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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精选

时间:2023-10-31 17:17:23

哲学思想理论

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第1篇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门发展的科学。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各国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差异,其表现方式与内容也必然有所不同。每一个国家在一段时间都有自己的时代精神及其精华。改革开放的中国,其时代精神的精华就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核心的邓小平思想、理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是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分不开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由最先倡导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中国实际,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找到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思想指导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是革命成功以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思想。这种错误思想导致“”、“化运动”等一系列错误的经济政策,终于发生了“”,离开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粉碎“”以后,又提出“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邓小平批评“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提出要准确地把握思想的科学体系,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历史经验,确立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路线。以后,各种实践经验当中使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继续发展,在党的十四大上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实事求是”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第一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主观符合客观的能动的反映论的观点。其他如认识论、方法论相统一的观点,对事物作辩证分析的辩证思维也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自己的路”,这一思想路线是邓小平对思想的继承和创造发展的部分,也是整个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一切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实践的哲学。邓小平依据实践的具体发展,把矛

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理论提到了重要的地位。他的哲学思想也突出地表现了对主体能动性的重视,从而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发展生产力的思想是邓小平一贯的和论述最多的一个中心思想。科学的生产力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生产力理论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丰富和发展作出的贡献之一。生产力理论是唯物史观的基础。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作出了新发展。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提供了“生产力标准”的独特的判断标准。用“生产力标准”论来解决姓“社”姓“资”的问题。他提出“不搞争论”,因为抽象的争论得不出正确的结论。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和发展生产力的探索过程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和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很相似的。可以说,在一定的意义上,邓小平思想也是列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国在现代史发展中,有三次历史性的巨变转型。第一次是,孙中山指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孙中山以“三民主义”为思想武器,指导了反封建革命。第二次是以哲学思想为指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邓小平继承了中国的优良的革命传统,提出了以“改革开放”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路,这又是一次历史飞跃。邓小平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正确批评的功过,而充分肯定思想的科学体系,坚持和发展思想。分析了中国实际和新的国际环境,时代特征,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系统地把握时代特征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不仅是邓小平个人天才创造的一次性的策略,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经验的基本总结,当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一个历史选择。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A8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00)03—0018—07

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已经成为当代中国过渡时期经济学的重要走向之一。从哲学的角度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整体建构、系统推进的社会历史过程。因此,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社会历史方面的制度哲学的分析,能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价值理念上的指导。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相关著作中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厘定与分析,阐释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建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哲学”分析的理论构架。

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理解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从“制度是个人交往的产物”出发,马克思把唯物史观引入到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之中,把经济制度变迁纳入到社会、历史以及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方式中加以考察,通过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相互作用,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这一思维方式上的革命性成果表现为:其一,把生产活动看作社会主体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基本活动,从而形成了经济——社会互动分析的理论构架。其二,把再生产活动纳入到社会交往系统中进行考察,使生产活动带有了社会性的特点。其三,从社会交往的角度理解社会再生产,从而使法权、科技、意识形态等要素被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之中。其四,从社会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物与人的关系),分析经济活动中商品关系所掩盖着的人的关系,进而把人的存在和价值纳入到经济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历史发展之中。这四个方面,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哲学制度分析的理论方法,使马克思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包含着历史的理解、社会的理解以及人学的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把制度理解为个人交往的历史的产物,把制度变迁理解为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人的存在和发展制度的互动变迁,形成了马克思制度哲学历史理论的基本结构。这一结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被概括为五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经典性命题:A.由需要而生产。B.由生产工具引起新的需要。C.人口生产是历史发展的第三个因素。D.需要和生产方式是人们社会交往关系的基础。E.意识是在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的相互作用中发展的。马克思所界定的这五个经济——社会制度变迁分析的结构要素,结合其他的论述可以进一步拓展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生存需求与社会满足的制度条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主体根据起源于需求与满足的矛盾。需求是主体性的;满足是对象性的。主体性的需求只是通过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才能实现。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既不是费尔巴哈宗教式的满足,也不是黑格尔抽象劳动式的满足,而是变革自然的直观形式的满足。满足人类生活现实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与满足的矛盾,实质是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主体性表现。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人类社会生存与生产的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才得以实现。

第二,劳动工具与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人类生存的质量与发展的能力取决于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而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决定于人采取何种劳动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人与自然交换方式的质量和水平。在手工生产时代,自然资源主要是生存环境所提供的“直观资源”。驱动手工工具的动力主要是人的体力和自然力。在这种情况下,(血缘群体关系的)生存制度对于驱动人类体力的数量以及对自然力的利用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大机器生产时代,科学技术创新的“物化”,使自然资源以“科技物化”的加工资源为主。“科技物化”的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生产,使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分工协作的)工厂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对于提高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就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科技创新及其在工业中的应用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组成部分的时候,技术发明的产权制度以及科学发现的保护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第三,人口增长与素质提高的制度环境。根据恩格斯两种生产的理论,人类在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还必须进行人口的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口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要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水平相适应。就人口数量的生产而言,当生产力的状况一定时,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形成整个社会的人口压力,造成资源供给的紧张,形成人口供过于求和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就人口质量的生产而言,它与一定时期生产力创造的剩余所能提供的全社会的教育投入密切相关。无论是解决人口与资源的矛盾,还是解决人口的质量与教育投入的矛盾,都需要由科技创新物化为生产方式所提高的生产效率来解决。

第四,社会交往与财产所属关系的制度机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矛盾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所形成的巨大生产力来解决,但生产力诸要素作为商品,只有通过交换关系才能获得生产诸要素的使用价值。在此条件下,一系列的交换和交往的制度机制就成为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而交换和交往制度的实质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或法权的交换。产权或法权交换的制度机制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从管理的角度看,产权交换制度制约着微观生产组织和宏观生产组织之间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效率。

第五,意识形态与社会运行的制度系统。从社会再生产的交换关系看,生产过程不仅包含着生产——技术——分工与协作的制度关系,还包括着产权——管理——意识形态的制度关系。二者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活过程是三个方面的统一,即人与自然变换的制度关系,人与社会交往的制度关系,人与意识形态互动的制度关系。人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与改造人类社会、改造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力相结合。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力客观要求改造社会的制度管理力和改造主观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制度控制力与之相适应。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生产力、制度管理力、制度控制力的三维尺度。

