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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为推动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合作社的发展中财务管理暴露出很多弊端,妨碍了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剖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提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生产经营农产品的人或者提供、利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人,自愿自发联合、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农业合作社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合作水平明显提升,合作范围日益扩大,合作模式趋于多元化,已经从最初的生产、销售合作转向生产、供销、信贷业务、信息服务融合。然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成长和合作社自身存在的弊端,不健全的财务管理成为了阻碍合作社继续发展壮大的绊脚石。所以,要想使合作社继续为农村经济发展助力,首要的就是要提升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最终使合作社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通畅

资金被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资金也一样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规模扩张起着决定性作用,充足的资金是合作社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合作社成功运营的关键。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在刚开始设立时,资金就相对匮乏;在生产经营中,资金主要来自于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以及从金融机构借款、盈余分配时的留存收益、政府的政策性补助等,筹集资金的通道十分有限且不顺畅,而且社员的返还金也主要以现金方式发放。同时合作社本身的定位是非营利性组织,使得其自身积累资金的能力有限。还有相当多数量的合作社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抵押资产和担保能力,合作社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出于对自己资金安全的考虑,大多不愿意给合作社提供信用贷款,导致合作社资金短缺。资金短缺致使合作社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合作社的经营规模也无法进一步扩大,最终使得合作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当前,许多合作社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没有建立起内部控制,又缺少监督部门,还缺乏专业人员对合作社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只是在各部门分管的环节建立了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在合作社发展初期,由于业务简单、内部控制的关键点少,出现问题容易发现,但随着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张,经营业务的多样化、复杂化,使得合作社发展中诸多问题显现出来,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有序发展和壮大。即使有少数合作社制定了内控制度,但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不合理,执行不到位,实际上内控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反而使合作社面临较高经营风险,给合作社的正常经营埋下极大隐患。

(三)盈余分配制度不明确,公信力减弱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影响到每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合作社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影响着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当前很多合作社不重视利润分配。一是收益分配不规范,分配比例和有关法律不相符,分配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二是分配过程中权限不对等。合作社主要由农民构成,由于入社农户知识水平的限制,在重大决策上大多数农户没有太多话语权,所以对于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通常是由理事长和大股东这小部分人来决定,尤其是在盈余的分配上,决策者出于积累资金以扩大生产规模的考虑,常常对于盈余分配持不赞同的意见,影响力了入社社员的积极性。三是按交易量返还社员可分配盈余比例偏低。为了鼓励社员与合作社进行交易,提高其积极性,保护其既定利益,合作社通常要设置合理的返还比例,一旦对社员的返还比例下降,就会造成两方面的损害。一方面入社社员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合伙人对经营的积极性大为降低。有些合作社的盈余管理混乱,盈余分配由理事长独立决策,内控形同虚设,导致财务管理透明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制约了合作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当一些社员认为他们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就会和其他社员产生矛盾,这直接影响合作社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社员激励机制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目前普遍存在重视生产经营,忽视财务管理,导致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是财务管理的执行力度较弱。财政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了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合作社法》中也有专门阐述,但是很多合作社在具体运作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有的合作社虽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却未按《会计法》《合作社法》要求设立单独的财务机构,也没有专职会计人员。兼任会计人员,缺乏起码的专业知识,大多数没有系统学习过会计和财税知识,在核算中经常因为会计信息偏差导致利润核算不准确;如今,大多数合作社内部既没有明确的财务治理目标,又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核心成员没有管理激情、普通成员散失参与的热情。由于管理和经营交易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合作社在发展中,随着合作社异质性程度的增加,核心社员由于投入资金较多承担了较高的风险,却只能按照交易额获得报酬,久而久之,核心成员受不平衡心态的影响可能会发生侵占合作社中普通社员利益的行为,从而造成合作社内部经营的矛盾,最终导致合作社经营业绩的不断下降。同时,由于没有建立对普通成员有效的奖惩机制,使得交易难以取得最大效益,不仅损害成员的个人利益,同时不利于合作社整体利益的增长。

