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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植物调查报告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突出表现在:(1)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纳税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批准擅自作出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二)税收管理作为类风险

?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以及作为不当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其主要表现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完全执行征管工作流程、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审核不严、减免税概念划分错误、“双定户”定额程序不全、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款征收方式不统一、税率执行错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漏洞、纳税人只需履行备案手续的纳入了行政审批程序等行为都是其具体体现。

(三)税务司法渎职类风险

此类风险的界定应以《刑法》中关于税收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税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不查不问,对群众的举报听之任之,不认真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肆意进行偷逃骗税等犯罪活动;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护、政府干预、怠于暴露问题等原因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税务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国家税款和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以及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这两种定罪额度标准低,10万元以上的税款损失即达到立案条件,在日常税务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极容易达到这个税款额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税款流失的法律客观后果,另外对“徇私舞弊”这个前置条件司法解释涵盖范围非常广,且在目前司法实践掌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主观故意这个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节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是难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认定也不同,因此对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样极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即使没有徇私舞弊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正是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司法渎职类的风险已成为税收执法中最应引起高度重视和需防患的一类风险。

二、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税收执法依据潜伏执法风险

一是法律层次低。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3部,其余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律级次低、效力差,这给税务执法行为留下隐患,因为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情况。

二是实体法内容滞后。现行税法多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其内容老化,明显滞后。为此,不得不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作大量的解释、补充,每年各级部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数百期之多,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有总局下发的、有省局下发的,数量浩大、内容繁多、更新频繁、衔接性差,给税务人员学习和适用带来极大压力。如在ctais中对饲料、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企业进行免税核定时使用的分别是财税[2001]121号、财税[2001]113号、财税[2001]78号文件,但关于这三类企业的免税政策既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又有总局的、省局的,甚至一个部门有好几个文件,纳税人在免税申请时适用的是五花八门,也让税务部门在审批时难以适从,如果因为纳税人不适用财政部和总局的文件而不予审批,将承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此外,不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沟通,造成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即使适用文件正确,一旦执法行为引发讼争,由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不足,据此做出的执法行为,面临败诉风险。

三是《征管法》潜伏执法风险。《征管法》规定税务执法主体违反法律应承担责任的条款达12条。譬如,《征管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征少征税款”属渎职行为,轻者给予行政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立意很好,但后患无穷。“玩忽职守”与“工作疏忽”有时很难界定,任何导致税收流失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执法风险可想而知。

四是政策制定不科学。各级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国税系统的纳税评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纳税评估在政策适用上的问题,将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税务部门自身因素引发执法风险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税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思维方式落后于时代要求,法律意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为依法治税就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引发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法定程序。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能够引用高阶位的法律法规却引用低阶位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侥幸心理导致风险。许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最典型的就是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环境存在风险诱因

一是形势发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二是外界对税务工作的熟悉度和关注度增强考验着执法水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的完善,广大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注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人员任何损害纳税人正当权益的执法行为都可能引发行政诉讼,而且败诉率极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和纪检检察部门对税务行业的熟悉程度、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从近年来检察部门查办的涉税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税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矛盾多,成为一个高风险职业。三是地方政府行为增加执法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替纳税人说情,致使税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执法风险却由税务部门独自承担。

三、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税法体系,规避政策风险

税法纰漏产生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是规避风险的治本之策。一要提高税法层次。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税法的构成要素等必须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只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说明。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状况,大多数国家也都是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而我国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由税收法律调整的,其他税种都是由国务院的暂行条例调整的,在构成税法体系的形式结构方面,占主体地位的还不是税收法律,而是税收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其他税种的暂行条例修订升级,上升为法律,提高法律效力,减少执法风险系数。二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都是国务院*年制定的,迄今已近15年,为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了很多补充性的规范性文件,如与增值税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等,应把这些内容直接加进暂行条例里,逐步完善。

再如,《征管法》在对偷税处理时规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得税务机关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太大,一定范围内会对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响,应适当修改。三要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直接影响执法结果,制约执法效果。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是规避执法风险的需要,具体要求为:制发宜慎重,切忌过多过滥,税务机关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办法,须经法规部门审查,并深入基层搞好调研、研讨,对其可行性、科学性全面论证,防止出台与法律相悖、与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宜严谨、周密、清楚,力戒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产生歧义;政策宜稳定,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文件打架,让人无所适从;清理要及时,对过时、失效文件及时清理,公布废除,避免基层错把“鸡毛”当令箭,导致执法失当的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化解现实风险