二、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史既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史的“原生形态”,又是经济制度变迁史的逻辑前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使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奠定在“经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之上。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以前(亚细亚、古代、日尔曼三种所有制形式)以及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史。马克思指出,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是“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也是部落共同体的一种“生存方式”。其生产方式的社会前提是部落共同体的自然形成,并占有相应的土地(包含着原始形态的生产要素),形成了公社财产的“间接公有制”,即公社财产的双重占有关系:一方面,公社财产属于更高的共同体,共同体的成员由于其血缘的身份在“观念”上是公社财产的所有者。另一方面,公社成员实际上占有属于自给自足的份地。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土地“公有”实质是公社成员“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灌溉渠道、交通工具等等。亚细亚土地公有制的特点是部落成员“观念所有”与生产者“实际占有”的二元所有制结构。与亚细亚的所有制不同,在古代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的基础”出现了“三元结构”,即“公社财产——作为国家财产,公有地——在这里是和私有财产分开的”,以及小块土地为基础的私有财产。公社自然共同体具有演变为“军事共同体的倾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76.)。在日尔曼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基本瓦解,由“三元结构”演变为“单元结构”,形成了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利益联盟。“公有地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公社只是在这些个人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公社财产本身只是表现为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占有土地的公共附属物。”从而“公社便表现为一种联合而不是联合体,表现为以土地所有者为独立主体的一种统一,而不是表现为统一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480—482.)。

马克思在分析公社制度“二元结构——三元结构——单元结构”的变迁动因时指出,公社制度存在(天然)的社会条件是劳动和土地的自然、有机的结合。所谓“自然”是指,人与生存环境(土地)的“天然统一”;所谓“有机”是说,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个人所有制”(个人生产和生活的原始生存方式)为基础或以原始生产要素的原始统一的生产方式为基础。然而,一旦公社制度引进“增量”的要素,如生产的发展、人口增加、战争征服等,就会使“个人所有制——各种生产要素的天然的统一”日益分化,个人原始的生产活动日益专门化为不同的生产要素,首先是劳动与生产的其他要素日益分离出来,破坏了个人原始的生存方式,同时意味着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原始公社制度与有限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某种发展。公社所有制的历史变迁表明,生产力诸要素的变化引起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方式的变化形成不同的社会交往制度,生产方式与交往制度的相互作用推动原始公社制度的社会变迁。

资本主义制度生产方式的产生是在摧毁原始公社个人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过程的社会历史前提是个人由于分工而被片面化——个人不是由于“人”而成为人,而是由于从事不同的职业而成为行业人。人被异化为“物”的形式而存在,具体表现为制度所有权的“三个分离,一个对立”:即劳动者与土地(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劳动者与生产工具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生产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需要“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以确立“雇佣劳动的前提”。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打破“行会同业工会制度”的控制,使劳动工具同劳动者分离出来,丧失其独立的生存能力。劳动者与劳动所有权的分离是由于“对于资本来说,工人不是生产条件,而只有劳动才是生产条件。——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而是他的劳动,不是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交换来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9—501.)。三个分离的客观结果是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结果产生了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制度和雇佣制度的产生,一方面是生产方式创新的历史结果;另一方面,适应创新的生产方式的要求所建构的一系列经济管理制度,也加速了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如在资本生产方式打破“农村封建制度和城市行会制度的阻碍”过程中,同时还有一系列的“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现代保护关税制度——都是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19.)。马克思指出,“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室”;“税收制度成为国债制度的必要补充”;“财政制度的剥夺作用,被这一制度一个组成部分即保护关税制度加强了”。而这一系列制度都强化了资本原始积累。

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摧毁了封建制度下的土地所有制度、宗法制度、行会制度,代之以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雇佣制度、货币交换制度、贸易制度以及工厂制度。在生产者和生产条件分离的条件下,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分工协作,并把科技纳入到生产过程:一方面既创造了庞大的机器和生产系统,又创造了庞大的劳动。人的需要超越了简单的人与自然的狭隘联系,自然变成了服从人的需要的对象,形成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给自足的经济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孤立个人”的狭隘界限,形成以货币为媒介的、普遍的交往关系。

然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行为,一开始就受到其占有制度的限制。由占有制度而来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制度在创造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又极大地摧残自然生产力,造成工人体力和智力的退化,一部分人的富有和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贫困和愚昧为代价,形成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制度异化现象。超越资本主义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社会历史前提,就是重建以现代生产条件为基础的、社会化产权制度下的劳动者与资本的统一。“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的过程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只是通过它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能被消灭”,“从而为个人的生产力全面的、普遍的发展创造和建立充分的物质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2.)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以前以及早期资本主义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揭示了人类社会三种所有制度的存在形式:原始个人所有制——异己劳动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在这三种社会制度形式中,马克思对其所重建的个人所有制诸要素之间关系,还仅仅是制度哲学的逻辑构想,其理论的内涵和实践的意义还未来得及进一步拓展。

三、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现代阐释

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生产力要素的变迁、生产关系要素的变迁以及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的变迁。马克思对这三个方面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中,是以所有制的历史形式为主线进行动态分析的,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是这一历史考察的理论成果。它表明,在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构想中,存在着与现行“教科书”关于共产主义公有制(否认商品交换以直接劳动时间为基础的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不同的制度哲学的构想。这一构想对于我们今天如何在“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具有极其重要的制度哲学和唯物史观的意义。

就制度哲学的意义而言,它使人们意识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不同生产力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实现方式。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构想为建构不发达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方式提供了一条可操作的思路。

第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揭示了制度构成性质和水平要与生产力诸要素的性质与水平相适应的原理。任何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都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内生变量”。仅就社会所有制度而言,一个社会的财产所属关系不是抽象的,而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必要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对生产力诸要素而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例如,在部落所有制的存在方式中,所谓的公有制实际上是“部落公有”与部落成员“个人占有”相结合的“二元结构”,或是“公有”与“个人占有”的“混合所有制”。实际上在部落几乎“一无所有”的生产条件下(与其说是生产条件不如说是生存条件——马克思使用了“生存方式”的概念),几乎不存在人们今天所理解的“一切归公——公、平、统”的所谓原始公有制度。因为在生产要素与个人存在原始统一,即不存在分工与交往的条件下,所谓的“公”,实际上只具有防止外来者进入的意义;所谓的“平”只具有兄弟姐妹的意义;所谓的“统”只是家庭行为。就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使用权而言,部落所有制是以“个人占有”为基础的。

