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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精选

外观设计论文

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第1篇

1.1外观基础技术含量低国内童鞋设计市场起步较晚,多数童鞋设计师是从成鞋设计岗位转换而来的,对儿童的生理结构及心理状态并不十分了解,设计意识依然停留在产品的大众化流通性款式形态设计上。很多设计师刻意或无意地忽略童鞋原创概念性设计,导致其在产品外观创作上的意识淡薄。童鞋产品的设计形态创新度还停留在特色实用功能技术数据上,其设计关注度、资金投入度、技术研发度都滞后于同类国际同期童鞋产品。

1.1.1楦体外观设计消极数据显示,对于大部分童鞋企业的设计师而言,直接使用客户提供的款式楦体,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惯例。童鞋楦体的开发,由于制作成本和设计人才的匮乏,更新速度和创新意识更是远远落后于款式的更新速度。大部分童鞋厂出于成本的考虑,会套用用过的旧楦头,或重复使用相同的楦头。而家长在选购童鞋时,更关注产品的颜色、面料、款式等,这种消费取向也造成设计师对楦体外观开发产生消极情绪。

1.1.2工艺形态设计落后与成鞋设计市场相比,童鞋市场中产品的审美与消费都还在成长阶段,设计师在童鞋产品面料形态的需求和设计上缺乏经验,无论是在款式新工艺处理模式上,还是新工艺设计形态的创作上,与国际品牌相比都存在明显差距,没有形成完善的工艺设计技术数据平台。就国内制皮行业而言,高质量、高饱和的面料色彩工艺制作、加工、呈现形态以及不同质地、触觉的肌理感、多体编织单体穿搭等都还是皮革材料还在攻克的技术难题。

1.2外观款式设计手法陈旧国内童鞋市场,鲜有大师级的概念性作品出现,也没有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童鞋设计大师出现,没能打造知名的国际童鞋品牌,甚至少有个性鲜明的产品设计。根源在于很多童鞋设计师并没意识到童鞋是需要有积极的原创意识的,没有真正了解到儿童的消费需求,也没能深入地研究儿童的消费心理,造成童鞋产品的款式设计观念陈旧。

1.2.1帮面的分割设计缺乏美感童鞋设计师因为极少受过系统的美学体系训练,对童鞋产品款式设计中点线面的基本构成形式没有足够的驾驭能力,缺乏对常规形态的突破,造成产品帮面分割的设计观念陈旧。而在国际童鞋品牌的设计中,却是普遍重视设计构成的运用,设计师在构成基本元素的组建领域会花更多的时间考虑,通常会为构成选择打破常规设计的界面,带来帮面的变更性创新设计,使产品能源源不断地给儿童消费者带来新鲜感,保持消费的上升状态。

1.2.2色彩搭配缺乏专业精神童鞋产品的外观配色是极其专业的配色领域,设计师不但需要掌握色彩构成、儿童色彩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对色彩的性情更要有清晰的了解,而且对色彩的运用和搭配手法要具备较强的驾驭能力。而国内童鞋设计师仅凭经验和惯性进行配色是不科学的,设计师在第一时间寻觅不到国际流行色,也就无法创新色彩设计模块,就导致配色不专业。现在很多童鞋企业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通过外贸公司对产品进行深度配色。

1.3外观形象缺乏象征性调查表明,大部分4~9岁的儿童对动漫中的虚拟卡通形象带有浓重的迷恋色彩,这种情况会一直延续到十二三岁,至此有部分群体才会慢慢进入到偶像阶段,有的甚至到成人后依然保留有特殊情结。而女童喜爱的芭比娃娃、白雪公主,男童喜欢的蜘蛛侠、奥特曼等都来自于国外市场。国内童鞋市场没有自主创造代言式品牌形象的意识,卡通图案上设计都是品牌间的相互抄袭,部分外观形象粗制滥造,毫无象征性可言。童鞋产品中图案设计的缺失,使得企业只能购买国外的卡通形象版权,资金受到牵制,也是中国童鞋发展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4外观功能研发单一虽然国内部分大中型童鞋企业已经开始关注到产品的功能性研发,会发光的童鞋、可以唱歌的童鞋、带轮子的童鞋等都陆续面世,标志着童鞋功能时代的开启。但童鞋产品的功能性研发,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都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新产品的研发周期长,实验程序烦琐复杂,在成本投入上存在着很大的压力,成为企业抗拒的重要原因。从国内童鞋市场的大局观来说,功能性的开发还是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没有形成层次分明的功能开发领域。