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法》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维护合作社切身利益,使合作社在有关法律的约束下合规发展。首先就要深化财务制度的落实,应根据相关规定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合理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会计人员,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其次要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会计学历培养、专题业务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指导合作社财务人员掌握会计业务基础知识、纳税筹划、会计电算化、财务报表分析和信用调查等,同时要定期培训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最后还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以保障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性,这也是合作社选聘财务人员的首要标准。同时要加大对全部社员的培训,加强合作社知识的宣传,使社员能意识到监督合作社的工作,就是在保障他们自身的权益,这样有利于成员凝聚力的形成,提高合作社合作效率。

(二)建立高效的财务激励机制,激发社员积极性

农业合作社在进行内部财务管理时,可参考企业财务治理的基本原则,在保证各方利益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创建有效的财务激励和奖惩制度以此约束社员的行为。有效的激励机制应与合作社全体成员的利益诉求密切相关,因而在设计思路上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行的原则。首先,对管理者应设立奖励条款,使其工作动力具有可持续性,从而实现管理者和社员目标的高度一致。其次,为了解决核心社员的管理服务定价问题,应在社员代表大会集体审议通过激励方案的基础上,给予目标达成的核心社员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通过宣传手段激发核心社员的工作热情,改善其公众服务意识。再次,维护普通社员利益。应将核心社员的入股股金限制在一定比例(低于20%)之内,并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普通社员提高出资比例,激发普通合伙成员在农产品价格波动时保持与合作社贸易的积极性。此外,还可引入外部理事制度对管理层进行权力限制,设置监事会、理事会、外部审计等制度制约合作社的经营行为。通过设置、约束社员资格、监督产品质量等制度,来制约普通社员的交易行为和随意进退社的行为等。

(三)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农民合作社要拓宽融资渠道,首先从合作社内部考虑,要积极吸引农民以土地、技术、设施入股,进一步扩大合作社规模,增强资金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探索合作社股金筹集方式;其次,合理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依据国家惠农政策,大力提升募集资金能力,从而增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建立联保小组,为了解决合作社贷款过程中担保难问题,合作社条例里明确规定了社员有义务为合作社或其他社员提供担保,因此可以将社员组织成一个个担保小组,组内成员根据自愿原则自由搭配,彼此之间合作紧密且承担连带责任,进而形成一个结构稳定的联保共同体,将社员的个人信用转化为集体信用,实现了农村金融机构与社员之间的有效对接。二是建立信用传导机制。合作社植根于当地乡镇,且社员之间彼此知根知底,这种信息透明优势有助于金融机构和社员之间建立有效的信用传导机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可以免除对社员信用等级的调查环节,也改变了传统的信贷模式,由“银行—社员”转变为“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而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社员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降低信贷成本。在“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信贷模式下,社员的贷款需要合作社集中办理,对社员的信用考评和监督工作也由合作社完成,因而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成本,解决了金融机构的规模不经济问题。这也使社员省去了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琐碎程序,能够便捷地从合作社获得低息贷款。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抵御财务管理风险

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是农民合作社抵御风险的重要保障。应当按照《合作社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物资采购、销售、固定资产、存货收支、利润分配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的工作权限、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把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使合作社在规范、有效的制度下有序运行,接受监事及社员监督,尽可能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必然要求不断提高内控管理,因此通过不断完善的内控制度来加强控制的范围和内容,才能够更好抵御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危机。

(五)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保障成员合法利益

合理的盈余分配是保证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合作社需要更加完善的分配机制和模式。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对象是合伙的社员,所以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要保证资本要素的合理收益,就要不断扩大股东社员,鼓励更多的人员参与到合作社中来,让社员能通过股权投资来实现收益的增加。现阶段国内大部分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模式还是比较合理的,主要以合作社的营业额为基础,按照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依据社员与本社的买卖额比例进行返还,剩余的部分按照社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的分配方式极大的激发了社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加合作社的交易额,从而提高社员的收入。而且这种分配模式相对比较公平,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合作社内部分配不合理现象的产生,保障了社员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通过十多年的摸索和努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稳步发展,目前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实力。近年来,特别是国家财政和技术扶贫政策的大力推进,给合作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合作社应充分利用国家的有利政策,抓住时机,积极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良好的财务管理促使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有序高效运行,为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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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玉华.当前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农业经济,2015(2):92-94.

[3]陈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透视及应对[J].农业经济,2018(5):49-50.

[4]董学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9):119-120.

作者:苏晓玲 单位:兰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