要想打造平安国税,当好平安税收执法者,首先要有风险意识。一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为税务干部长期开设“法律课堂”,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税收执法人员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要端正执法观念。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税收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尽可能不给执法风险留余地。三要搞好风险预测。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涉税犯罪规律,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提高防范针对性;定期不定期召开税收工作评议会,邀请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对税收工作“把脉问诊”,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移动公司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近年来,移动公司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各部门都注意把落实职务犯罪预防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初步建立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机制。同时公司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的落实。

(二)决策制度初步建立

制定了对系统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作出全面部署,并按照该要求,逐步制定或完善相关的决策制度。

(三)重点环节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为了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部门权力运行及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从管理入手,积极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近年来,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等*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公司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础性制度方面,实行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等,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改革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使制度建设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必须看到当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不能完全适应,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当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乏整体性、超前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有流于形式,忽视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的倾向。在制度内容上,大多停留在口号式、说教式层面,停留在要求上和号召上,“不准”、“严禁”违反怎么办?禁而不止怎么办?具体措施跟不上。(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形式单一。就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状而言,多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只重年终效果,且多为对书面资料的验收,缺乏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

(三)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不能有效结合

目前的体制下,很多工作条块分割明显,一些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只重于业绩的增长,不惜采取不规范手段追求突出的工作实绩,错误的认为只要业绩上去了,其他都是一些小枝小节,无关大雅,甚至片面认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就会影响业绩增长,不推进,不支持,甚至处处干预、处处提防,人为造成党风廉政建设与业绩增长脱节、一些工作难于开展、一些案件难于深入查处的现象,甚至促成违纪行为一种名正言顺的保护伞。

(四)潜规则对正式规则的替代

公司人员众多,人员中难免存在着糊涂认识,认为“潜规则即规则”。许多人员认为,只要是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即使因滥用权力和资源而触犯了党纪国法也不应受到法律制裁和舆论谴责,这种腐败不但无罪,反而“有理”、“有功”。

三、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面貌、党员思想、时代潮流的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更加凸现,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屏障的作用,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要在制度建设的实效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强化功能作用的发挥。

(一)制度化建设与廉政责任制并举,强化廉政措施的实效性

要构建反腐倡廉宣教大格局为目标,围绕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廉洁自律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督查,激发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教育、搞好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建立廉洁从政长效机制;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集中进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充实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内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信访接待日工作,加大对信访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责任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公司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资金支出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开展评议与管理并重的廉政建设,实施考核形式多样化

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督查、奖惩、考评等工作机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意见》的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改变以往重评议、轻管理的现象,开展多样化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形式。

(三)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齐抓共管,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既做到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任务的安排都以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又注意廉政建设的严肃性,在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发现问题、毫不畏惧、敢抓敢管、对影响发展的人和事果断处理,对以改革和发展为保护伞违法犯罪的,要一抓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数占该类犯罪总数的60%,贪污征地补偿款人数占40%。

二、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三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村居干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主体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具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务条件。本院立案侦查的3件10人贪污案件中,10人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基本上是书记、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大捞特捞。如我院查处的某村原书记胡德坤等3人贪污一案,就是将国家填塘固基款50余万元套出,私设小金库,后将其中的10余万元私分,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和上访举报,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2、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的对象单一,都是在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将国家补偿给农民的的防汛专项基金和征地补偿款贪污私分。

3、从犯罪手段上看,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帐、集体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徐某某等4人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会班子成员,利用经办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管理活动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村民名单,套取征地补偿款10余万元予以私分。

4、从案件表现形式来看,多是串案、窝案。从目前查处的3件10人的贪污案件情况来看,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等多人共同贪污,没有一起是单打独斗的贪污,这也是发生在三山区村居职务犯罪一个最鲜明的特点。这一点也提示了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对村委会班子的监督是预防村居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5、从犯罪心理来看,主要表现为认为村干部很辛苦,待遇差,付出与得到不对等,于是,从心理上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有利益就想办法钻空子,打擦边球,侵吞国家财产,损害农民利益。

三、诱发村居职务犯罪的几个原因:

1、自身素质不高。在违法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中,多数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甚至还有小学文化程度,平时也不注重学习,不具备其履行职务所必需具备的专业和政治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水平较低,服务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意识陈旧,认为当村干部就是为了多捞钱,否则一年到头忙个啥。二是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薄弱,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正确区是非,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有的村居干部认为自己以劳务费的形式私分小金库,是解决村委会成员的福利,不认为是犯罪。