2童鞋产品外观创新策略

2.1加快技术更新速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鞋国和出口国,政府机构应当更加完善匹配制度,加强高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构建平台加速产品技术研发的速度。虽然国内数十家鞋研发机构定期在童鞋楦型设计上做数据调整,国外也有投资公司参与舒适形鞋底和环保类项目研发,但其规模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参照国外职业教育模式,要改变行业的现状,必须要加强高校鞋类设计专业与行业尖端研发机构的合作,带动一定范畴内的研究力量,全面动员,长效、系统地研发符合儿童消费者脚步生理结构的舒适形鞋楦数据。而高校专业与企业的联合,则可以引导设计类人才更直观地关注工艺等具体研发形态,研究比较种类差距,形成数据研究,为工艺创造的除旧推新献计献策。行业研发机构的技术研发优势应与高校稳定的研究体系、教育传承模式相结合,基础研究中需要极其严格的数据采集,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长时间持续的跟踪调研和一定研发资金匹配等。高校与行业企业的相互扶持,优势互补,在根源上解决了高素质童鞋设计师的规模培养,最大限度上实现了未来国内童鞋产品外观原创创作的可能性。

2.2创新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

2.2.1材质拓展童鞋产品材质的多样化开发,是改变产品形态造型单一的有效举措。例如,在童鞋雨鞋产品中的透明材质,不但可以与里面的鞋袜形成色彩造型的多样化,成就不同的形态造型效果;而且塑胶透明材质在童鞋产品中的一体成型既节约了成本,也在产品的防水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使商品的用途更加多元化;再如近年来随着怀旧主题的回归,帆布、棉麻的面料经过专业处理后回到了产品的销售视线;经过专业处理的布类面料不但加强了耐磨度与抗污性,而且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升了童鞋产品的舒适度和环保性,结合各种有趣的人造皮草打造不同形态,都是不错的材质拓展设计的实验。

2.2.2装饰再造设计师在童鞋产品中,应通过对面料的黏合、热压、车缝、补、挂、绣等工艺手段形成面料立体的、多层次的设计效果,可以丰富面料本身形态的变化,实现产品装饰再造的目的。拼接、缝合、环绕等设计手法,延伸产品仿生形体特征,扩大设计的空间,丰富设计效果;在童鞋产品上印刷图案、电脑刺绣图案、水洗油鞣图案、手工绘制图案等创作,对产品的整体设计有着积极的再造影响;各种装饰物件加入海绵体等混合材质的设计,创作出立体化及半立体化的处理效果,与平整的帮面形成了强烈对比,可以极大地丰富设计对象的物体呈现性;前期市场能有效开发符合儿童审美情趣的活泼可爱型鞋珠鞋花鞋饰等装饰配件,也有助于大幅度地推进产品的层次变化。

2.2.3样式创新童鞋产品样式设计比成鞋简单,较少采用水洗、油鞣、压花、镂空等传统工艺处理,也鲜有现代工艺制作的介入,造成了视觉审美上的匮乏。其实,童鞋产品借鉴成鞋的帮面分割体系,重建了帮面的设计体系。比如在产品设计中缩短帮面长度,加大弧度处理,简化裁断手法,使其符合儿童脚部生长规律和审美情趣;或选用鸵鸟纹、鳄鱼纹、蛇纹等名贵皮料,加工面料的颜色,采用粉嫩色系,呈现儿童的萌态;不同材质的混搭与不同颜色的拼接,都能够使鞋面造型呈现多元化,丰富装饰效果;或吸收轻纱、丝绸、蕾丝等成鞋常用元素,改良其花色和样式,创造出符合儿童消费者的心理特点的设计;再如条纹、圆点、英格兰格以及爱心、圆点等高频率出现的图案,奶牛纹、斑马纹等动物纹路,在形态上进行儿化处理,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3创造经典形象儿童消费者更倾向于产品的外在颜色和感观形态,特别是幼童对卡通造型极有兴趣。国内动漫起步较晚,缺乏有号召力的卡通形象,但随着“喜洋洋”等国产动画主体创作的成功,也为童鞋企业的卡通形象设计提供了空间。很多童鞋企业都意识到自身对产品外观图案创作的力不从心,粗糙的动画形象不但不能赢得市场,还很可能适得其反。在国外,图案艺术家们本身具有的高层次的原创设计能力和对图案理解的纯粹的创作意识形态经常被著名的童鞋企业所借用,形成良性渠道,共享优势资源,携手创作儿童消费者真正喜欢、能够喜爱和接受的主题化童鞋产品,打破企业普通设计师被常态化的设计思维。国内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如插画设计师、图案设计师、漫画家都具备创作单体卡通设计,却没有渠道介入到童鞋产品的款式设计的图案形态中来,设计行业之间搭建良好的交流、沟通、共建、分享式平台已经迫在眉睫。