第二,当分工、协作交往成为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方式的时候,个人占有权实际上已经被分解或片面化为不同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分配权、支配权、剩余索取权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个人或社会对财产归属关系的认识和制度界定。资本主义的财产制度所否定的是古代个人所有制,但这种否定是以把“个人所有”极端化为“物对人的占有”为前提的,因而是片面的占有。马克思还认为,未来社会对资本主义“物对人占有方式”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必须要通过“国家占有”这种方式去实现。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曾明确强调,无论是国家的占有还是阶级的占有,都是“偶然的人”和“片面的人”的存在方式或表现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79—85.)。因为,国家或阶级的权力只是一种偶然的权力,而不是个性自由的权利。

第三,马克思认为,否定“物的占有制”的未来趋势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个人占有,即社会个人的占有。这种社会个人占有既区别于国家占有,也不同于部落的个人占有,而是公共所有和“自由人联合体”占有的统一。所谓的“公共所有”即国家或社区的福利设施对国家或社区成员而言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有转让权。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占有”是指,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自主决策)参与的利益联合体的占有。个人对这个共同体而言,不仅具有占有权,而且还具有剩余支配权,并且可以自主交换。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社会个人占有制,实际上是个人财产联合成为“直接社会财产”。>第四,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还表明,生产关系所有制的要求作为生产力活动的内生变量,在不同生产力水平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将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其所有制的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生产力的水平,建立不同的资本归属关系下的资本管理制度。而且,股份制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过渡点”,也有可能成为不发达社会主义选择适应不同生产力需要的财产所有制的管理形式,而不只是选择单一化的国家资本的所有制形式。中共十五大明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则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也是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是对古代的混合所有制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就历史唯物论的意义而言,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实际上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微观结构。

第一,突出了生产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微观机制。在“教科书”的历史唯物论的理论体系中,只是孤立地阐释生产力三要素的各自特征,忽视生产力运作内在动力机制的研究,以及生产力要素与生产关系要素相互作用的历史条件的阐释。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马克思首先从人类需求与满足相互关系的生存方式入手,进一步分析生存方式实现的条件,即生产方式。然后把人类生存方式的条件纳入到生产方式中加以研究,从人与土地生产关系的分析到中介于社会分工和协作,人与劳动工具、人与资本的生产关系的分析,阐释在生产力专门化的过程中,生产数量与质量的提高以及人在片面生产方式条件下创造能力降低的双重变异过程。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揭示如何在变革人的生存方式的前提下,构建提高人类创造能力的社会条件。在马克思的这一分析中,生产诸要素的逻辑发展与生产关系的逻辑发展是相互交织、同时并存的。论述的是生产力诸要素与生产关系诸要素如何具体地、历史地发生作用与反作用的动态机制。

第二,强调生产关系运作的实现机制。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与“教科书”对生产关系三要素仅仅停留在一般理念的界定或仅仅揭示其一般特征不同,而是通过生产关系具体的历史实现形式,阐释生产关系诸要素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例如,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讨,“教科书”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一般理念的探讨,而没有进一步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理念实现形式的具体制度如何激励或约束生产力发展的运作机制。这就为把生产关系看作生产力的外在形式而忽视生产力的内在要求,片面追求生产关系超前或滞后的理念效应提供了可能。在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的分析中,把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方式具体化为历史中的不同表现形态,如公社共同体占有制度、土地公有制度、城市行会制度、财产关系制度、占有权与使用权制度、剩余劳动分配制度以及这些制度在法权关系上具体形态,如,雇佣制度、管理制度、公司制度、贸易制度、税收制度、货币制度、交换制度以及股份制,等等。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了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所有制的理念要求下所具有的不同性质的功能,甚至可以跨社会形态的应用。这是由于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态在历史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二重性的特征,一方面它是适应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人类进步、知识创新的产物;另一方面这些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式又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具有片面性。因此,当一种新的所有制建立起来之后,可以扬弃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片面的历史条件,拓展其“科学性”的实用价值。

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A8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00)03—0018—07

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已经成为当代中国过渡时期经济学的重要走向之一。从哲学的角度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整体建构、系统推进的社会历史过程。因此,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社会历史方面的制度哲学的分析,能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价值理念上的指导。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相关著作中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厘定与分析,阐释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建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哲学”分析的理论构架。

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理解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从“制度是个人交往的产物”出发,马克思把唯物史观引入到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之中,把经济制度变迁纳入到社会、历史以及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方式中加以考察,通过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相互作用,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这一思维方式上的革命性成果表现为:其一,把生产活动看作社会主体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基本活动,从而形成了经济——社会互动分析的理论构架。其二,把再生产活动纳入到社会交往系统中进行考察,使生产活动带有了社会性的特点。其三,从社会交往的角度理解社会再生产,从而使法权、科技、意识形态等要素被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之中。其四,从社会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物与人的关系),分析经济活动中商品关系所掩盖着的人的关系,进而把人的存在和价值纳入到经济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历史发展之中。这四个方面,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哲学制度分析的理论方法,使马克思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包含着历史的理解、社会的理解以及人学的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把制度理解为个人交往的历史的产物,把制度变迁理解为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人的存在和发展制度的互动变迁,形成了马克思制度哲学历史理论的基本结构。这一结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被概括为五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经典性命题:A.由需要而生产。B.由生产工具引起新的需要。C.人口生产是历史发展的第三个因素。D.需要和生产方式是人们社会交往关系的基础。E.意识是在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的相互作用中发展的。马克思所界定的这五个经济——社会制度变迁分析的结构要素,结合其他的论述可以进一步拓展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生存需求与社会满足的制度条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主体根据起源于需求与满足的矛盾。需求是主体性的;满足是对象性的。主体性的需求只是通过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才能实现。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既不是费尔巴哈宗教式的满足,也不是黑格尔抽象劳动式的满足,而是变革自然的直观形式的满足。满足人类生活现实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与满足的矛盾,实质是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主体性表现。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人类社会生存与生产的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才得以实现。