2、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通过对举报线索涉及的村财务的审核,发现存在着以下三点现象,一是钱帐不分,白条下账。普遍存在的是财务管理分散,村书记、村主任、会计手中一大把条子,报销时白条入账,导致村财务支出混乱。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备,有的村账目完全是口袋账,左手收钱右手支钱,甚至出现了村干部把个人的钱和村里的钱放在一起,混淆视听,最终导致账目混乱;三是资金管理混乱,收入不入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全流于形式,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村主任掌握着对村事务的决定权,随意公款吃喝,侵占公款用于消费送礼或私分。上述这些现象,给村干部侵吞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3、“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到位。两务不公开,导致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是群众无法监督,村居干部履行职务失去制约,暗箱操作。表现在发放征地拆迁中,补偿标准不一致,存在假冒村民名义骗取国家的土地补偿款;另一方面是群众对国家给予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款项的发放不清楚,容易引起猜疑,进而激发干群矛盾,由此引发的群众联名举报,集体上访等事件屡有发生。

4、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村会计受村主任领导,在实际的工作中受村主任的制约,很难严格执行相关的会计制度,不能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有的村会计与村干部同流和污,完全失去了监督作用。二是财务公开制度未落到实处,村委会只公开愿意公开的部分,很难让村民信服,容易形成新的矛盾。三是在外部监督上。上级管理部门对村居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地管理和制约机制,缺少严谨规范的程序。在款项的发放过程中,没有认真的核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115支,其中县级机关18支,共735人;乡镇97支,共1745人。

二、活动情况

我们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主题,结合家庭文明创建、社会综合治理,以及自愿参与、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原则,以“服务妇女、服务社会“为宗旨,对原有各类志愿者服务队进行全面整编,发动包括基层妇女干部、妇女骨干、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个体劳动者、家庭妇女等各界女性踊跃参加志愿者队伍,并统一以“中华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冠名,以系统、乡镇为大队,以单位(岗位)、社区、村(居)为支队进行编队、造册登记,形成纵横交叉的队伍网络。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需求建立不同分队,如巾帼环保志愿者队伍、家政服务志愿者队伍、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科技志愿者服务队伍、护绿志愿者服务队伍、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每支志愿者服务队建立服务制度、活动制度、联系制度、反馈制度,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情况记录、明确的成员职责和鲜明的活动特色。

三、主要做法

在开展“巾帼志愿者”活动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围绕妇联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形成具有组织特色的服务品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三下乡”访贫慰困活动,即向农村妇女送温暖、送健康、送科技;发动巾帼志愿者与社区内困难户结对,向困难户定期慰问送温暖;母亲节期间,开展“关爱母亲健康义诊”活动,县人民医院20多位巾帼志愿者为200多名农村贫困母亲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同时向广大母亲发放了1000多份女性保健知识宣传资料;各级协调小组都建立了扶贫联系制度,做到每个单位都有扶贫对子,切切实实为贫困母亲和儿童做好事,全县共200多位贫困女童得到了各巾帼志愿者队伍的支助。每逢新学年开始,各志愿者服务队都会及时将学杂费送到结对女童手中,“六一”节、“三八”节等节日期间,还组织了人员带礼品和现金到扶贫联系点看望结对的贫困妇女和儿童。针对尤其需要社会关爱的老年群体,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为敬老院的老人们送去各种服务,包括打扫、洗衣、做饭以及举行包饺子比赛等,让老人在其乐融融中感受来自大家庭的温暖。在新农村建设中,她们带头科技致富、整治环境、参政议政、帮困结对,如南门社区的“陈大街热线”等一大群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志愿者,进一步加强了巾帼文明建设,为提升妇联服务能力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四、基本经验

1.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大力倡导志愿者精神。通过宣传单、专栏、专稿等形式,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各类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的行列,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千方百计扩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活动意义。通过创新活动形式,搭建活动平台,将活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结合起来,与广大妇女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实际生活和生产需要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服务。

3.坚持抓重点,着力创品牌。除了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在大型活动、文明创建、绿色环保、扶贫帮困、社区服务等领域中的积极作用以外,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使志愿服务工作能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存在问题

一是队伍组织偏于松散。虽然我县巾帼志愿者队伍总体来说拥有健全的组织网络,但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自发采取组织招募的办法中,没有好的引导和示范,参加人员组织观念比较淡,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另一方面,志愿者服务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部分志愿者有随意参加的现象,自我意识不强,有时没有很好发挥成员应有的积极性,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在巾帼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服务领域不够宽泛。志愿者队伍都有着强烈的帮扶愿望,但是,由于没有深入的调查,往往会有部分妇女儿童没有得到切实的帮助。比如,巾帼服务队关注了环保、家政、科技、敬老等问题,但是对有些领域的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如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教育,弱势群体的帮扶等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三是活动的组织制度不够完善。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原则,部分志愿者队伍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计划不完善,没有统一部署的问题;另外,在服务过程中,有时因为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志愿者行动没能持之以恒,有时开展起活动常出现一阵风现象,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广。同时,有的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活动后,没有建立活动台帐。