2.4创新外观结构国民的消费理念日益理性化,童鞋产品外观的创新性设计已经成为吸引消费群体新的热点。如何在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基础上,从不同的实用角度开发童鞋的实用功能,成为设计师新的研发课题。童鞋产品创新外观结构除去舒适性结构需要极其专业的技术人才,长时间的实验周期,非常严密谨慎的科学实验,实验单位成本高昂,小规模企业不能够承受等以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可悬挂、可拆卸、可拼接、可变装、易于携带、便于储存、具备部分玩乐功能的外观创新形项目等,朝着低成本多功能的技术开发方向,为童鞋的设计指出了新的设计契机。后者是普通设计师就能开发的,更适合中小型童鞋企业进行实用性的结构功能性开发。

3结语

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第2篇

1.1设计造型

元素外观造型是人的第一感觉,外观的视觉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游览车的经济效益。本着以简洁、大气的美学设计理念结合统一与变化、协调与对比、节奏与韵律的美学设计原则,头车取简约、柔和的曲线元素;车厢取硬朗、刚强的直线元素。从整车造型给人以刚强中不乏柔美的感觉。

1.2外观色彩

整车采用白色为基调,配以绿色藤蔓为装饰,给人一种清新、干净的感觉;白色视觉传达的感情为干净、轻盈、冰冷、纯净;绿色传达的是环保、清新、希望。绿色藤蔓色彩图案,采用的是大型的贴膜工艺,改变了传统油漆喷涂的单一色彩。

1)藤蔓图案与景区绿色的环境相吻合。

2)传统的油漆喷涂双色、彩条等多色图案时,施工周期长、材料成本高、生产效率低,不能适应流水线作业,并且占用生产资源,而贴膜方案正好解决了该问题。使用贴膜工艺为游览车的外观视觉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1.3材料选择

在满足安全要求与外观造型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材料,以降低制作成本是设计者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以往的车厢采用铝合金为主体,制作成本较高。本次整车材质采用玻璃钢与钢结构结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与车体的重量。玻璃钢材料性能优越,采用防火、隔热等结构;既保证了造型美观、满足了设计与审美要求,又具有良好的可靠性与经济性。从制作工艺与成本上来说,玻璃钢在一定程度上优于铝合金。

2整车外观效果

2.1车头结合

上述的设计思路中的造型元素,融合玻璃钢的材料特性,采用犀牛Rhinoceros4.0软件建模,设计出来的流行形状的头车模型。圆形的防撞与月牙形的凸带让流线形的车头变化中有统一,丰富了头车的层次,让其造型简洁不失简单。为保证车头整体的流线型前玻璃采用与头车外形相协调的大曲面玻璃。而侧窗为司机望窗,需采用横向推拉式可打开的三角形平面玻璃。为避免直边轮廓与流线型的外形反差过大,在设计时对侧窗窗角做圆角处理,使得整体外形与车窗协调,为司机打造了一个宽敞明亮的视野。

2.2车厢

1)车厢由四节组成固定编组,即头车(一节)+车厢(三节)。列车为敞开式车厢,能载员共计46人(包括司机一人),每节车厢有4排座位,前进方向排列,每排坐3人,即每节车厢有12个座位,头车为11个座位(其中司机1人)。在以BG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为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以人为本的工业设计理念,车厢设计采用半封闭式,车厢门为框架式,造型简洁,易于成型、成本低。该车厢的造型无以往的封闭车厢给游客带来的压抑感,为游客打造了一个视野开阔、乘坐舒服的乘车环境。

2)10km/h的时速让游客缓缓地感受景区内风景,列车上设有音响设施,可播放音乐、解说等。

2.3整车视觉

结合色彩设计思路,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整车运行环境,并用3DMax软件进行效果图渲染,经客户确认的整车效果。

3结语

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外汇核准、登记、备案及变更手续”。

根据笔者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外资并购过程中至少涉及如下外汇核准和登记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外汇部门具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时需办理的手续和流程是不尽相同的):

1.1结汇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股权结汇核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结汇核准件时应提交:

