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4 17:43:48
社会治理法范文第1篇
我现将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2004年以来,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XX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加强人民调解和“两劳”帮教的工作力度,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宣传、夯实基础。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好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4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基层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建设法治基层”为工作目标,以“普法宣传进农村、安全稳定进农村”作为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以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通过建立普法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化建设,充分发挥了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近年来,从市到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都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八项制度,同时依托市委党校成立了XX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基地,全面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素质。
2001年,组织全市6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WTO法律知识讲座,使广大干部增进了对中国入世后相关知识的了解。2004年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了WTO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4万册《以案说法》普法读本,免费发放给全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四个部门联合制定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了我市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2004年,全市每个干部配发了一套全国“四五”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2004年,配发了《XX市四五普法学习资料》。今年,又配发了《河南省普法学习资料》。自2004年7月份以来,认真落实了XX市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千场基层法制讲座活动,已有87位处级干部到基层进行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省、XX市的安排,在全市干部认真学习《河南省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的基础上,还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了每年一度的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有1万余名干部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上半年,市人事劳动局还组织全市4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普法宣传的另一个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们联合发文对全市开展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并定于12月份为全市的的宪法学习宣传月。
最近,我市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政研室李援主任对全市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及讲座850余期,培训干部达35000多人次。
二是以“法律五入”为载体,做好“农村、社区、工厂、学校、市场”各层面的普法工作。
(1)法入农村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普法的“五个一”制度。二是加大了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三年来共分级分批培训村干部10000余人次。三是做好了“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组织放映法制电影600余场次,组织学生带法回家4200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70余场次。使受教育人数达到了20万余人次。四是组织有关涉农单位,进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下乡。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180余次,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各种涉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72000余份。五是为农村务工青年免费提供了《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手册》2500余册。
(2)法入校园工作。成立了XX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不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全市各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配合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配备工作,现全市各所学校均已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深化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都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亲自抓,关工委重点抓,有关部门联合抓,学校和各村(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对该项工作也都真正从“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个方面抓好落实,每学年都制定了内容详细的法制教育计划。
通过依法治校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的校风、校貌、教学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校园内“学先进、赶先进”,积极向上的正气不断上升,违法犯罪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4万多人次。
(3)法入企业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坚持和完善了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拟任命干部、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多次对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4)法入社区活动
一是规范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作为落实活动的支撑点,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法律进社区骨干力量。通过送法律书籍,组织法制讲座、设立咨询站等活动,使广大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主动性普遍增强。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打牢依法治理基础。继续推广“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工作经验。三是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法制宣传板报24期300多块次,组织社区居民观看警示记录片50多场次。
(5)法入市场活动
利用工商所接近市场、靠近商户的特点,在各个工商所都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栏,共出版板报168期,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坚持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运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组织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广大商户进行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干部依法办事,更使我们认识到,通过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提高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减少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根本所在。
二、强化职能、促进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和两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步伐,构筑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推动我市“平安XX”工程顺利实施,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2004年以来,我们以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中心,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构建“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在我局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从而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网络化。截止目前,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组织网络。近年来,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工作。我们构筑了市、乡、村、组四级民调信息网络,培置了一大批信息员和民调员,把触角深入到全市的角角落落。目前,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70个,人民调解员2426人。建立了集中排查制度,乡(镇)司法调解委员会成员实行包村制,坚持每周包村下访一天,指导村(居)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真正做到未动先知,人动我知,提前介入,为及早发现、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实现了真正的关口前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解决难点问题的多少及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而不认为矛盾排查的越多,工作就越糟,使矛盾排查制度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坚持,增强了全市各乡(镇)排查解决矛盾的主动性。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活动120余次,受理民间纠纷2918起,调解2918起,调成2825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5%,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5起22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3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2起405人次。二是畅通接待渠道,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每月定期到调委会挂牌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或预约调处矛盾纠纷。对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坐班接访,谁负责参与调处到底。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三是抓好矛盾解决工作,将调处纠纷与解困帮难结合起来。首先,我们要求各级调委会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做到小事快办、大事专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意见,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其次,我们注意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干部下基层,上门解决他们的求助和实际困难,消除、缓解一部分人因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国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以经济大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求助进行法律救济和帮助,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2004年以来,我们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四是做好教育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我们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狠抓了自身教育。我们与XX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联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行了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他们进一步做好民调工作,发挥好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对有违法越级上访或煽动他人闹事、寻衅滋事影响社会稳定者,采取集中授课、登门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2004年以来,我们共开办此类培训班18个,培训重点人员700余人。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们还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管理。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制订了“八统一”、“四落实”。“八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制度、标识图案、名称、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员印章、徽章统一;“四落实”即工作落实、制度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
三、完善网络、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证。
为认真做好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我局加强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成立了帮教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安置领域,大力推进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创新帮教思路,将帮教工作关口前移,把帮教向大墙内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安置帮教网络
为了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市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居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帮教组织。从而在全市形成了三级帮教网络,做到哪里有帮教对象,哪里就有帮教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470个,帮教工作人员1410余名。
(二)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我们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登记、立卡建档、回访、接待、学习培训、检查考评、奖惩和帮教责任等八项制度。并狠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落实,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从而使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推动了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落实帮教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各帮教组一把手负总责,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日常帮教工作中,做到回归一个、登记一个、签订一份帮教协议,建立一份帮教工作档案。并严格按照安置帮教工作政策,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帮教工作中,我们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工程”,即一名帮教干部与一名帮教对象结为帮教对子,帮其思想转化,帮其就业安置,帮其劳动致富;在回访中,坚持做到“五必访”、“五谈心”,即:婚丧嫁娶必访、有病时必访、家庭闹纠纷时必访、天灾人祸时必访、家有特殊情况时必访;犯了错误谈心,遇到挫折时谈心,思想有疙瘩时谈心,情况反复时谈心、重点帮教对象重点谈心。还通过开展延伸帮教工作,走进大墙与监狱联合开展帮教活动。在安置方面,我们采取了各种途径和措施,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帮助他们联系接收单位或帮助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对于无业可就的农村人员,协调乡镇、村委为其落实责任田,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对于情况比较特殊或思想不稳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和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注,经常找他们谈心,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困扰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重新焕发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绝大多数人员都能自食其力、通过劳动致富。
2004年以来,我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69人,登记269人,签订帮教协议269份,建立帮教档案269份,安置就业269人,签约率、建档率、安置率均达100%。
四、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在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局通过加强律师政治信念教育,提高律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来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一是在全体律师中开展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律师学习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律师准入制度;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五是推行执业律师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六是推行结案回访制度;七是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八是制定违法违纪律师处理办法;九是建立投诉查究制度;十是实行律师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以改革为动力,以诚信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