三、建议和对策

1、抓住机遇,加大宣传。

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正兴起新一轮的发展热潮,这为我县巾帼志愿者队伍推进工作、开展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平台。我们要抓住有利机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使志愿服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充志愿服务工作的参与主体,不断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规模,形成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专业结构、不同行业分布的能够满足各阶层需求的注册志愿者队伍。

2、立足实际,拓宽领域。

巾帼志愿者行动是妇联组织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实践证明,志愿者行动只有立足实际,反映群众意愿,才能真正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才能在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上有所作为。同时,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以服务他人为目的的社会工作,检验这项工作的标准,就是看为社会提供了多少服务。因此,全县广大巾帼志愿者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这也是做好整个志愿者工作的中心。

植物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企业财务状况

“xx公司”于1999年11月成立,从事摩、汽配生产,现有注册资本118万元。至2003年10月止该公司累计亏损440万元,潜亏60万元,实际亏损500万元。经营期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44万元,销售成本786万元,管理费用239.9万元,财务费用223.7万元,销售费用1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万元,盈余公积虚挂23万元。2003年10月末资产总额1437万元,负债1819万元,所有者权益-382万元,资产负债率126%,目前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

由于xx公司领导层对财务管理意识不强,从企业建立之初就没有着手建立一套规范的财务运作机制,以至于在以后的发展和扩张中,使财务管理不可控制,几年来企业连年亏损,步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与其说是经营上的失败,不如说是财务上的失败。

主要有:成本管理失控,成本控制管理是企业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径,是企业求得生存的主要保障,xx公司从建立之初,没有建立一整套的成本控制制度,没有目标成本预测,也没有成本目标考核制度,造成经营当中成本管理失控,其一、原材料摊消不合理,主要原材料未用完不办理退库手续,使其材料在车间积压或混用,使成本不符。其二、自制模具所产生的材料消耗,费用,在各车间或工序领用时,不填用途或领用部门造成财务估计摊派,使其单位成本不实。其三、有的低值易耗品,辅助材料等未按财务制度建立有关明细帐或备查辅助帐,在计算时,一次性进入制造费用中,例:2000年1月份低值易耗品,2月份54号凭证中的电焊机,2月份58号凭证中电线等,未按逐月摊消,使当期成本过高。其四、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在核算过程中不按连续性造成成本脱勾。其五、外协加工费用摊派不合理,某产品需镀铬和烤漆后销售,单位价格8元,不需加工单位价格3元,直接进入产成品分配,造成部分产品成本加大,单位价格不实,给销售部门带来误导。其六、成品库设置车间内不符合管理制度,易造成混乱,材料库由库管员自填领料单,上报资料是自编表而不是原始单据,从而出现了成品库帐,材料库帐与财务科帐不相符。由于这各方面原因使产品各品种的实际生产成本不准确,无法对生产产品的品种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

事实上,“xx公司”经营期间累计销售成本786万元,加上潜亏的60万元,就已超过累计的销售收入844万元,不计算期间费用就已出现亏损,可见成本之高。这样的结果,在销售价格不能提高或者经营规模不能成倍增长或者产品结构不调整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生产销售得越多亏得越多。事实也是如此:00、01、02、03年的销售收入分别是:11万元、71.5万元、323.7万元、438万元,亏损分别是:15.6万元、104.4万元、155.2万元、141.5万元,累计销售收入844万元。累计亏损440万元(不含潜亏数,含盈余公积-23万元)。

二、财务状况分析

“xx公司”从1999年11月成立,至2003年10月止,经营期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44万元,销售成本786万元,销售成本占销售收入93%。累计发展管理费用239.9万元,财务费用223.7万元,合计464万元,占累计亏损500万元的95%,亏损500万元,挤占流动资金周转,费用的节约是效益增加的直接途径。预付帐款250万元长期不收回参与流动,又未见资金占用费收入,必须变相增加财务费用。固定资产净值698万元,占资产1457万元的49%,流动资金沉淀比重偏重。负债总额1819万元中,借款1532万元占84.22%,其中部分资金成本高达24%。

