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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实施安排

秸秆禁烧实施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原则,严惩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为构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地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值班室)要24小时专人值班。市督导组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指挥调度力度,市政府设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担任。市环保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市地税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小企业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22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各抽调1部车,共7部车辆。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组织,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要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切实抓紧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建国60周年献礼。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共担的工作监督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要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县(市)区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包机、包地块,明确责任,一抓到底。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禁烧工作情况。要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和督导组进行监督检查。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查实情,督问题,每天定时向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特别是各级政府要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对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严重后果及处置不力者,监察部门将按照责任划分,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制定专项宣传方案,设立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焚烧秸秆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今年夏季不发生任何秸秆焚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