第二,劳动工具与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人类生存的质量与发展的能力取决于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而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决定于人采取何种劳动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人与自然交换方式的质量和水平。在手工生产时代,自然资源主要是生存环境所提供的“直观资源”。驱动手工工具的动力主要是人的体力和自然力。在这种情况下,(血缘群体关系的)生存制度对于驱动人类体力的数量以及对自然力的利用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大机器生产时代,科学技术创新的“物化”,使自然资源以“科技物化”的加工资源为主。“科技物化”的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生产,使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分工协作的)工厂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对于提高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就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科技创新及其在工业中的应用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组成部分的时候,技术发明的产权制度以及科学发现的保护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第三,人口增长与素质提高的制度环境。根据恩格斯两种生产的理论,人类在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还必须进行人口的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口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要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水平相适应。就人口数量的生产而言,当生产力的状况一定时,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形成整个社会的人口压力,造成资源供给的紧张,形成人口供过于求和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就人口质量的生产而言,它与一定时期生产力创造的剩余所能提供的全社会的教育投入密切相关。无论是解决人口与资源的矛盾,还是解决人口的质量与教育投入的矛盾,都需要由科技创新物化为生产方式所提高的生产效率来解决。

第四,社会交往与财产所属关系的制度机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矛盾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所形成的巨大生产力来解决,但生产力诸要素作为商品,只有通过交换关系才能获得生产诸要素的使用价值。在此条件下,一系列的交换和交往的制度机制就成为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而交换和交往制度的实质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或法权的交换。产权或法权交换的制度机制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从管理的角度看,产权交换制度制约着微观生产组织和宏观生产组织之间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效率。

第五,意识形态与社会运行的制度系统。从社会再生产的交换关系看,生产过程不仅包含着生产——技术——分工与协作的制度关系,还包括着产权——管理——意识形态的制度关系。二者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活过程是三个方面的统一,即人与自然变换的制度关系,人与社会交往的制度关系,人与意识形态互动的制度关系。人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与改造人类社会、改造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力相结合。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力客观要求改造社会的制度管理力和改造主观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制度控制力与之相适应。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生产力、制度管理力、制度控制力的三维尺度。

二、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史既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史的“原生形态”,又是经济制度变迁史的逻辑前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使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奠定在“经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之上。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以前(亚细亚、古代、日尔曼三种所有制形式)以及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史。马克思指出,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是“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也是部落共同体的一种“生存方式”。其生产方式的社会前提是部落共同体的自然形成,并占有相应的土地(包含着原始形态的生产要素),形成了公社财产的“间接公有制”,即公社财产的双重占有关系:一方面,公社财产属于更高的共同体,共同体的成员由于其血缘的身份在“观念”上是公社财产的所有者。另一方面,公社成员实际上占有属于自给自足的份地。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土地“公有”实质是公社成员“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灌溉渠道、交通工具等等。亚细亚土地公有制的特点是部落成员“观念所有”与生产者“实际占有”的二元所有制结构。与亚细亚的所有制不同,在古代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的基础”出现了“三元结构”,即“公社财产——作为国家财产,公有地——在这里是和私有财产分开的”,以及小块土地为基础的私有财产。公社自然共同体具有演变为“军事共同体的倾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76.)。在日尔曼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基本瓦解,由“三元结构”演变为“单元结构”,形成了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利益联盟。“公有地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公社只是在这些个人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公社财产本身只是表现为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占有土地的公共附属物。”从而“公社便表现为一种联合而不是联合体,表现为以土地所有者为独立主体的一种统一,而不是表现为统一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480—482.)。

马克思在分析公社制度“二元结构——三元结构——单元结构”的变迁动因时指出,公社制度存在(天然)的社会条件是劳动和土地的自然、有机的结合。所谓“自然”是指,人与生存环境(土地)的“天然统一”;所谓“有机”是说,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个人所有制”(个人生产和生活的原始生存方式)为基础或以原始生产要素的原始统一的生产方式为基础。然而,一旦公社制度引进“增量”的要素,如生产的发展、人口增加、战争征服等,就会使“个人所有制——各种生产要素的天然的统一”日益分化,个人原始的生产活动日益专门化为不同的生产要素,首先是劳动与生产的其他要素日益分离出来,破坏了个人原始的生存方式,同时意味着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原始公社制度与有限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某种发展。公社所有制的历史变迁表明,生产力诸要素的变化引起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方式的变化形成不同的社会交往制度,生产方式与交往制度的相互作用推动原始公社制度的社会变迁。

资本主义制度生产方式的产生是在摧毁原始公社个人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过程的社会历史前提是个人由于分工而被片面化——个人不是由于“人”而成为人,而是由于从事不同的职业而成为行业人。人被异化为“物”的形式而存在,具体表现为制度所有权的“三个分离,一个对立”:即劳动者与土地(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劳动者与生产工具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生产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需要“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以确立“雇佣劳动的前提”。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打破“行会同业工会制度”的控制,使劳动工具同劳动者分离出来,丧失其独立的生存能力。劳动者与劳动所有权的分离是由于“对于资本来说,工人不是生产条件,而只有劳动才是生产条件。——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而是他的劳动,不是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交换来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9—501.)。三个分离的客观结果是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结果产生了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制度和雇佣制度的产生,一方面是生产方式创新的历史结果;另一方面,适应创新的生产方式的要求所建构的一系列经济管理制度,也加速了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如在资本生产方式打破“农村封建制度和城市行会制度的阻碍”过程中,同时还有一系列的“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现代保护关税制度——都是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19.)。马克思指出,“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室”;“税收制度成为国债制度的必要补充”;“财政制度的剥夺作用,被这一制度一个组成部分即保护关税制度加强了”。而这一系列制度都强化了资本原始积累。

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摧毁了封建制度下的土地所有制度、宗法制度、行会制度,代之以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雇佣制度、货币交换制度、贸易制度以及工厂制度。在生产者和生产条件分离的条件下,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分工协作,并把科技纳入到生产过程:一方面既创造了庞大的机器和生产系统,又创造了庞大的劳动。人的需要超越了简单的人与自然的狭隘联系,自然变成了服从人的需要的对象,形成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给自足的经济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孤立个人”的狭隘界限,形成以货币为媒介的、普遍的交往关系。

然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行为,一开始就受到其占有制度的限制。由占有制度而来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制度在创造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又极大地摧残自然生产力,造成工人体力和智力的退化,一部分人的富有和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贫困和愚昧为代价,形成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制度异化现象。超越资本主义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社会历史前提,就是重建以现代生产条件为基础的、社会化产权制度下的劳动者与资本的统一。“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的过程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只是通过它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能被消灭”,“从而为个人的生产力全面的、普遍的发展创造和建立充分的物质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2.)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以前以及早期资本主义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揭示了人类社会三种所有制度的存在形式:原始个人所有制——异己劳动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在这三种社会制度形式中,马克思对其所重建的个人所有制诸要素之间关系,还仅仅是制度哲学的逻辑构想,其理论的内涵和实践的意义还未来得及进一步拓展。

