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村财何须乡管我说农村

村财何须乡管我说农村

近几年,村财乡管在一些地方热闹起来。有的地方不仅由少数乡镇向整个县域推进,而且将村财乡管作为新生事物大加宣传,在全地区乃至全省普遍推广。

所谓村财乡管,是一些乡镇为了对村级财务实行监管而找到的一种方式,就是把村里的财务交给乡镇管理,村里花钱要经过乡镇签字画押才行。本来,对村级财务实行监管是一件好事,但当这种监管变成了将村里的财务拿过来直接由乡镇管理,这种监管就变了味,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政策法律上都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别的不说,仅看村财乡管的财务成本就会吓你一跳。以湖北、江苏这样的省为例,一个省有七八百甚至上千个乡镇,每个乡镇仅仅拿出四五人管理村级财务,全省就是四五千人,一年的工资开销少说也得五千万元以上。如果各省都搞这一套,花销得多少?而且这笔开销由谁来出,摆明了,乡镇自己是不愿出也不能出的,因为它是在替村里管理财务呀,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各村共同来“抬石头”才理所当然。这样一来,村财乡管不仅要多养活一批管理人员,而且还额外增加了各村的负担。

更为厉害的是,村财乡管实际上隔离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权,是对村民自治原则的严重歪曲。对村级财务实行村民自我管理,乃村民自治的题中应有之意,但现在乡镇拿走了村里的财务管理权,把村民及其代表对村级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分割开来,村级财务离村民的视线越来越远,村民及其代表实际上失去了对村级财务进行实时监控的权力和能力,因为村民可以直接监督村委会,对乡镇管理机构,够不着啊。

此外,村财乡管还人为地增加了村民集体财产的风险。村财乡管之前,村里动用开支由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同意就行,现在乡镇成了村级财务的掌管人,村里为了某项开支得到批准,或者为了这项开支得到迅速批准,就会按照审批者的眼色来采取“通关”行为,使村民集体财产增加了被乡镇一级权力侵犯的可能。同时,村财乡管之后,虽然我们相信乡镇机构不会见钱眼开,但只要村里的钱在乡镇的“口袋”里呆着,乡镇一旦急需,人之常情,就免不了挪用、借用,甚至发生不该出现的事情———贪污腐败。

这样说,并不是低估了一些人的觉悟,实在是村财乡管的弊端不少。不信可以查一下,村级财务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哪个乡镇愿意把它的财务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