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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财务规定

实用的财务规定

天津办事处财务管理流程规定

为了加强天津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财务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财务收支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即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授权天津办事处负责人审批,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制度规定,未经审批人签字同意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财务收支事项。

第二条每月25日之前申报次月的费用预算,需要认真填写《费用预算表》,特殊的费用需要写明使用用途;填写完毕后上报到北京总经理处审批。

第三条对于批准的预算内的开支,按第四条报销规定流程办理;预算外的费用,需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签字同意现金报销规定如下:

填写《请款单》

1、费用使用流程:费用申请人天津办事处负责人财务处领钱办理。

2、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请款单》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

1)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

2)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

3)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必须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形式付款,发票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并逐一列出参加人员及其所属部门;

4)其他发票也应注明开支内容、时间、地点等。

4、整理之后填写“请款单”包括:姓名、部门、用途、金额、附件张数等,经办事处负责人审核后,送财务部出纳员办理报销手续。

5、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支出凭证单”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

第五条购买任何物品必须需要填写《采购单》,单据需填写完整,不得有遗漏项目;购买物品后需要进行收货,填写《收货单》,方可入帐。,

第六条员工领用物品(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需在物品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天津办事处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现金、银行明细帐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总经理。

第八条此规定从2005年10月27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