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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精选

循环农业论文

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第1篇

发展循环农业已成为青海省的必然趋势循环农业是指以生态规律为基础,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基本特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农业发展模式。青海省近年来对循环农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但尚在探索阶段,大多数以示范园区和合作社的形式出现。例如海东市互助农业示范园区、乐都区农业示范园、西纳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青海湟中、湟水源地生态养殖示范园区都是有益的初步探索。2012年以来,互助县把发展有机循环农业作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建立有机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成功探索出“猪-沼-菜”农牧业生态循环模式。青海省的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建立在资源的原生态利用上,其发展规模和发展形式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粗放性经营的方式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自然资源的利用、转化率较低。特别是一些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项目,盲目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不利于持续发展。这造成了青海省资源急剧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草原退化、物种濒危灭绝、环境污染等资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因素。发展循环农业已成为青海省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的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还需要政府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保障。先进的法律制度可全面推进多功能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构建战略机制。

二、青海省有关循环农业立法现状

中国农业法制建设从80年代中期开始,就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农业方面和农村经济的立法有了长足的进展。仅从立法来看,已有重大进展,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20多部主要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法律和4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340多部部门规章。我国现有的被认为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五部,即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3年1月1曰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8年8月29日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宏观上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确立了行为规范。这五部法律除了《节约能源法》没有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规定外,其它四部都专门涉及了了循环农业的某些内容。国家农业法律为青海省农业法律保障机制奠定了基础。。青海省关于农业立法地方法规主要有120多部,其中,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有50余部。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规有十余部,但专门针对循环农业的法规则相对缺乏,健全的循环农业法律制度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依据和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法律制度保证,现阶段以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法规为依托。但发展循环农业的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应结合具体情况,体现预防污染优先、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合理处置、适当分责等原则。保证循环农业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保障青海省循环农业的发展。

三、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存在主要问题

(一)循环农业立法相对空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全国而言与循环农业有关的法律有五部,其内容上具有相关性,没有专门的立法。,青海省关于农业的法规很多,但涉及循环农业的也是寥寥无几。在发展循环农业上法制支撑还不健全,,在农业执法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再加上农民意识浅薄,重视度不高,循环农业很难得到大范围落实。另一方面在生产力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循环农业的配套技术尚不全面,很难在具体实践中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虽然青海省涉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有120多部,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也有十多部,而循环农业的专门法规却没有,相对还是空白,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现阶段,青海省发展循环农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缺乏适合青海省农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难以在情况各异的地县全面推进,因此青海省在循环农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积极完善。

(二)循环农业执法困难,可操作性弱由于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青海省农牧民居住分散,造成了管理上难度,出现执法懈怠,操作性不强等一系列问题。青海省政府农业执法管理主体主要有五个,分别是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草原监理站、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青海省农牧机械监理站。青海省这些农业执法部门相对单一,机构组织还不够完善。设置上存在重复,执法体制分散,职能相互交叉,权责不明。各执法机构协调能力薄弱,造成了青海省农业执法不及时。而对行政相对人农民的农业违法成本低,宁愿接受惩罚也不愿意执行法律的规定,这也造成了执法困难,执法权利不能有效行使等问题,执法的可操纵性便很难掌握。

(三)循环农业司法程序单一,权利难显循环农业的发展依附于农业的发展,全国来看,农业执法及司法保障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农业司法保障程序单一,执法部门缺少执行权。青海省农业执法部门较少,在权利赋予方面不够彻底,缺少强制执行权。例如《青海省农业环境保护办法》第12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用地、养殖水域、灌溉水渠、农产品受到污染和农业资源被破坏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37条“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等水生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处以捕捞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类似的规定中,执法主体不明确,极容易造成执法混乱以及受管辖主体不明等问题。