三、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现代阐释

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生产力要素的变迁、生产关系要素的变迁以及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的变迁。马克思对这三个方面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中,是以所有制的历史形式为主线进行动态分析的,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是这一历史考察的理论成果。它表明,在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构想中,存在着与现行“教科书”关于共产主义公有制(否认商品交换以直接劳动时间为基础的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不同的制度哲学的构想。这一构想对于我们今天如何在“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具有极其重要的制度哲学和唯物史观的意义。

就制度哲学的意义而言,它使人们意识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不同生产力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实现方式。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构想为建构不发达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方式提供了一条可操作的思路。

第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揭示了制度构成性质和水平要与生产力诸要素的性质与水平相适应的原理。任何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都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内生变量”。仅就社会所有制度而言,一个社会的财产所属关系不是抽象的,而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必要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对生产力诸要素而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例如,在部落所有制的存在方式中,所谓的公有制实际上是“部落公有”与部落成员“个人占有”相结合的“二元结构”,或是“公有”与“个人占有”的“混合所有制”。实际上在部落几乎“一无所有”的生产条件下(与其说是生产条件不如说是生存条件——马克思使用了“生存方式”的概念),几乎不存在人们今天所理解的“一切归公——公、平、统”的所谓原始公有制度。因为在生产要素与个人存在原始统一,即不存在分工与交往的条件下,所谓的“公”,实际上只具有防止外来者进入的意义;所谓的“平”只具有兄弟姐妹的意义;所谓的“统”只是家庭行为。就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使用权而言,部落所有制是以“个人占有”为基础的。

第二,当分工、协作交往成为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方式的时候,个人占有权实际上已经被分解或片面化为不同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分配权、支配权、剩余索取权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个人或社会对财产归属关系的认识和制度界定。资本主义的财产制度所否定的是古代个人所有制,但这种否定是以把“个人所有”极端化为“物对人的占有”为前提的,因而是片面的占有。马克思还认为,未来社会对资本主义“物对人占有方式”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必须要通过“国家占有”这种方式去实现。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曾明确强调,无论是国家的占有还是阶级的占有,都是“偶然的人”和“片面的人”的存在方式或表现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79—85.)。因为,国家或阶级的权力只是一种偶然的权力,而不是个性自由的权利。

第三,马克思认为,否定“物的占有制”的未来趋势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个人占有,即社会个人的占有。这种社会个人占有既区别于国家占有,也不同于部落的个人占有,而是公共所有和“自由人联合体”占有的统一。所谓的“公共所有”即国家或社区的福利设施对国家或社区成员而言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有转让权。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占有”是指,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自主决策)参与的利益联合体的占有。个人对这个共同体而言,不仅具有占有权,而且还具有剩余支配权,并且可以自主交换。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社会个人占有制,实际上是个人财产联合成为“直接社会财产”。>第四,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还表明,生产关系所有制的要求作为生产力活动的内生变量,在不同生产力水平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将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其所有制的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生产力的水平,建立不同的资本归属关系下的资本管理制度。而且,股份制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过渡点”,也有可能成为不发达社会主义选择适应不同生产力需要的财产所有制的管理形式,而不只是选择单一化的国家资本的所有制形式。中共十五大明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则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也是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是对古代的混合所有制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就历史唯物论的意义而言,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实际上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微观结构。

第一,突出了生产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微观机制。在“教科书”的历史唯物论的理论体系中,只是孤立地阐释生产力三要素的各自特征,忽视生产力运作内在动力机制的研究,以及生产力要素与生产关系要素相互作用的历史条件的阐释。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马克思首先从人类需求与满足相互关系的生存方式入手,进一步分析生存方式实现的条件,即生产方式。然后把人类生存方式的条件纳入到生产方式中加以研究,从人与土地生产关系的分析到中介于社会分工和协作,人与劳动工具、人与资本的生产关系的分析,阐释在生产力专门化的过程中,生产数量与质量的提高以及人在片面生产方式条件下创造能力降低的双重变异过程。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揭示如何在变革人的生存方式的前提下,构建提高人类创造能力的社会条件。在马克思的这一分析中,生产诸要素的逻辑发展与生产关系的逻辑发展是相互交织、同时并存的。论述的是生产力诸要素与生产关系诸要素如何具体地、历史地发生作用与反作用的动态机制。

第二,强调生产关系运作的实现机制。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与“教科书”对生产关系三要素仅仅停留在一般理念的界定或仅仅揭示其一般特征不同,而是通过生产关系具体的历史实现形式,阐释生产关系诸要素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例如,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讨,“教科书”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一般理念的探讨,而没有进一步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理念实现形式的具体制度如何激励或约束生产力发展的运作机制。这就为把生产关系看作生产力的外在形式而忽视生产力的内在要求,片面追求生产关系超前或滞后的理念效应提供了可能。在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的分析中,把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方式具体化为历史中的不同表现形态,如公社共同体占有制度、土地公有制度、城市行会制度、财产关系制度、占有权与使用权制度、剩余劳动分配制度以及这些制度在法权关系上具体形态,如,雇佣制度、管理制度、公司制度、贸易制度、税收制度、货币制度、交换制度以及股份制,等等。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了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所有制的理念要求下所具有的不同性质的功能,甚至可以跨社会形态的应用。这是由于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态在历史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二重性的特征,一方面它是适应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人类进步、知识创新的产物;另一方面这些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式又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具有片面性。因此,当一种新的所有制建立起来之后,可以扬弃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片面的历史条件,拓展其“科学性”的实用价值。