1、申请报告(所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人出资进度、出资账户);2、所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转股协议;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5、股权变更后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出具财政部门验证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8、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1.2转股收汇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

汇发〔2003〕3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或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股权出让方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股权购买对价为一次性支付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应在该笔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办理;股权购买对价为分期支付的,每期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均应就该期到位对价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股权购买对价前,其在被收购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依照其实际已支付的比例确定,并据此办理相关的转股、减资、清算及利润汇出等外汇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转股收汇外汇登记时应提交:

1、书面申请;2、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股权转让协议;4、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协议;5、商务部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6、资本项目核准件(收购款结汇核准件,或再投资核准件);7、收购款结汇水单或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账证明;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1.3外汇登记证(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并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并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应向主管外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证:

1、书面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实际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无法取得外资企业举借外债待遇

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除外。根据该款所述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举借外债优惠政策对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是举足轻重的一项制度,其重要程度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超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10号令的上述规定,通过关联当事人完成的外资并购而形成的外资企业(“假外资”)一般情况下无法取得举借外债优惠待遇,此项举措无疑会堵死大部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控股的境内企业举借外债的坦途。

3.投资总额的限制

内资企业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但企业一旦通过外资并购转换为外商投资企业,就必须确定一个投资总额,该等投资总额对新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及进口机器设备来说可能意义重大。因此笔者建议一般情况下外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应争取定为法律允许的最大数额,10号文对投资总额的限制如下(该等限制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限制制度是完全相符的):

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4.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产支付涉及的外汇核准

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实施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用人民币资产做支付手段可有如下几种运作模式:(1)人民币货币现金;(2)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份;(3)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债券和公司债券;(4)其他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或标准的有价证券等金融衍生产品;(5)其他情形的人民币资产。从取得途径来讲,可包括(1)直接从已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等收益;(2)从资产管理公司采用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形式取得对某企业的债权;(3)从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借款;(4)转让资产、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取得的交易对价等。在保证合法、合规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相关人民币资产均可用作10号文规定之下的外资并购项目的支付对价。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对下列情况下取得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对价的核准需提交文件作出了专门规定:

4.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境内再投资、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投资方基本情况、产生利润企业的基本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投资方对分得利润的处置方案、拟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等);2、企业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及利润处置方案决议原件和复印件;3、与再投资利润数额有关的、产生利润企业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与再投资利润有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拟再投资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7、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4.2外国投资者从其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或者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2、原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原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原企业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原企业关于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及再投资等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协议原件和复印件;6、涉及先行回收投资的,另需提交原企业合作合同、财政部门批复、担保函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涉及清算的,另需提交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涉及股权转让的,另需提交转股协议、企业股权变更的商务部门批准证书、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9、拟再投资企业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合同或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5.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汇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中的SPV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但10号文将SPV定义为“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两个定义相比较可以看出,10号文下的SPV较75号文的范围更为狭窄。从中引申出的结论是:非以境外上市目的设立的SPV不得以换股方式并购境内公司,换言之,仅以私募为目的设立的SPV不得以换股方式并购境内公司。以境外上市为目的的换股并购涉及的外汇监管主要包括:境外设立SPV时按75号文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换股并购阶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外上市完成后境内公司还应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融资收入调回计划,由外汇管理机关监督实施,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批准证书后,应在30日内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汇登记证。

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由于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具有不同的保护目的,所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判定基准不同。由于判定基准不同,所以在适用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等侵权判定原则以及其他具体判定方法上,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也存在明显差异。

论文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商标侵权判定

1前言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与发明、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方案不涉及技术内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例如汽车的特有造型、电视机的特有外观、产品包装袋都有可能构成外观设计专利。商标保护的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要素的组合。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都是对设计的保护,但商标保护的是一种产品标识,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本身。知识产权纠纷中,有大量的案件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相应地在司法实践中就会涉及到侵权判定问题。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具有一些共性的原则,但在对二者进行侵权判定时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区别。

2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富有美感的工业设计,从这种意义上讲,更接近于著作权,而商标保护的一种标识性权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防止消费者对商品发生混淆,由此,形成了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基准上的本质区别。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基准是,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近似,如果相近似,则构成侵权;商标侵权判定基准是,被控标识与商标相比是否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如果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则构成侵权。

