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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规范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信访条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逐步在全县普遍建立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解决有力的信访工作格局,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作好示范,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职责

政府各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负责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接待日期间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部门责任,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来访者,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接访领导干部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三、工作原则

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

四、工作办法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为:县人民政府领导。

(二)接待来访时间。

原则上为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和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五,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三)接待地点。

1.县便民投资服务中心或信访局。

2.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约访或下访地点由接访领导确定。

(四)接待来访安排、公示。

县信访局会同便民投资服务中心对接待群众来访进行安排,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同时,在来访接待场所公示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来访安排。公示内容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地点以及预约需参加接待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等。

(五)接待来访方式。

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次可由一名领导接访,或由相关部门领导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约访或下访。领导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并对每一件信访事项填写《*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签署具体处理意见。

(六)信访事项的处理。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和“六包”的要求进行处理。信访工作机构应指派工作人员填写《*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群众来访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有关部门应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接待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可召开信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再进行调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解决问题。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来访,由第一次接访的领导负责包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跟踪督查,加强协调,一包到底,直到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二)做好基础工作。县便民投资服务中心、县信访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一要周密安排。要结合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计划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期间的相关工作。二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接待前,要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接待中要做好记录、情况介绍、咨询等工作;接待后,要按照领导指示抓好落实。三要做好协调工作。领导因故不能接访时,县便民投资服务中心、信访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及时调整,确保不空岗。四要做好信访秩序的规范工作。对群众集体到县便民投资服务中心上访,要求县人民政府领导接待的,县便民投资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及各部门进驻县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选派代表进行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