举债(借款)经营本是企业发展和扩张的一条捷径,但企业采取举债经营形式的前提是资金周转速度较好,利润率较高,这样才能为还债奠定基础。“xx公司”的实际情况是,2003年10月末的负债总额为1819万元,其中:农行借款就占1532万元,是负债总额的84.22%,而在资金运用上,固定资产净值698万元,亏损500万元,两项计1198万元,这部分退出流动的资金占负债总额的65.86%,资金周转缓慢势成必然。不到35%的资金流动难于承担84%的资金成本,高比例的举债失去了相应的利润率作保证,那么这个高举债很快就成为导致企业经营失败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凭证附件不齐、原始单据不规范、报审制度不严格,例:a、所付款项,无任何支、收单位或个人签字凭据。2000年1月17号凭、退股金110,000,00元,2000年2月42号、46号凭、付运费29,288,85元,付代收款30,000,00元,2000年3月17号凭、付材料款50,000,00元,基建款50,000,00元。b、有此物资采购只有经办人2000年3月7号凭购杂货一批,无物资回厂入库单或物资验收人签字,这是企业管理漏洞。2000年元月1号凭、购××yy摩托车配件制造公司90型汽缸头1526个,实际入库500个,还差526个未办入库,但91,560,00元货款已全付,财务帐上未挂任何往来。c、2000年3月16号凭,直接预付缸头款20,000,00元,无任何签字和收款单位凭据。2000年3月20号、40号凭、无任何领导签字和收款人凭据,直接在凭证上支付现金10,000,00元、20,000,00元。

2、不严格按现行权责发生制核算,说明财会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应收款421万元,其中:预付帐收304万元,内有250万资金划出长达19个月,又无利息收入反帐。

4、银行存款帐户未按开户行、帐号分明细,未定期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存在管理漏洞。

5、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每个产品品种没有实行目标成本制度,成本责任制。没有建立成本考核奖惩制度成品库帐,原材料库帐与财务科帐不一致,成本计算缺乏准确性。成本计算单元主要材料耗用量,无法对成本升降原因进行定量分析。例:2002年10月末,生产成本出现负成本125,576.89元,已完工未结转的模具修理成本35,851.69元未转入产品成本。反映出成本结转不规范。

6、虚做销售20万元(假发出商品),利息支出20万元,不及时记入财务费用而挂往来帐,汽车销售20万元,得而复失。合计60万元,实际是经营期间的潜亏。预付帐款(加工费)逐月支付,现累计13,500,00元,财务无任何加工费协议或合同书,长期挂帐,这样继续下去,给企业带来的也是一个潜亏危险信号。

7、2003年4月11日凭证,汇票汇出存款250万元,付给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公司,无请款单、无经办人、无领导签字,记“预付帐款”帐,时间长达19个月,至今未收回,也未见利息收入。发出商品,2000年12月25号、76号、89号凭中发内蒙摩托车237辆,成本价格为792,870,78元,2003年10月底结存594,267,67元/173辆,已冲销售198,603,11元,资金调计严重不合规。

8、2003年5月68号凭证,产品销售收入11万元。

9、借款利息未预提分摊,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均衡计算。

10、材料领料单填制不规范,有的无申领人、无用途。甚至出现库管员代填发料单。

11、记帐凭证的原始单据不正规,有的收入用缴款单或其他单据为据。

12、未建立半成品加工核算帐务。

13、借款单、收据、报销单的报批制度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传阅,保管不健全。

四、改进建议

××的摩托车和汽车生产是本市的支柱产业,对xx公司这样的摩、汽配生产企业,是一个机遇。xx公司经过加强财务管理、降低制造成本、降低资金成本,企业走出困境是有希望的。现针对“xx公司”具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附后。

1、盘活存量:及时清理收回应收款项;清理固定资产,对不用的固定资产变现。

2、加强银行存款管理;按要求分设明细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由会计勾兑,出纳清理未达帐。

3、编制资金计划(季或年)表,便于灵活掌握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调整借款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5、建立“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即:以市场为导向,成本为基础,盈利为目的。

6、测算每个产品的目标成本,对每个品种的制造成本准确计算,对亏损严重的品种暂停生产。

7、在掌握每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上,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对适销对路,盈利较好的品种要注意扩大生产。

8、建立建全各项成本管理制度,从材料购、消、存,到产成品入库、销售等整个生产销售环节制订相应的控制,稽核制度,严格执行。

9、建立成本目标考核制度。将目标成本层层分解到各部门、个人后,要及时对实际成本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人人参与成本管理。

10、以财务科为主,不定期对成本核算过程进行核对,分析差异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11、建立“一枝笔”审批制度,严把开支关。

12、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有合理依据,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