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第4篇

心理学研究都是依据于或建立在特定的哲学思想的根底之上。心理学的探索都有自己的理论预设,都有自己的思想前提。这实际上也就是哲学思想,它需要在理论心理学或心理学哲学的反思层面得到考察和探索,得到批判和建构。那么,对于当代的心理学研究来说,不同的哲学立场就决定了心理学的不同的研究取向,就决定了心理学的不同的研究思路,也就能决定了心理学的不同的研究结果。事实上,不同的文化传统总是孕育着不同的哲学心理学的探索。比如,我们可以把哲学心理学区分为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哲学心理学和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哲学心理学,这显然是哲学心理学的两种文化样式。从哲学研究的角度看,有人曾探讨过心灵哲学、哲学心理学与心理学哲学三者之间的关系或异同。在他们看来,这三个概念是属于同类的概念,之间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但是,如此看法不仅混淆了哲学心理学和心理学哲学,而且是将两者与心灵哲学归为同类。事实上,心灵哲学(philosophyofmind)是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按照这样的逻辑,心理学哲学的研究便成为了哲学家的专利。但是,心理学哲学还是与心灵哲学有着区别,因为它是对现代科学心理学的理论基础或理论预设的哲学反思。当代心理学的哲学基础表现为实证哲学与人文哲学的分离。当代心理学或科学心理学从诞生之日起,就表现为两种研究取向,即物理主义取向和人本主义取向,也可以称之为实证论取向和现象学取向。显而易见,心理学研究的根本就是心理学的研究立场。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独立之后,其研究的立场一直认为自己是中性的或中立的。换句话说,心理学家希望自己保持中立,或者不应该把自己的偏见带入到心理学的研究中,应该按照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去揭示其规律。因此,心理学研究中盛行的就是客观的描述。但是,在心理学实际的研究中,研究者总是会把自己的思想和意向带入自己的研究中。

事实上,只要是研究就会有立场。研究者总是从既定的起点出发,从特定的视角切入,以独特的思考开始。心理学的研究立场有时候也被称为研究取向,在心理学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研究取向,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西方心理学的发展历程中,就出现过实证取向的和人本取向的研究。当然,实证论的研究方式是心理学研究中的主导。与心理学研究中的物理主义世界观相吻合的就是实证论的研究方式。所谓实证论的研究方式有两个隐含的理论前提或理论假设。首先是设定了研究客体与研究主体的分离,研究主体也即研究者只能是旁观者。旁观者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意向或者主张观点带入到对客观对象的研究中去。其次是设定了研究主体或者研究者必须通过其感官来把握研究客体或者研究对象,只有感官的印证才是可靠和可信的。这种理论假设为心理学的研究带来的是方法中心、实验主义和操作主义。所谓的方法中心是指把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放在了决定性的位置。也就是说,是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决定了心理学的科学性质,决定了心理学的实际发展,决定了心理学的未来道路。所谓的实验主义是指把实验方法的运用,实验程序的确定看作是心理学研究的根本或者唯一的方式。所谓的操作主义是指把理论的合理性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具体操作程序的合理性上。现象学的研究方式是非主流心理学的研究主导。与心理学研究中的人本主义世界观相吻合的就是现象学的研究方式。所谓现象学的研究方式也有两个隐含的基本理论前提或基础理论假设。首先是设定了研究客体与研究主体的统一,研究主体同时也可以就是研究对象。其次是设定了研究主体或者研究者必须通过体验来把握研究对象,只有内省的体验才是真实的。这种理论假设为心理学的研究带来的是问题中心、心灵主义和整体主义。首先是问题中心。所谓的问题中心是指心理学的研究不应该从方法出发,而应该从问题出发。不是方法决定问题,而是相反,是问题决定方法。其次是心灵主义。所谓的心灵主义是指心灵不同于其他事物,心灵具有独特的性质。正是心灵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心理学的研究具有的独特性质。再次是整体主义。所谓的整体主义是指对人的心灵的研究不能采取肢解的方式,不能去割裂人的心理,而必须完整地把握人的心理。思想是需要理论前提的,同样科学也是需要思想前提的。科学本身的发展,非常重要的是属于科学的思想前提或理论前提的合理化和明确化。这就决定了心理学演进的出发点和到达点。心理学是属于科学的门类,这同时也是依赖于一系列基础的理论预设或前提假设。那么,只有建基于合理和明确的理论预设或前提假设,心理学才能更好地发展,才能更快地进步。哲学家的心灵探索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尽管哲学家的研究立场、理论预设、思想基础、学术主张等等,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和区别,但这并不影响哲学家的心灵探索所具有的思想价值和学术价值。哲学家的心灵探索对于心理学研究者来说,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哲学家的心灵探索不仅对于人类理解自身的心理行为具有思想引导的意义,而且对于各个不同学科的学者研究人类的心理行为也具有理论预设的价值。

二、心理学的科学思想根系

在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前后,它总是与其他学科发生某种特定的关联,这种关联同时也决定了心理学的学科发展。然而遗憾的是,学界目前对心理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关联的探索与研究尚不够深入与系统。心理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涉及到心理学自身的演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经过了历史中长时期的演变,心理学才有了当代的重新定位,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明确关系。这种学科自身的成熟发展,会在极大程度上推动心理学的发展,也会使心理学开始为其他学科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学术资源。心理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本就应该是一种彼此合作的关系。特别是横断科学的研究,常常是跨越多个学科的探索。因此,这种相互之间的合作所带来的是相互的促进和彼此的支撑。那么,对于心理学的研究来说,能够推动这种合作关系的就是一个理论的平台。

三、心理学的文化思想根

由关于界定心理学与文化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涉及到的是心理学的单一文化背景和心理学的多元文化发展的问题。具体言之,心理学与文化的关系涉及到心理学自身的新视野、新领域、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发展等。这包括了跨文化研究的方法,也包括了文化、科学和本土心理学的关系,还包括了关于心理学与文化关系的历史探讨与理论分析。显然,心理学自身的发展拥有丰富的社会与文化资源。就其根本而言,之所以有心理学本土化运动,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内在地建立心理学与社会和文化之间的关联。换句话说,心理学本土化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心理学植根于本土的社会发展脉络及本土文化的土壤里。心理学的研究中,经常会遭遇资源短缺的状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心理学没有或者缺少相应的社会文化资源,而更多的是因为,心理学并没有意识到或自觉地去把握自身的社会文化资源,或者是由于没有去探寻、挖掘和萃取自身的社会文化资源。反观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不难发现,西方心理学就是植根于西方文化传统之中,它汲取本土的文化资源,获取了自身不断发展的动力和不断更新的研究方式。由此可见,中国心理学的发展与创新也同样应该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心理学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心理学的研究都有自身的文化历史资源。西方科学心理学有其自身的西方文化的历史资源,而中国的心理学也同样具有自身的东方文化的历史资源。这种文化历史资源从根本上决定了心理学存在与发展的土壤,决定了心理学演变的根基,也决定了心理学研究的方式、应用的途径和心理学未来的发展路径。心理学的发展和心理学的研究都与文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心理学与文化的关系进行反思、探讨、揭示、阐释,从而对心理学与文化的关系能够有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对于心理学的发展和拓展,以及它的应用的推动来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心理学的研究或者发展如果脱离或排除关于文化的理解和思考,那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和束缚。因此,探讨心理学与文化的关系,既可以给心理学本身的实际发展,也可以给本土心理学的发展带来一系列重要的改观。

