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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探讨

环境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探讨

一、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1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设置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一,地方环境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不独立,造成的行政管理缺陷导致无法满足实际环境管理需求。部分地方基层环境管理部门存在尚未行政独立,而是依附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部门。由于行政不独立,会造成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管理需要,人员配备、经费供给和使用等情况得不到保障,因此阻碍行政管理发展。第二,各地方基层环境管理工作量不同,因此所有基层环境管理机构岗位和人员设置一样就直接导致地方管理机构的设置无法适应管理需求。例如一些以发展对环境要求高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农业、牧业为主要经济支柱的市县或者农村,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地方对经济扶持力度的加大,对地方环境管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如果地方环境管理机构的部门和人员的配置不能采取“因地制宜”,就会导致有的地方管理资源过剩,有的地方管理资源不足等现象出现。第三,地方经济落后,直接导致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管理水平低。地方经济落后,导致地方环境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人员、设备和技术配备落后。因此,地方行政管理质量就低。由于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是致使这一现象出现的间接原因。

1.2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

管理对象的自然属性和地域属性,是环境管理区别于其它管理的主要之处。环境管理的管理对象主要是自然环境中的大气、水、土壤、生物等各种自然环境因素,并且负责协调这些自然因素与人民的生活、社会的需求和经济的发展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同时满足各种需求。所以,对于环境的管理是一项涉及领域多、范围广的高度综合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对于地域的行政区划,致使在地方环境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同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尝尝出现各种障碍。从而导致了地方环境管理质量,甚至影响建立和谐的环境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对我国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甚至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解决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2.1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针对目前的情况有效解决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解决目前地方环境管理机构行政职权不独立的问题。有中央环境部门给予支持,帮助目前依附于企业或者其它相关部门的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行政上独立。严格杜绝地方环境管理机构依附企业的现象,保证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有针对性的为地方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帮助地方环境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达到提高地方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目标。另外,对于地方经济落后,无法依靠地方经济提高环境管理质量的基层单位,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帮助实现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目标。还有,通过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协助地方环境管理机构依法管理环境、保护资源,保障地方环境管理机构的执法力度。

2.2健全环境保护跨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

由于环境管理是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科学等各项学科,影响着人民日常生活、社会发展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的,具有高度综合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摆脱目前存在的由于行政区划和跨部门协调,导致的工作开展受阻的情况,是当提高我国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在体制改革方面,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于综合国力的提高,不仅仅需要提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也是评价综合国力的主要因素。所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中央与地方协调机制,对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利用,以及在相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落实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结语

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调整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促进地方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全国环境管理质量的提高都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国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以及综合国力的提高都是关键的保障。

作者:刘德旺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