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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必修课程管理制度

学生必修课程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上海市二期课改的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倡导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进行学习,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每位学生个性、特长的充分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免修课程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信息科技、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等必修课程。

二、申请免修的学生应具备主动学习精神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并比较系统地自学完申请免修课程的相关教学内容方能申请。

三、高一下学期和高二整个学年有免修考试,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初提出免修申请并按时参加所申请免修学科的免修考试。

四、知识类学科免修考试试题难度略高于期末考试难度。语文免修考试成绩超过75分者,数学、外语(可以包括口试)、信息科技、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免修考试成绩超过80分者可获得该学科的免修资格,免修时间为1学期;音乐、体育等有特长的学生相关必修课的免修,必须先经教练和教研组的考核并向教育管理部推荐,免修时间为1学期或1年,由教育管理部备案。所有免修生由教育管理部颁发免修证。

五、学校要为知识类学科免修学生配备专人担任指导老师(即“导师”)。原则上由教育管理部推荐,免修学生在本年级的所有任课教师中自主选择,教师本人同意,学校最终认定。一名教师指导免修学生不超过5名。

六、在免修期间免修生可不参加该免修课程的课堂听课和完成课后作业,免修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利用时间,自我发展。在免修期间如有违反校纪行为将取消免修资格。

七、若以超过各学科免修资格成绩10分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可不参加该学科期中考试,档案中学期总评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其他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档案中学期总评成绩按期中考试40%、期末考试60%折算。音乐、体育学科免修生的期末成绩由相关备课组向教管部提供。

八、高二理化生政史地分层后,若选择某一学科的学生获得该课程的免修资格,该学生必须到合议课课堂听课和参加所有合议课程的考试。

九、鼓励免修学生创新和自主发展。免修学生要利用免修后的时空优势、根据自己特点制定免修发展计划,进行学科拔尖。

十、导师应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免修学生的引导、指导和教导,落实学生发展计划,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每星期必须指导免修生至少一次(1小时)并完成《免修生带教手册》,免修生考试成绩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成果将作为导师的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