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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精选

消防施工总结

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第1篇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为消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的消防工作。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以“抓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消防工作管理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2012年6月,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我委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市工商公司、友谊集团、市工投公司等企业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十字百花设立分会场,悬挂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紧急逃生及安全生产知识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对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通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工安全作业知识》、、《用电安全知识》、《特种作业知识》、《公共聚集场所防火安全知识》、《火灾自救逃生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10余种安全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提高了广大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处置消防工作的能力,提高了职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各企业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共计20余期,培训人员达25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系统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监管,消除隐患。为确保消防工作的持续稳定,市国资委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隐患。在“两节”、“两会”和“十八大”期间组织开展了2次安全督促检查,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对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民爆器材和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并以“消防隐患专项治理”、“春季消防安全”、“冬季防火安全”等专项治活动为重点,督促各监管企业认真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对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娱乐场所、仓库的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商储集团公司、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工商资产管理公司等企业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力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率达98%,未整改的隐患已制定措施限时整改。与此同时,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30余次,有效地提高员工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能力。

(四)加强值守,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工作。在国家、省、市举办的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确保了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2012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责任建设,在消防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灾工作中,由于上下各级的重视和全体职工的努力,未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国有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实现市“十二五”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组织和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及培训。

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第2篇

今年和,、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省政府召开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认真汲取中铁十八局引水工程施工工地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教训指示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开始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

至,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且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前,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至,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要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济发展、交通、水利、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对道路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车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公路等单位与。

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发展、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检查整治工作,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与。

由林业公安部门开展对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措施,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硬措施: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县发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水上运输单位、车站、码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安、公路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发改、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各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六)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按职责要求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前,各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县性的活动,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与全县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硬措施,即: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迅速责令整改,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

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第4篇

一、目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对于消防管理安全意识不高,不够重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比较重视工程的资金管理、选购建筑材料、施工质量等环节。然而对消防管理的关注和投入不够,甚至出现偷工减料不按规程制度办事的情况。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一般素质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大多数为农民工或者临时工。这部分工人很少会受到消防知识的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这就不可避免的给建筑工程留下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存在侥幸心理,在选择消防器材上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质量不过关的产品,甚至选择那些已经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这样的消防器材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更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地损失。国家在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严格的消防管理机制。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对消防管理机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消防管理机制缺乏创新性,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工程管理发展的需要。

二、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对策

1.健全法规建设,加强行政监管

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详细的规章制度,使施工单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违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部门要对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对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重视程度。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工作,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保障生产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还要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细化消防管理的工作,将每个部分的工作责任到个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负责人员。

2.对消防器材的采购必须严格要求

施工单位在选择消防器材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合格的消防器材进行安装。要严格按照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进行施工,不能擅自进行修改,更不能偷工减料,为了节约成本而降低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单位要严格检查消防器材的质量,严禁安装使用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还要严格遵守消防设计施工图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消防器材的检查工作,对劣质的消防器材要进行及时清理销毁,对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或做出相应处罚。

3.作业现场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地规划各个施工作业区域。建筑材料存放的区域要远离电气焊割等场所,避免发生火灾。还要预留消防通道,严禁烟火。电气焊割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进行电焊工作前应该清除易燃物品,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安全,还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用电场所要随时检查线路是否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线路发热、短路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施工人员的住所应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

4.培养管理型人才,借鉴国外先进措施不断学习和创新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这就要求管理者不仅要懂消防和管理方面的知识,还要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工程各个领域的知识有所了解。所以国家应该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培养专业的消防工程施工人员,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加大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培养其整合协调能力。消防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将科学合理并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方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由于建筑事业的不断发展,对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要采用多种形式的管理方法,坚持科学创新的理念,不断总结自身的管理经验,扬长避短。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教训,也要不断地学习和吸收,并且加以适当的改良与创新,逐渐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并且切实可行的消防管理办法。

三、结语

消防施工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部火灾隐患整治暨深入贯彻落实73号令武汉现场会为契机,按照部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刘金国副部长重要讲话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现状,以“三提升”、“三降低”为目标,从源头抓起,在消除建筑火灾隐患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设有固定消防设施建筑的检查整治,改变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现状,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火灾,切实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效率,提升建筑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把火灾事故控制在初级阶段。

三、整治对象

全市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物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重点是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固定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建筑。检测机构是否经过省级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

四、整治内容

(一)经营、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61号令)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三)经营、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是否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准确、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六)建筑物中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七)固定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等级。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年11月20日至20*年12月10日)。通过报纸、电台等多渠道的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各固定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12月10日至20*年12月31日)。各具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产权单位对本建筑已有的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根据要求填写自查承诺表,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及人员,明确整改时间,由各责任人签字,确保整改责任到人。自查承诺表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当地*消防部门。

(三)第三阶段:抽查阶段(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31日)。以*、建设、质监、房管为主,对辖区内的固定消防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并根据涉查单位的数量确定相应的比例,最少不少于30%。抽查内容为单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消防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行情况、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情况、消防系统检测状况、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培训上岗情况、固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对抽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设、质监、房管四部门要及时通气、相互配合,并依据《消防法》、《建筑法》、《质量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违法现象进行处罚。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视情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月1日至2月25日)。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治中出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力、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不合格等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做到奖优罚劣。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出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产品整治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产品问题要融入产品整治工作一并解决。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把整治活动作为做好冬防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有效手段来抓,各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并落实专人抓好整治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我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副局长张继烈担任,副组长: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邢永汉、市建设局副局长陈高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克云、市房管局副局长林其龙;成员:周洪年、朱剑忠、蔡光华、周宝辉等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洪年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认真做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档案建设工作,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当地的建筑消防基础档案。

(四)要在整治活动中对目前消防系统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的检测行为。凡未通过省级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一律不得做为建筑单位评定自身建筑设施合格的依据,在今后的建筑工程验收中也不得作为有效的检测报告。对抽查中发现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一律从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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