四、心理学的学术思想根基

无论是自然的资源,还是社会的资源,还是文化的资源,还是历史的资源,还是思想的资源等等,这些资源的存在并不是最为重要的,关键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开发资源或开发心理学的资源,是促进心理学的壮大和发展的核心部分。对于心理学资源的开发,当然不是要回到心理学的过去,也不是要还原心理学的历史,而是要把资源运用于心理学的研究和创造,就是要把资源支撑于心理学的扩展和成熟。这样的话,心理学会面对着大量资源的存在,但是心理学更需要面对的是深度的资源开发。显然,存在着心理学的不同方式和不同方面的探索和研究,这可以分散在许许多多的不同学科的考察和解说之中。问题就在于,怎样才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之下,在一个完整的原则之中,去汇总这些不同的心理学探索和研究,不同的心理学的考察和解说。问题更在于,怎样才能在一个全新的平台之上,在一个创新的思路之内,去沿用这些不同的心理学的资源,去扩展这些资源的价值。那么,不同资源的开发就需要如下的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来完成。首先是要开放心理学的学科边界、研究视野,以及探索的思路。在心理学的发展过程中,心理学为了保证自己的学科的独立性,而一度封闭了自己的学科边界。为了保证自己的研究的精确性,心理学曾一度收缩了自己的研究眼界。心理学为了保证自己探索的明确性,而一度禁锢了自己的探索思路。但是,从心理学资源开发的角度去理解,心理学只有开放边界、开放视野、开放思路,才能够获取自己学科的资源、学术的资源、历史的资源、思想的资源、学术的资源。其次是要挖掘心理学学科的资源,提取其中有价值的内容,获得其中有传承的文化。在心理学的探索中,心理学不仅是要面对自己的研究的对象、研究的内容,而且是要依据自己的研究基础、研究传统、研究历史。其实,心理学研究所能够汇总的资源含量,会决定心理学探索的厚度和深度。

哲学思想理论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哲学思维方式、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的判断、邓小平特殊的人生经历三个层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目前学界对邓小平和谐思想的研究已深入展开,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对邓小平和谐思想产生的根源这个前提性的问题思考得还不够,这样就影响了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本文尝试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以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一、哲学思维方式: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斗争性思维方式的反思

从哲学思维方式上探讨邓小平和谐思想产生的根源,我们需要对邓小平和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比较研究。

把革命战争年代养成的战争思维和斗争思维模式无意识地应用到了中国建设问题上,从而错误地估计了当时中国的矛盾性质,发动了灾难性的运动,给中国带来巨大的损失。今天我们最需要反思的就是错误发动的深层原因,引以为戒。

从心理学上来讲,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往往具有惯性,在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极轻易带到另外一个历史条件下,并且往往是无意识的,从而影响了这个人对某一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这突出表现在在实践与理论关系的脱节这一奇特的悖论上,如虽然在理论上正确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可能分两个阶段,但在实践上却发动了“”运动,虽然在理论上提出了要正确区别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在实践上却发动了“”,这在我国历史上有着深刻的教训,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

的哲学思维方式,突出表现在他占主导地位的战争思维和斗争思维上,这在他写的《矛盾论》中得到了鲜明的表现,虽然在开篇中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但全文主要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面,而较少提及矛盾的“统一性”的一面,这在他解读列宁的一段话中鲜明地表现出来:“列宁说:‘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列宁这段话是什么意思?一切过程中矛盾着的各方面,本来是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的。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过程里和人们的思想里,都包含着这样带矛盾性的方面,无一例外。单纯的过程只有一对矛盾,复杂的过程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这样地组成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人们的思想,并推使它们发生运动。”[1]

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不是从事物的既对立又统一中去理解矛盾,而主要是从“斗争性”去理解“矛盾”这一范畴,这就规定了他哲学思维方式的路径即斗争性思维方式。正如一位学者指出的:“的前半生生活于激烈的阶级斗争年代,他的思维深深地打上了这一时代的烙印,‘斗争性’深入地植根于他的哲学思想和性格之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的哲学:斗则进,不斗则退,不斗则垮,不斗则修;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他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2]

与不同,邓小平虽然也经历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程,但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能够从战争时期的斗争性思维模式中走出来,并在建国后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和谐思维模式,这集中表现他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和对外政策上,例如,在1975年3月5日的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主管工业的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中指出:“讲,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听说现在有的同志只敢抓革命,不敢抓生产,说什么‘抓革命保险,抓生产危险’。这是大错特错的。目前生产的形势怎么样?农业还比较好一点,但是,粮食产量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只有六百零九斤,储备粮也不多,农民的收入就那么一点。工业方面,那就确实值得引起严重注意。现有的生产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去年一年,工业生产情况是不好的。今年是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生产再搞不好,势必影响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实行。我们必须预见到这种形势,认真抓这个问题。”[3]这表明即使在期间,邓小平已经显示出不同于的致思取向,这在之后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更加凸现出来,这在深层次上其实是两种哲学思维方式在政治实践中的外在表现。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安定团结,要和谐有序,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建设社会主义。他指出:“要建设,没有和平环境不行”。[4]

正是这种和谐思维方式使得邓小平能够把看似具有对抗性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公有制与私有制等方面的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堪称是一个伟大创新和奇迹,如果没有和谐的哲学思维方式是很难想象的。

在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特别是“”的动乱之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邓小平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和人民的愿望,果断地结束了长期以来的混乱局面,营造出一个统一、和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带领全国人民一心一意建设小康社会。邓小平多次强调,只要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我们就要抓紧利用和平时机搞建设,即使发生了战争,打完之后也要及时建设。所有这些都表明了邓小平占主导地位的是和谐的哲学思维方式。

二、对国际国内形势所作的新的判断

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规定了一个人的致思取向,这突出表现在和邓小平对国际形势的不同的分析上。“三个世界”的划分的理论还带有意识形态的印迹,邓小平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的思想,对国际形势做出了新的判断。

