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禁烧工作通知

禁烧工作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一)为强化对禁烧工作领导,办事处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各社区主任、城管办主任和分包社区的科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强化对禁烧工作督导检查,办事处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

办事处副主任任组长,督查科科长、城管办主任、分包社区的科室长为成员。督查组要经常深入社区田间地头巡查暗访,对社区禁烧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禁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今年的禁烧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各社区要精心安排部署,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充分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会造成污染空气、危害交通安全及引发火灾等危害;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将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公之于众,营造禁烧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使禁烧工作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强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居委会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居委会主任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禁烧工作负总责。禁烧工作实行办事处、社区、组、个人四级联动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户,考核到人。

四、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

农办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做好秸秆禁烧的疏导工作;城管办负责对落叶和垃圾等可燃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内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办事处禁烧工作督查组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禁烧工作管理机制,农办、城管办、督查科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建立禁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防范工作

办事处成立60人扑火突击队,准备必要灭火器材,配备灭火风机5台、灭火皮扫帚100把、铁锨50把等设施。相关社区也要成立30人扑火突击队,准备水泵、胶管等必要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六、坚持疏堵结合,落实综合利用

按照“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疏堵结合”的原则,以“综合利用、疏堵结合”为指导,积极推行秸秆青贮和秸秆直接还田,科学处理秸秆,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拓宽综合利用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保证秸秆回收利用率达到100%。

七、严格奖惩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2015年禁烧工作列入各社区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每发现一起焚烧秸杆、树叶、垃圾等行为的,将扣除办事处财政款额100万元,每增加一起将采取递增扣款,办事处将依照此规定对社区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