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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受助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受助学生管理制度

1、根据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状况,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年级部核实、学校审核,按照“学生学杂费减免及助学金制度”,学校统一对困难学生进行下列几种情况的资助:(1)学杂费减免(2)助学金补助(3)唐君远基金资助(高一学生)(4)学校党员结对帮困(5)其他社会援助。原则上,享受上述一种,补助金额不等,视实际生活困难程度而定。

2、学校成立“践贤班”,所有受助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参加。其中,20名接受唐君远基金资助的高一学生必须参加唐君远班,活动情况与“践贤班”基本一样。

3、活动开展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家庭服务、与捐助者沟通联系、谈心活动等。形式上,可以有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也可以自己确定服务对象,但必须有记录证明。

4、学校聘请陈懿东老师为班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价。

5、每个成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对于不愿参加上述活动,思想品德表现差,经考核不及格的,取消享受资格。每个学期考核一次。开学初,由班主任布置任务,期末考核、总结。

6、对于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学校通过评选活动,给予表扬与奖励。

7、每学年初,每个成员领取并填写“奉贤中学受助学生社会实践情况记载表”,按照要求认真记录活动情况及有关内容。学期结束后上交“践贤班”班主任陈懿东老师。

8、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期间因家庭生活发生特殊变化的,由学校根据情况给予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