四、推进青海省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

1.修改农业法,完善循环农业立法体系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虽然经过修订并完善,但新修订的农业法涉及发展循环型农业内容只有在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中有所体现,对循环农业的重视度不够。介于此,建议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对循环农业的概念予以明确,针对循环农业的发展,保护,激励,责任,义务,推广,等应该做出详细的规定,以促进循环农业的发展。针对青海省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强农业环境立法,促进青海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态平衡,保护草地资源,确保三江源的生态安全;重视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治理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农业循环种群结构合理,农业清洁生产等薄弱环节的立法。加快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健全对土壤污染、流域污染的防治、环境安全事件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立法.并严格执法,积极守法,使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落实循环经济的立法,巩固农业循环经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于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五十八条,随着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循环农业的发展有了初步的指导思想,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却难以实施,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相应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予以调整,但在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实践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实践,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落实循环经济立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巩固农业循环经济思想,明确权利义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尽快制定我国的《循环农业促进法》循环农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为了科学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积极鼓励农业资源的高效、循环使用,禁止浪费和低效使用农业资源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支持循环农业理论和技术的研发;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制定建议包含一下内容,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农业的管理体制、清洁生产的操作规范、循环农业的标准认证与科技研发、资源配置与能源利用技术、循环农业模式、循环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循环农业发展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等,在立法程序上,可先在某一地方探索循环农业地方立法.及时总结地方立法经验教训。

(4)完善循环农业立法体系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循环农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指导理念,更是多部法律的立法基础,以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政策体系,为推动青海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保障执法权利

(1)完善农业执法机构建设完善青海省农业执法机构的建设,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由上而下各负其责,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转变执法职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主动守法。相应的提高违法成本,文明执法有效执法,为发展青海省循环农业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应该制定综合性循环农业管理体制法,科学划分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权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和咨询机构,设置区域性和流域性执法机构并实行垂直监管。青海省政府应对循环农业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健全司法保障。立足于青海省基本农业情形,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保障体系,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青海省政府应一方面建立健全循环农业的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地指导和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循环农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培训和检验、认证等机构,形成有效的服务、监控体系。青海省政府应该把发展循环农业的内容列入长期发展规划,以青海省西宁市为例,西宁市将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农业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农畜产品加工、带动农牧户增收”三大产业体系,构建了“绿色种植—规模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有机肥料综合利用”为内容的“四级循环”产业链,积极探索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2)出台循环农业的相关政策为确保青海省循环农业的有效发展,应该结合国家相关农业优惠政策,根据青海省省情制定有利于本省发展的地方性财政政策,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合理优化产业布局,改进技术,更新设备,注重推广,循环利用,加强宣传,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在循环农业的发展和建设上,还应该提供财政政策等方面支持。让农民在生产中有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掌握,在循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有补偿政策,激励生产者积极作业。在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形成规模化生产,建立相应的激励政策,予以奖励。

3.进行整体规划,健全司法救济途径

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第2篇

1沼渣做饲料添加剂或辅料

沼渣中含有的粗蛋白、粗纤维、粗脂肪等成分,较全面的养分可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作畜禽饲料养猪,养牛等,畜禽可平均增重15%以上,饲养周期缩短20-30天;用作鱼饵料养鱼,能促进水中浮游生物的繁殖生长,丰富滤食性鱼类的饵料,减少饵料的投放,节约养殖成本,鱼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鱼的产量平均增加17.5%以上,同时鱼的病虫害减少。用沼渣养黄鳝、养蚯蚓、养泥鳅、都是可行的。

2沼渣做栽培

食用菌原料沼渣原料来源广、生物效率高,富含速效养分,沼渣与基料堆沤用于栽培蘑菇、平菇、草菇、灵芝、木耳等食用菌的原料,无病菌,周期短,出菇快,食用菌质量好,产值高,产量可提高30%以上,增产效果十分明显,优于传统栽培。