1974年2月,主席从战略意义上提出了“三个世界”这一概念。他在会见来华访问的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说,“我看美国、苏联是第一世界。中间派,日本、欧洲、加拿大,是第二世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是第三世界。”又说:“美国、苏联原子弹多,也比较富。第二世界,欧洲、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原子弹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富。但是比第三世界要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是第三世界。”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国际形势所做的判断,但也会形成冷战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和前面所讲的“斗争性”哲学思维方式是一脉相承的。正是基于这种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路线,最终发动了“”,由此可见,一个领袖人物的思维方式和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对一个国家的走向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那个对权威高度信任的时期,更是如此,其中的教训是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去深思的。

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有变化,对外政策也有变化”。在1987年5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就说:“对于总的国际局势,我的看法是,争取比较长期的和平是可能的,战争是可以避免的。这一点,我们两国的观点一致。一九七八年我们制定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方针,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判断上的。要建设,没有和平环境不行。我们在制定国内搞建设这个方针的同时,调整了对外政策。我们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有利于和平。我们不打别人的牌,就是说不打苏联的牌,也不打美国的牌。我们也不让别人打我们的牌。”[4]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邓小平的社会和谐思想渐渐明朗起来:一是改变了对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的看法,认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二是调整了过去建立的反对苏联霸权主义一条线战略;三是主张“谁搞霸权主义就反对谁,谁搞战争就反对谁”。20世纪后期,世界形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总趋势。面对国际形势的这种新变化,邓小平以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地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4]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问题的思想,揭示了当今国际局势的主要特征、世界各国人民面临的主要任务。这个思想为我们党一心一意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对外开放以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也为我们党在复杂变幻的国际局势中冷静沉着,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提供了明确的指针。

对国内形势的判断,集中表现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上,1981年6月,邓小平主持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使用了“初级阶段”这个用语,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

点都是错误的。”并基于这种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国家的主要任务。

当今世界,和平问题与发展问题相互交织、密不可分。发展离不开和平,和平也离不开发展。一方面,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另一方面,各国的共同发展是保持世界长久和平的重要基础。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的论断,十三大以后被我们党概括为“时代主题”。这一概括对于我们党正确认识国际形势,制定正确的内外政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同志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指出:“追求和平与发展……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

三、邓小平特殊的传奇式的人生经历

马克思说过:“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5]这说明环境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样,邓小平和谐社会思想的形成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具有内在的关联。

为大家所熟悉的是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1931年夏,邓小平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瑞金县委书记、会昌中心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宣传部长。邓小平是提出的“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革命道路的坚定实践者,为此受到了当时“左”倾路线的迫害。他和毛泽覃、谢唯俊、古柏等人拥护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坚决主张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反对“城市中心论”,反对“左”的土地分配政策,结果被当时党内的“左”倾领导者撤职,被打成所谓的“邓、毛、谢、古集团”。这是邓小平政治生涯中的第一次严重挫折。1966年,“”一开始,邓小平就受到错误批判和斗争,被剥夺一切职务。这是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二次严重挫折。1969年10月,邓小平被下放到江西新建县,在当地拖拉机修造厂劳动。在江西的三年,他读了许多马列着作和古今中外的书籍,并结合中国实际,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了更深入的思考。1971年9月,反革命政变阴谋被粉碎。1973年,重新起用邓小平,并恢复其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称赞他“政治思想强”,“人才难得”,“柔中有刚,绵里藏针”。邓小平受命于危难之时,再次从严重的政治挫折中崛起。1975年1月,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主持党、国家和军队的日常工作。邓小平召集军队干部会、省市委书记会、农业会议、科学院会议,系统地提出了全面整顿的思想。这些会议的中心议题都是“整顿”。全面整顿,就是全面纠正“”的错误,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整顿实际上是后来改革的实验。整顿的实质是系统纠正“”的错误,矛头直指“”。由此,邓小平再次受到错误路线的打击,被指责为搞“右倾翻案风”,再次被错误地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这是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三次严重挫折。但是,整顿的业绩和他在整顿中表现出来的风骨,已经赢得了党心、民心、军心,为粉碎“”准备了广大泛的群众基础。1976年9月9日,在北京逝世,举国哀悼。同年10月6日,“”被粉碎,长达十年的“”结束,举国欢腾。悲喜之际,全国人民都关注着之后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在1977年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王震提出要邓小平出来工作。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邓小平在1976年被错误撤消的一切领导职务。邓小平第三次从严重的政治挫折中崛起。

正是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使他认识到和平环境的重要性,认识到像“”、“”这样的政治运动对一个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邓小平要把解构的社会秩序重新建构起来,为此邓小平指出:“要批判‘左’的错误思想,也要批判右的错误思想”[3],并尖锐地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4]有学者曾这样评论道:“在对主观与客观、人与环境的关系的理解上,邓小平当然不像那样自觉和善于从理论上予以说明,但是他对于客观规律、因果联系、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趋势这样的东西却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仰,他是一位天生尊重科学、相信事实的理性主义者。如果说诗人气质对领导经济建设有害无益的话,那么,邓小平的脚踏实地和现实主义态度则应当归功于他本人基本上没有浪漫气质。”[6]

同时,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也使得他第三次复出后在没有这样的权威在上面影响自己的决策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低调地有序地开展工作,并通过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深刻反思,使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定地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开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在开拓新道路的进程中,他尊重实践,敏锐把握时展的脉搏和契机,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既借鉴别国经验又不照搬别国模式,从中国的现实和当代世界发展的特点出发,去总结新经验,创新新办法,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另外,我们在考察邓小平的人生经历时,也不能忽视他在国外的生活的经历对他和谐思想形成的影响。邓小平1920年9月到法国勤工俭学,1926年到莫斯科学习,这些国外的经历使他对西方和苏联的工业化深有感触,这对他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学者曾这样评论道:“邓小平却相反(指和相比,引者注),他是一位对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抱有特殊尊重态度的人,在这一点上,他与恩格斯的思想十分接近,甚至与整个西方的文化传统比较接近(这跟他早年留学西欧,并一生关注西方世界有直接关系)。”[6]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邓小平在哲学思维方式、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人生经历等方面与不同,从而形成了他独特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虽然他本人没有明确提出“和谐社会”这一概念,但在他的内心身处无不渗透着这一思想,从而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了康庄大道,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陈和平.邓小平哲学思想比较[N].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