混淆在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对于商标侵权判定,如果被控标识与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则一定构成侵权,反之,一定不构成侵权。有的时候即使被控标识与商标相近似,但是如果没有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仍不构成侵权。比如,“杉杉”和“彬彬”两个商标属于相近似商标,“杉杉”在先,“彬彬”在后,但是“彬彬”和“杉杉”的专卖店总是比邻而居,各自有不同的消费群体,均为驰名商标,两个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彬彬”对“杉杉”商标不构成侵权。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造成消费者混淆,则认为二者的差别对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似,一定构成侵权,反之,则不一定不构成侵权。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即使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但仍有可能构成侵权。比如,被控产品是一个双门消毒柜,外观设计专利是一个单门消毒柜,二者一个是双门,一个是单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但是二者的边角门把手等部位相近似,由于消毒柜的边角门把手等是易见、创新部位,根据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基准,认为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似,构成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具有共同的侵权判定原则,即整体观察原则和要部观察原则。2004年以前,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还具有一个共同的侵权判定原则即隔离对比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6月对审查指南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判定的隔离对比原则,这也意味着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不再适用隔离对比原则。笔者认为,这种改变是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基准密切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基准是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近似,而不是是否构成消费者的混淆。外观设计专利更接近于版权,当判定两个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时候,一定是将两个作品进行直接对比,而不会隔离对比。

尽管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都有整体观察原则和要部观察原则,但在具体适用时二者是明显不同的。在商标侵权判定中,要部观察原则是对整体观察原则的一个补充。首先将被控标识与商标进行整体上的对比,在此基础上,找出最能吸引消费者的部分确定为要部,再进行比较,比如当商标为文字与图案的组合,图案最具有显著性,可以确定图案为要部。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只能择其一。原则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适用整体观察原则,只有那些在使用状态下相对于其他部位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明显强烈的部位可以适用要部观察原则,比如,以特定方向朝向使用者的产品,如壁挂式固定信箱,其在使用状态下能够看到的部位相对于看不到的部位(如壁挂式固定信箱的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明显强烈。

另外,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的侵权判定除了在判定基准和判定原则上存在区别外,由于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保护内容的不同,在一些具体的判定方法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如,在商标侵权判定中,会考虑构成商标文字的含义,如果商标是cyclone(旋风的意思),被控标识是tornado(也是旋风的意思),由于二者含义相同,构成侵权,而如果这两个词分别用在产品包装袋上,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则不构成侵权。再有,如果商标是一个金鹰的图案,被控标识是金鹰文字,构成商标侵权,对于外观设计而言,也不构成侵权。还比如,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相比,图案相同或相近似,但色彩不同,此时被控产品有可能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但如果被控标识与注册商标相比,文字、图案相同,只是色彩不同时,仍有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

外观设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站建设;平面设计;技术

网站建设程度与水平与平面设计、技术之间关系密切,只有不断提升设计与技术水平才能更好的满足实际需要。网站建设中强调的是相关专业人员通过设计、建模相关方式达到信息的互联网通信,并从形式上达到以图形界面的浏览为特征。为此,网站建设过程中就需要将设计与技术之间结合起来,并为用户提供良好服务。

1网站建设相关信息

网站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功能,因此,网页制作主要可以划分为静态网页、动态网页两种。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区别,通常情况下,静态网页会对网站当中的产品效果以及相关进行说明。动态网站则会对产品的功能以及操作数据情况加以阐释。网站建设方面,静态网页方面进行平面设计相对较简单,如果需要对网站当中增加其他的功能,则需要应用相关技术。网页更加具备一定实用性。平面设计过程中采用AdobeDreamWeaver技术可以实现数据库访问方面的自动生成,并对程序以及数据库两者之间进行有效融合,这样可以更好的提升网站建设的功能性需要,也能够在外观设计方面提供帮助。

2网站建设平面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2.1网站外观设计

随着电子网络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趋势越来越好,较多网站设计中在外观设计上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自身性质条件与外观整体设计不符合。在网站建设中不同的客户的对网站外观需求不同,所喜欢的风格也不同,设计人员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网站外观设计。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网站平面设计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在外观设计上直接参考其他网站,进行抄袭或模仿设计,这种情况对电子商务网站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对其长远发展及相关产业扩展都有着制约影响

2.2网站平面图片处理

网站平面建设过程中,图片是其主要构成要素。通过对部分典型网站建设的调查了解到,部分以宣传为主的网站,图片对实现宣传意义有着重要作用,也是其产品宣传的主要途径。但就其内部网站图片设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却不十分乐观。首先在图片的技术处理上,技术水平不够,使其清晰度不够,无法达到企业进行产品或资料的宣传目的。其次在图片处理上还存在着网站平面建设人员对图片选择与制作不佳的问题,无法满足图片设计质量,达不到企业宣传需求,这对网站发展有着不利影响。