二沼渣具有速效、迟效两种功能

沼渣中部分未腐熟的原料和新生的微生物菌体,施入农田会继续发酵,释放养分,这也是沼渣肥速缓兼备的原因,因此,沼渣具有速效、迟效两种功能,肥效优于沤制有机肥,是一种优质无菌有机肥,其养分含量高,肥效好,氮、磷、钾含量分别比露天粪坑和堆沤肥高出60%、50%、90%,既可做基肥又可做追肥,特别适宜做茎肥。沼气发酵不仅是一个生产沼气能源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造肥的过程。沼渣营养全面,重金属含量低,在施用时,可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施用沼渣种植粮食、瓜果、蔬菜,肥效被作物吸收率比露天粪坑和堆沤肥高出20%。生产出的产品品质优良,口感好,耐贮藏。有数据表明长期施用沼肥农作物产量可提高10%—30%,农产品质量提高1-2个档次,每斤增收0.2-1元。沼渣的应用既降低了作物成本,又有效地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沼渣作为优质肥料非常适宜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也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不可或缺的首选有机肥料,被称为理想的绿色肥料。

1沼渣作基肥

沼渣常用于种粮、育秧、苗木和大田作物的基肥,它是蔬菜作物很好的底肥。沼渣单独作基肥施用时,施于水田,最好是耕田时直接施用,使泥、肥结合;施于旱地,在翻耕时撒入,视作物及品种不同也可在移栽前采用条施或穴施,最好覆盖一层100毫米左右的土,这样做有利于沼肥入土,以减少速效养分挥发。如果与磷肥、氮肥配合施用,互相补充,增产增收效果会更明显。作基肥一般每亩施用沼渣1500~3000公斤。

2沼渣作追肥

沼渣做追肥时,可随时作为各种蔬菜作物生产追肥,追肥多采用直接在作物旁边开沟或挖穴浇灌在作物根部的周围,施肥后覆土封窝以提高肥效。用沼渣作追肥,应深施,深施6厘米~10厘米时效果最好。追肥一般每亩用量是1500公斤左右。

3沼渣与化肥混合施

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第3篇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循环农业发展理念

一方面,要树立和强化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理念,针对目前许多农民对循环农业概念不太了解,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的状况,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网络,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试点经验和实际效果,组织开展典型经验交流和表彰先进活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营造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良好氛围,倡导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让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发展循环经济活动,逐步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健全市场推进机制

一是在政策措施上实行有利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把发展循环农业列入各级政府的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循环农业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确定循环农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分段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与任务。二是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指数)体系,将农业环境成本和农业环境效益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5]。三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机制,以政策性投资项目为引导,积极吸引社会、企业和农民投资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政策补偿机制,保证循环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选择有效载体,加大循环农业培植力度

一是搞好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基础平台,通过实施政策支持和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培育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项目,将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到加工园区,形成若干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的集中产区,逐步构筑循环农业的主导产业集群,形成绿色企业群,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闭路循环。二是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组织制度武装和改造传统农业,将农业园区的自然生态、人工生态联结成一个互动、互优的联动整体,实现土地、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价值体现。三是加快规模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生产技术,实现养殖模式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循环农业发展环境

一是营造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外部条件,通过积极协调,对进入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工商企业,在信贷、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更为优惠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和农民投资发展循环农业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壁垒,组织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循环农业经济发展[6]。三是通过适当的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种植业的保险制度,降低经营风险,逐步提高循环农业的比较效益,提升投资主体对循环农业项目投资的积极性。

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第4篇

1.政策支持循环农业经济是政府导向经济,而不是市场导向经济,为此政府要倡导和推动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向着有利于循环农业经济的方向发展。强化政府政策引导有利于建立起良好的制度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促进农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有利于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主要包括:

(1)农业投入政策。政府要安排并落实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对一些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

(2)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承包政策应继续稳定,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基础。

(3)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为互助县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后盾。二是建立政府激励机制。政府要加大激励和惩罚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农牧业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农牧民对环境保护得到更多的效益,引导循环农业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二要设立各种奖励政策,对于进行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奖金鼓励,对超标施用化肥或者农药等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征收相关费用或税收,从而达到防止过度使用的目的,减少系统内的物质投入,诱导农牧民发展循环经济。三要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以鼓励农牧户、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和再生资源。四要制定各种收费政策,以实现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如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居民水费中污水治理收费等。五要制定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以引导社会绿色消费行为,各级政府要使得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

