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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全面、客观、公正的掌握村干部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成员、村经联社班子成员。

二、参评人员

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三、评议时间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年终,结合年度总结会进行。

四、评议程序

1、评议对象述职。

2、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3、驻村指导员发放测评表,讲明有关注意事项。

4、参评有人员填写《村干部测评表》。

5、驻村指导员回收测评表,并汇总公布评议结果。

五、评议结果运用

1、与村干部评先和报酬相挂钩,对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和村干部岗位补贴。

2、与村干部使用相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经联社班子成员的,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启动罢免程序。

六、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遮盖、不夸大评议对象的优缺点。

2、对评议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不以点盖面和以偏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