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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增强基层党建的意见

县委增强基层党建的意见

为全面提高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精神和市委《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实效为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各级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创新赶超、前移进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三个服务”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强化群众观念、转变服务理念,通过采取增加投入、增强力量、强化帮扶等措施,努力实现服务功能、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提升”。

突出“三个服务”:1、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发展上,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同步提高。2、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搭建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大格局。3、服务群众。深入研究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实现“三个提升”:1、提升服务功能。强化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和服务群众的基本条件,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构建“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的工作机制,形成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提升基层的工作局面。2、提升服务水平。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完善机制,以构建“四个工作体系”为重点,不断改进手段、完善内容、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建立健全规范有序、运转灵活、保障有力、常抓不懈的服务型党组织工作机制。3、提升满意程度。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健全为民服务制度,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衣食住行等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实现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满意。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以“落实责任、提供保障、加强队伍、强化考核”为重点的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点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坚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基层党委要建立经常性的发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其责任范围内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建立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运转最低经费保障制度。村党组织运转最低经费原则上按照行政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集体收入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村,由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予以补足;集体收入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的村,以提高绩效补贴等方式奖励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运转最低经费原则上按每千户每年1万元的标准确定,由县财政列支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运转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列支,按上述标准仍少于3000元的由企业补足。社会组织党组织运转经费,由社会组织参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做法予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运转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重大活动拨专项经费。二是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落实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为在职农村党组织书记办理养老保险,统筹提高其他村干部补贴报酬。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补助不低于2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3、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机制。一是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三高三强”标准,加大从致富能手、经济能人、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通过公开考选等形式,选派机关事业单位离岗和退休人员以及企业职工中的党员,回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大大学生村官选聘力度,利用三年的时间,每年选聘1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不断充实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力量。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可安排后备干部担任专职副书记。探索面向社会公开考选、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拔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二是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配备数量充足的专职党务干部。加强镇街组织委员队伍建设,新任组织委员必须至少具有1年基层工作经历。镇街党(工)委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人员不少于4人。完善激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落实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同级劳动模范的待遇。对任职时间较长的优秀党务干部优先提拔重用。三是选好镇街党(工)委“特聘组织员”。深化镇街党(工)委“特聘组织员”制度,选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镇街党(工)委“特聘组织员”。四是配强镇街党(工)委书记。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优先选拔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强的干部担任镇街党(工)委书记。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充实镇街党(工)委书记队伍。优化年龄结构,建设以35岁至50岁为主体的镇街党(工)委书记队伍。

4、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激励考核机制。围绕“五个好”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工作。大力培育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综合示范典型,为基层党组织提供示范和样板。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切实改进考核手段,杜绝重资料轻实效现象,形成正确的考核导向。坚持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单位和个人实绩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方面,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对上负责、对下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以“强化教育管理、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服务”为重点的党组织服务党员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认真研究党组织、党员的行业和从业特点,推行支部分类设置、党员分类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资源,加强党员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认真制定并落实党员轮训规划,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述学、考学、评学机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即时性、经常性党员教育,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充分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创新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的活动载体,畅通党员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积极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内民主机制体制的创新和实践。认真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党员荣誉感。

3、建立健全党内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制度,设立困难党员关爱基金,及时对生活困难党员实施救助;建立健全“四必访”(老龄党员必访、困难党员必访、病重残疾党员必访、下岗失业党员必访)工作机制,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完善和拓展党员服务中心功能,为党员提供组织工作关系办理、党内文件查阅、政策法规答疑、利益诉求收集反馈、流动党员联络等服务,营造出学习、活动、交流、互助的良好环境。

(三)构建以“搭建服务平台、组建服务队伍、打造服务基础”为重点的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1、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网络的服务平台。加强镇街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年底前所有镇街都要建成功能齐全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大厅)。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立为民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修缮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工程。对纳入市里规定的新建、扩建、修缮和配备办公设施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各镇街每年确定1-2个村(社区)作为全市党建观摩点进行打造,县里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具有示范意义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奖励。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未达到标准的,应采取租赁、购买或借用等措施解决。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活动场所。中小微型企业集聚的区域,应组建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组织活动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应整合单位资源,实现党组织活动场所共享共用。

2、建立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的便民服务队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组建、分类培训的原则,组织一批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党员干部成立便民服务队伍,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依托各种服务机构,结合服务项目合理设置岗位,组织党员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积极采取党员志愿者、义工队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3、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示范村。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形式,通过建设村级经营性场所、盘活村级集体资产、领办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二三产业等,实现集体增收。实施“百村经营性办公场所建设”工程,利用三年的时间,建设一批经营性办公场所,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具有示范意义的村级组织经营场所进行奖励。组织开展全县“村级组织经营场所示范项目”和“集体经济发展突破村”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构建以“整合城乡资源、实行互帮互助、促进统筹发展”为重点的城乡党建一体化工作体系

1、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镇街、一个村(社区)、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重点项目,每年集中驻村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0天。镇街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确定基层联系点。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一个村作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工作,每年蹲点驻村调研时间不少于2周。

2、坚持机关干部驻村帮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千名干部包村联户”活动,选派优秀机关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城市有条件人员到农村帮扶村集体创业。健全完善机关党员到所驻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能力。

3、坚持“城乡联建创五好”制度。积极创新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载体,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与包驻的村或业务工作关联密切的村进行组织对接,以强化对农村党组织帮扶为核心,联建共创“五个好”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机关所有党员干部参与的驻村调研和体察民情活动。县级医院和规范化学校、规模以上企业和城市社区党组织,分别与镇街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和村党组织开展联建活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4、完善基层党群共建制度。按照“党群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党建带群建,做到组织、队伍和阵地共建,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做到研究部署、督导检查、表彰奖励同步进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通过党群共建,同步提升基层群团组织服务能力。

四、组织领导

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是县委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分析新时期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抓出特色,务求取得实效。

(一)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工)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镇街党(工)委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龙头”,要把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把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纳入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作为党(工)委书记述职和基层党建标准化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街党(工)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列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整改单位,其中排名末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党建工作的责任人,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自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街、县直部门单位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三)统筹兼顾推进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作为推进其他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与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制体制建设、单位自身建设相结合,通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使“三服务三提升”工程特色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真正成为“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