2.法律支撑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实现节约型农业是一个新的领域,政府除了在政策、财政上给予支持外,还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给予保障。目前,我国己颁布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包含发展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各地也有一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实践和探索。互助县也应该研究出台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为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提供具体的法规依据。

3.健全社会中介机构依靠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促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农牧区专业协会是按农牧民自主、自愿为原则,是以自组织机制构建的“中介组织”,具有“信息咨询与传播、技术指导与培训、为农服务”的多种功能。其组织成员来源于农牧民,服务贴近于农牧民,与农牧民具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组织化优势,所以发动农牧民发展循环农业经济,依靠农村牧区专业协会可以得到有效组织化推进。

二、发挥经济手段在构建循环农业经济中的作用

1.构建农牧业自然资源价格调控机制几乎所有农牧业资源包括环境资源都变得越来越稀缺。因此,各类农牧业资源的定价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只有合理的价格机制才是保护资源、降低监督成本的重要手段。首先,进一步明晰农村牧区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收益、财产抵押权等。尤其是针对目前仍然十分霸道的土地征用制度,要切实提高征用补偿费用、真正落实失地农牧民保障、培训等,真实反映农村牧区土地价值,有效地防止农牧业重要生产资源的非正常减少;第二,合理确定水资源价格和用水价格。任何淡水资源开发都应支付相应的水资源价格;任何用水价格都应当包括水资源价格+水工程价格+污水排放价格,而目前仅支付了水工程价格。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的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鼓励区域间水使用权转让,充分运用“无形之手”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第三,着手评估自然环境价值和实施环境使用付费制度。一般地讲,自然环境的价格等于环境能容纳的最大排污量。因此,任何企业、农牧户、政府、自然人使用自然环境都必然付费,如果其行为对环境可能产生“负效应”,应采取事前评估、达标排放、污染付费等措施,环环控制,实现资源、环境的源头治理。

2.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产业化以农牧业经营活动的市场化、集约化为主要内容,是实现互助县循环农业经济的现实途径。不断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在农牧业内部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要根据“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产”的原则,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形成立体种养加工一体化以及农林牧副渔各业互补的产业发展全链条,以实现全面、多层次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清洁生产以及人类经济、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综合目标。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从总体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做到“靠山养山、靠地养地、靠水养水”,抓好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选择具有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扶植,发展绿色农牧业,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突出区域特色,把培育主导产业与区域经济开发结合起来,既能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格局,也能从总体上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要促进循环农业经济形成工农商、产学研、生产、流通、消费和还原融通的整个社会的产业大循环,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发展循环农牧业经济,要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一是继续增加财政农业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投入。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农业和农村牧区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适当安排生态农牧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农牧业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规划建设的项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银行应在资金上有选择地给予支持。二是加快农牧业金融制度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如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含量较高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循环农牧业科技项目提供专项贷款、设立政府发展循环农牧业专项担保基金等。三是创造条件,降低风险,吸引工商资本和私人资本投资发展循环农牧业。

三、加强科技创新,为循环农业经济提供技术支撑

1.循环农业经济是对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现代化的循环农业经济已不仅是建设几个沼气池、增施有机肥、提倡秸秆还田等简单的技术创新,还应充分考虑到在农牧业规模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趋势中出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牧业精品名牌的创新等问题。提高循环农业经济的科技水平,一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大力建设一批先进的绿色技术科研基地,努力培养农牧业科技人才,积极建立农牧业清洁生产、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链等绿色循环技术体系。把政府、生产、高校、科研部门的力量聚合起来,搞好技术研发,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撑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绿色技术体系,形成投入———开发———应用———增值———回收———再投入———再增值的良性循环体系。二是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形成一套完整的农牧业技术研究、推广和普及的网络体系,并建立一套激励机制,激励技术人员创新,激励农牧民采用生态农牧业技术。鼓励、引导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村(户)的带动作用,加快农牧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

