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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论文

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论文

一、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档案的归属

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离校之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将档案返回生源地由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派人送至即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登记编号,毕业生择业期一年内可以进行免费存放。

二、民办院校就业档案服务程序

1.开具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并且档案还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一下服务:凭就业报到证开具存放档案证明、开具未就业证明其他与档案相关的证明。

2.档案提取。择业期(2年)内就业手续办理完的毕业生,可以凭就业报到证、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各级人社局进行档案提取。择业期内没有就业毕业生不能进行档案的提取。

3.对于自谋职业、出国留学、择业期未满的毕业生档案和派遣期内自谋职业或自费出国留学以及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各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保管。

三、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主要区别

民办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录取的学生档案,它以文字资料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家庭状况、高考成绩、在校期间表现、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等。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由学籍档案转换的,毕业生毕业后将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当中,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学籍档案也就正式成为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它需要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取得报到证后才能得以实现。

四、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档案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是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些用人单位本身具有人事管理权,他们可以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二是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与民营机构他们没有档案管理权。毕业生毕业后一定将档案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方便又安全。三是毕业生在档案的转递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在不能完全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备人事管理权之前,不能把档案转入该用人单位,应将档案转交给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2.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违规接收档案,导致档案丢失。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发生,毕业生应首先询问用人单位的性质,在确定对方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后再决定将档案投向哪里。

3.档案的归属是有相关规程的,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前要制定好档案调离时间,不要将档案来回调离,最好做到一步到位。

4.毕业生毕业后在异地找到工作单位,户口不落回本地的毕业生、考研的毕业生以及无法确定是否在用人单位长期就职的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可以将自己档案交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

五、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工作后档案提取及补办办法

一是毕业生还没毕业,档案不可能调走,当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时,一般公司会把员工档案统一存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过学校一般建议学生档案不要交由企业管理,以防离职时候被企业扣留。学生可以选择将档案挂靠在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期限为两年。二是毕业生找到工作时,必须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将档案放回原籍人事局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是若毕业生更换工作单位,所在单位可发函将档案调出。如果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注意这些学生的档案将被打回原籍过程中容易丢失。四是档案由学生本人保管超过两年时就会变成黑档。五是建议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尽快补办存档手续,未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去人才市场补办,超过择业期但年龄未超过35岁的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重新办理,档案在本人手上需要尽快向相关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咨询,若档案曾经被打开,需要将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核实,补齐代管费。

六、总结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量大面广,所进的就业单位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档案去向、档案归属、档案作用、档案的重要性等系列工程,管理起来都很困难,并且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是一个正在集中进入社会的庞大群体,也是企业发展后备力量。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不足,同时也是目前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民办高职院校档案管理意识应从在校生抓起,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让学生在校内就了解个人档案的重要性,提高学生档案管理的意识。对学生采取开设专题讲座、让学生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民办高职院校档案工作。

作者:郑莹莹 单位: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