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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力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通知

政府大力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意义

生态原产地产品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融合了生态与原产地产品两个方面的重要属性,聚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取得国际社会保护的先决条件。当前,生态发展方式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和提升社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二、充分发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重要作用

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是提升产品品位。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优质产品的象征,发达国家市场对生态标志产品的市场份额一直保持增长需求,生态原产地产品能够赢得更大市场。二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生态性和质量优势,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和“含金量”,受到全球消费者的青睐。三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法律体系保护。四是提高通关速度,提升产品附加值。贴有生态标志的产品出口通关便利化,在欧洲市场畅行无阻,售价高出普通产品20~30%。五是提升标准化水平,破解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直接与国际生态标签制度对接,帮助产品在破解国际贸易壁垒和反倾销中赢得主动。按照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要求,目前,我市能够纳入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特征的有:芒果、块菌、烟叶、阳光红酒、苴却砚、大田石榴、国胜茶叶、库区鱼类、米易早春蔬菜、桑葚、油底肉、枇杷、咖啡、黄草樱桃、红格脐橙、草莓、务本油桃等多个特色产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发展空间。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地和主管行业优势产品,建立产品培育目录和信息库,有序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市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我市特色产品扩大出口和占领国际国内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工作目标

今年起,我市将阳光红酒、块菌、芒果、大田石榴、国胜茶叶、枇杷、苴却砚等7个产品作为首批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产品,力争全市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资质1~2类。

四、申报条件和流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规定及委托评定机构名单的通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主体包括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者生产者。申请主体需向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应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的意见。

(一)申报材料

1.《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

2.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确定产品范围证明文件,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

4.生产或形成时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元素。

(二)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对达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的生态原产地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授权申请主体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可根据相关条件申请延期审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验检疫局,负责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给予经济奖励。将首次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主体纳入品牌建设奖励资金支持范围。二是提供通关便利化支持。对于积极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外贸企业,或出口已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外贸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将其纳入“一企一策”进行帮扶,优先给予享受绿色通道、高等级分类监管等惠企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载体,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原产地保护相关知识,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提高使用生态原产地品牌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