2.现代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有力支撑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作支撑。有了先进可行的农牧业技术才能使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得以创建和发展,因此,我们要发展相关的农牧业技术体系,支撑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是发展滴灌技术。在引进滴灌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例如采用膜下滴灌技术。这种技术把地膜栽培技术与滴灌技术结合起来,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把与肥融合后的灌溉水滴滴均匀、定时、定量地输入到作物根系。二是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主要内容是保证地表残茬覆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田间作业程序,比如可以使用“免耕直播”法、免耕和少耕相结合的方法等。通过合理轮作、科学施肥等综合措施,为作物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性耕作的实质是改善土壤结构,减少风蚀、水蚀和养分流失,保护土壤性状;减少劳动力、机械设备和能源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节本、增收的目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相关部门组织创建示范区,强化技术推广;

(2)狠抓配套物资服务;

(3)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节约型农牧业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

循环农业论文范文第5篇

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机制,逐渐形成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体系是目前的焦点。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经济格局,才能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实施将引领整个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可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高效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各产业的融合发展循环农业以产业链延伸为主线,注重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能量高效转换,在科学安排系统内部及相关产业间的循环与再利用基础上,实现单程式农业增长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的综合模式转变。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在具有现代农业运作高效性特征的基础上,强化了农业资源的节约性,通过优化组合,实现优势充分叠加而产生集成效应和相互叠加融合的放大效应。大力发展高效循环农业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食品安全和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不经济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诸多方面全面考虑、整体推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只注重循环、不注重经济,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的动力,不少循环农业项目取得较高的生态环保效益,但是不经济。二是内部结构不合理与农业集聚水平偏低,循环农业缺乏先进适用技术,难以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三是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导致先进技术难以推广,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监督机制缺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不多,经济利益高于一切。五是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对循环农业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循环农业建设可带来优良空气、干净水源与优美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作为对农业部门的补偿,各地应在财政、金融上对发展循环农业予以大力支持。

(三)应寻求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循环农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只要关联产业含有不可循环的元素,就能导致农业本身的不循环。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基于生态学、系统论、共生论理念,用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推动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的协同发展。大农业循环不仅是第一产业内部的循环,而且是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循环,实现各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和联动发展。各产业有各自的循环,又有相互间的大循环。在发展大农业循环过程中,将会不断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有所创新,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大农业循环强调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在循环产业链各环节发挥作用,实现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物质能量循环利用最优化、环境社会经济危害最小化。

二、应在发展模式上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

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包括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涉及的行业包括工、农、商等开放式系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明确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目标,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支撑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努力探寻有特色的高效循环农业适用模式选择正确、适宜的模式,将使农村在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更顺畅,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一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应建立真正意义的种养加生态循环系统示范区,集成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生态种植技术、生态养殖技术、立体种养技术、沼气发电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构建生态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区域大农业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寻求区域内部最佳生态、环境、经济效果。区域内多个子系统或多个单元产业群互相融合、协同发展,可形成紧密结合的有机循环整体,实现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转化和循环,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工农业复合型模式。这是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模式,是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趋势。主要特点是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基础上,实现污染排放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从而有效缓解经济增长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四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模式。农业废弃物利用面临的主要矛盾表面上看是集中在收集储藏和持续均衡需求的矛盾,实质是经济社会效益的矛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经济价值难以实现,重要的是体制机制问题,农业持续发展、农业废弃物利用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基于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应从一定区域农村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的大循环中,寻求农工商各产业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和多产业融合的集聚作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程。