3网页设计技术发展

从互联网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在IT行业发展的数十年时间内,整个行业发展速度进入到全新时代。网页作为一项能够很好展现互联网信息的重要形式,其地位更加不可撼动。为此,网页设计技术发展就成为了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网页设计具体指的是应用标识语言,并利用相关设计以及建模方式完成对电子格式相关信息内容的传输,最终可以以图形的形式展现在用户界面当中。可以说网页设计产生的目的应当是建设网站。借助超文本标记语言以及可扩展超文本形式能够完成任何意义上的信息建设。在建设更加复杂信息内容方面,包括矢量图形以及相关文档则需要安装插件。网页建设的早期阶段,更多受到了技术因素影响,设计均采用的是静态设计。因此,网页则呈现出展示功能较强的特征。网页交互能力不强,缺少必要的设计技术。在这个时期,表格技术成为了设计网页的重要手段。不同元素均能够通过表格进行建设。可以说,网页设计技术的专业性让非专业人员对其无法深度研究。设计技术发展,促进了动态网页技术的形成,并逐步取代静态网页开始成为主流,其中JSP、PHP等作为全新的变成语言,对网页设计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实现了设计与实现分离以及设计与内容之间的分离。设计—实现分离强调的是并不对整体布局设计以及相关程序之间进行同步编写,而是采用了设计先行的方式,最后通过设计分析,完成整体布局。此项设计中采用的工具包括REWAMWEAVER等可视化工具。设计—内容分离设计理念的产生强调的是网页展示性以及内容的展示性,因此,内容上的增多或者减少都并不会对整个网页产生影响,至少并不会对首页产生影响。最终,通过程序员的开发,具有开源性质的内容管理系统得以研发成功。这些CMS等进一步进行了深化,并形成了前文中的2个概念。由此可知,网页设计技术发展从本质上看就是对原本复杂深奥的工作通过一种更加先进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完整过程。

4网站建设中的平面设计与技术结合对策

网站建设实施阶段,需要提升器视觉效果,现代IT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到全新领域,平面设计能够对企业发展以及产品的附加价值提供帮助。科学技术获得长足发展使得平面设计水平也显效提升。一些新兴程序语言编程当中也开始出现JSP等技术,为此,针对平面设计与技术的结合问题就表现出重要意义。

4.1结合客户需求的设计与技术

网站建设的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需要利用十分复杂的技术手段,为此,网站建设人员应与平面设计之间形成必要的沟通,客户需要对网站建设提出符合自身需要的意见,并应用但网页设计方面,以此满足自身需要。例如,一些客户可能需要网站建设具有较强的展示性,希望可以图文并茂,因此设计人员就需要充分考虑着想因素,让网站界面能够将图文声像等因素更好得的结合在一起。相关网站建设工作也应当将客户作为重要因素,依据用户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促使新型技术与平面设计之间相结合。

4.2网站建设中加入视觉因素

现阶段网站建设更加依赖视觉感应效果,由此实现信息传达的效果也更加明显。现代互联网技术长驱发展,使得平面建设以及多媒体网页建设更加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网页设计根据其显像方式使用RGB的色彩模式,更注重的是信息结构关系的梳理,如果将色彩运用的过多过强,很容易引起视觉的疲劳感,就需要考虑的更为全面,并且在字体的选用范围上也很小,为了让输出的成品大小不对服务器造成压力,基于html的特性,所有字体都是根据用户操作系统内默认字体而定的,当然近年随着技术的沿革与发展,这个差距也逐步在缩小。通常意义上也会应用到三维平面因素,这样建立起来的网站在感观效果方面更加立体。这也是体现出网站建设中平面效果与技术结合的集中表现。除此之外,现代网站建设也开始融合大量的动态网页制作相关技术,并通过数字科学技术手段促使用户的需求得到满足。

4.3实现平面设计与技术的有效交流

网站建设中需要客户与设计与人以及技术人员进行有效交流,对平面设计以及技术之间进行结合,才能够最终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平面设计方面不同设计人员之间也需要有效沟通,网站设计中的用户也应当被放在首要地位,只有这样才可以设计出优秀的网站建设。

5结论

综上所述,网站建设对于我国来说仍然属于新兴技术产业,当然,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地位也同样重要。网站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平面设计的功能,为此,相关设计人员就需要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并最终实现网站建设方面的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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