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中,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配合各级调解委员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使大量矛盾通过调解而非诉讼程序得以解决。广大律师也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决策过程,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合法、平稳、健康的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公证处也积极发挥减少诉讼、预防纠纷的作用,重点做好婚姻关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的公证事项。我们还一直在不断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坚持了领导下访日、市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参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的合法、有序、平稳运行,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稳定的潜在重大作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004年以来,我市律师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共为546家社会团体、企业、个体户、农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34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解答法律咨询9800余人,写作各类法律文书1600余份,上法制课530余场次,开展法律义务宣传活动9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创法律服务业务收入150余万元,为企业、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30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社会治理法范文第2篇
××司法局200*年上半年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综治委:
200*年上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司法局内部治安防范,文明创建责任承包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强化维稳预防工作力度,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动态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全局干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及时赶赴现场;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及相关宣传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基层维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年初明确宣传科为规划编制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集思广益。6月份,印发了《××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和推广“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宣传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建设“和谐××”的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面向基层,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工作下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司法所设施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做精做强司法所,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把基层司法所努力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零报告”、“月排查”等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及时认真处理基层矛盾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1起,调处成功22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10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全区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2人,解除帮教人数3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局始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水平,并通过在部门和行业中开展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有18个村达到了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其中市级4个,部级1个。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的同时,我局正积极谋划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化解不稳定因素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6-11月份,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听和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基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协管干部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坚持区政法部门联合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改善基层一线司法干警的待遇和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打牢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社会治理法范文第3篇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综治委:
200*年上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司法局内部治安防范,文明创建责任承包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强化维稳预防工作力度,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动态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全局干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及时赶赴现场;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及相关宣传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基层维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年初明确宣传科为规划编制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集思广益。6月份,印发了《××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和推广“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宣传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建设“和谐××”的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面向基层,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工作下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司法所设施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做精做强司法所,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把基层司法所努力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零报告”、“月排查”等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及时认真处理基层矛盾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1起,调处成功22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10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全区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2人,解除帮教人数3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局始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水平,并通过在部门和行业中开展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有18个村达到了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其中市级4个,部级1个。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的同时,我局正积极谋划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化解不稳定因素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6-11月份,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听和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基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协管干部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坚持区政法部门联合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改善基层一线司法干警的待遇和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打牢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五、重视调研工作,探究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途径
社会治理法范文第4篇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综治委:
2006年上半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司法局内部治安防范,文明创建责任承包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强化维稳预防工作力度,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动态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全局干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及时赶赴现场;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及相关宣传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基层维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年初明确宣传科为规划编制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集思广益。6月份,印发了《××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和推广“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宣传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建设“和谐××”的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面向基层,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工作下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司法所设施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做精做强司法所,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把基层司法所努力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零报告”、“月排查”等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及时认真处理基层矛盾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1起,调处成功22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10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全区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2人,解除帮教人数3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局始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水平,并通过在部门和行业中开展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有18个村达到了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其中市级4个,部级1个。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的同时,我局正积极谋划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化解不稳定因素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6-11月份,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听,和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基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协管干部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坚持区政法部门联合信访接待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改善基层一线司法干警的待遇和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打牢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五、重视调研工作,探究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途径
社会治理法范文第5篇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治国理政的最具权威的价值取向。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那种认为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人不管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对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方面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通过严格公正执法,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从而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学法、守法,严格执行法律。政法部门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政法干警的每一个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一视同仁地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能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作为衡量干警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主要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也就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政法干警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满腔的热忱,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领导方法和执政方式。我们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结合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和智慧才会“自有源头活水来”,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长期的政法工作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正是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今天这样好的成效。否则,单靠政法部门自身的力量,解决不了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保护人权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自以为高人一等,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当前的执法现状,强调保障人权、热情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种倾向。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坚持严格执法,两方面辩证统一,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树立了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真正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执法为民。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司法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通过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才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从我市来看,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我们政法机关执法状况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的满意度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尤其是一些基层政法单位和干警在执法思想和执法水平上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政法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因此,必须确保我们的一切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基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法律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必要的,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否则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迟到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这是法学界的共识。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司法活动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要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要让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增强对裁判或决定的认可度。
从执法、司法工作实践来看,做到公平正义,当前要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要严把证据关、法律关。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细枝末节,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二是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各项规定,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一律公开,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全程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能产生的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保障公民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随着形势和社会的发展,政法工作的职能不断变化延伸,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当前,我市正在实施“三大推进”、跨越式发展,促进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就是我市的大局,是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为跨越式发展服务就是服务大局,全市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都要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一大局奋发有为,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