(二)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发展循环农业存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短期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仅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难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影响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同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策调控是化解长期效益与短期利益矛盾的重要方法。一是需要扶持及顶层设计,促进高效循环农业的推广。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要由市场化途径解决,以市场化理念认识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资源价值,看待其发展前景,以工业化手段推进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拓宽其开发利用的途径。二是建立促进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在搞好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循环农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建立相关保障机制,扶持循环农业经营实体。通过建立循环农业开发专项基金,用经济手段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行为,激励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征收环境治理费、生态重建费等措施,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从事高效循环农业开发。

(三)产业集群与园区建设是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开发的有效载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实现产业价值链集聚,形成集群效应。园区产业链是一个四维概念,指处于研究、生产、销售、消费各相关生产环节中的不同功能企业或产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基于园区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价值链四维有机融合构建立体网状链条架构。价值链是引导园区产业链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一环。价值的实现不断引导园区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最终实现园区产业链价值的最大化。一是农业循环经济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对农业循环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园区中各产业集群形成一种新的空间经济模式,在实现基础设施共享、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深化产业合作,建立不同产业基于物质流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资源低成本、规模化和高效率循环利用,在保护农业资源基础上,带动其他产业及商业活动,为经济交流提供重要平台。二是现代循环农业园区与农业产业集群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作为区域性新型生产组织形式,是由政府主导或依托市场形成的。农业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彼此间长期保持合作与竞争关系,基于巨大信息流的充分利用,满足区域内市场需求,推进园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拓展园区农产品市场空间和农业发展领域,发挥园区产业集群的辐射与带动功能。三是循环农业园区内企业可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双重效益。各经营主体在竞争与合作中获得竞争优势,共同创造效益并促进产业发展,进而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

三、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发展高效循环农业要以大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基于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区域大农业循环模式,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创新。在整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构建大农业循环产业链,实现产业价值链的顺畅连接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关键是构建循环农业产业链的网络体系。针对农业生产规模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问题,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循环农业产业链有别于传统的工业产业链,是一条通过物质循环与产业链延伸和反馈,基于农业生态系统以食物链为基础的特殊产业链。农业循环产业链基于农业产业间融合发展与经济主体空间布局,在高效循环中实现产业链的多次价值增值,促进网络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结构日益合理。一是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市场作用,努力完善产业链网络体系动力机制,实现循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连接。动力机制包括通过市场发挥作用的内源动力与基于宏观调控的外源动力,两者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循环农业产业链运行及持续运转。二是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物质流和能量流逐级逐层次流动中获得最大限度利用的基础上,使废弃物再利用,实现循环农业价值链有效连接。循环农业产业链组成结构及网络形式直接受价格变动影响。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刺激各相关产业部门基于纵向主导与横向耦合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有效协调循环农业产业链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的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

(二)加强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作为新型管理模式,成为支持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构建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可为经济主体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化综合服务。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采用政产学研的组织模式,集成区域内优势资源,构建区域性网络化综合服务平台,为经济主体发展循环农业提供系统、权威、高效的融资支持、技术支持、人才培训、项目规划及论证等。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最大的优势就是整合集聚多方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经济主体的相互配合基础上,达到辅助区域内经济主体发展的目的。一是政府在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中应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主导是平台建设发展的外驱动力。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思路,处理好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关系,强化和细化政府财力投入与规范化管理的同时,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加快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进程。二是通过企业化与市场化运作,保持平台发展活力和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平台的制度框架,推动平台规范运作的制度建设,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功能。

(三)建设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推动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与经济园区类似,是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一种经济形态,也是推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示范区的主要特征是区域代表性强、产业特色突出,对其他区域起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理顺示范区发展思路,促进区域资源高效循环。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要立足大农业循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示范园区多种功能,在充分利用园区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的基础上,共同组成大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系统,探索并推广新型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二是创新工作做法,在突出特色基础上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强化对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改变因资金不足和政策空缺阻碍运行的状况,努力实现示范区有害污染物的内部循环,形成集聚效应。如,发展高效农作物种植示范区、现代奶牛养殖基地示范区、农村休闲观光示范区、生态果园示范区与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等,为提高食品保障能力奠定基础,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对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