实提高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水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官兵要克服困难,在保持队伍高度稳定的情况下,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从思想上、物质上、训练上积极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突出抓好执勤基础工作,组织官兵深入辖区和单位熟悉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等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认真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演练。要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取消一切休假,保证人员的在位率。加强对执勤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做到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四)加强督察,落实责任。县政府组织监察、安监、消防等部门将于元旦和春节前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大,诱发火灾的因素较多。各镇、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县冬防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地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严格队伍管理,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县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和公安部“五条禁令”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要认真分析队伍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堵塞各种漏洞,重点加强人员、车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主席的重要批示,杜绝违章违纪等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两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处理火灾等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性事件。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切实抓好重大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信息的报告及处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或误报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视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隐情不报、故意瞒报的,要从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