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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舞蹈艺术的审美要素

浅析舞蹈艺术的审美要素

一、舞蹈艺术之美所在

(一)美在人体自身舞蹈是人类最早的艺术,是从人类开始运用肢体语言进行思维表达的过程中发展而来。《艺术原理》一书中也曾说过:“舞蹈是一切语言与艺术之母”。无论是最早的人类交流语言,还是民间流传的自娱自乐性表演艺术,再到后期每个朝代祭祀传承的宫廷礼乐,舞蹈艺术总是以人体自身的肢体作为表现和传递美的工具。从这一原则中,我们可以明确舞蹈的“动作”是审视舞蹈艺术是否存有美感的主要因素之一。舞蹈艺术之美自然是离不开“足之蹈之”的肢体律动,但又不能简单的认为手舞足蹈就一定存在着舞蹈艺术的美。当自然形态下所表现的舞蹈动作,通过人体的形态、人体的姿态造型所产生变化时,就赋予了人体自身具有情调色彩的语言生命力,这才使得“足之蹈之”的身体律动展现出舞蹈艺术中人体之美感所在。(二)美在动态之中明代著名舞蹈家朱载堉先生,在拟古舞谱《六代小舞谱•序》中提出了“学舞,以转之一字为众妙之门”的理论。那么何谓朱先生所提出的“转之妙门”呢?从舞蹈艺术的“旋转”动作来看,它既是舞蹈艺术中的技术技能,又是舞蹈创作中的一种动态肢体语言。人体动态的流动转变不仅只有转之所妙,更形成有跳、跃、扭、翻、腾、闪、挪、移等动态流式。由此可见,动态感强烈,巧妙转变的动作技能特征也是审视舞蹈艺术是否存有美感的重要因素。高尔基曾说过:“艺术家不掌握技巧,就是再丰富的感情也会陷于瘫痪。”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技术技巧在舞蹈动态审美因素中的重要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动作技能不仅仅是表现了其舞蹈动作的高难度系数,更是体现舞蹈艺术风格和独特性的主要审美因素。例如:芭蕾舞中的“挥鞭转(fouette)”和古典舞中的“翻身”类技术技巧,已然成为各自舞种的代表性动作技能。(三)美在心灵沟通舞蹈艺术从身体语汇和动作技能的出发点探寻其美感的存在价值,是源于肢体语言与心灵艺术的交汇融合为根本依据的。如果认为人体的动作就属于舞蹈的动作那就脱离了舞蹈艺术的本体意识。一个完整的肢体语言,就像远古时期原始人类的语言表达一样,是有思想有所要传达之寓意的。即便是民间兴盛的节庆或祭祀的舞蹈,也是有百姓所要诠释的高兴庆贺或悲伤缅怀之情感的。因此,舞蹈创作在动作技能和动作语汇的美感追求上一定要遵从身心统一,内外兼修的统一性原则。

二、情感表达是舞蹈美之源泉

(一)现实性情感舞蹈的鲜活性或现在时性,决定舞蹈美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情感性。鲜活的人是舞蹈作品的承载者,而鲜活的人,永远是有心灵,有意识,有情感,有思想的,因而他必须随时“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1舞蹈肢体动作的美感,追求的是心灵与人体的统一创作。那么心灵既是思想,思想既是情感,总归还是要追求舞蹈艺术能够表达的内心世界在外界的形式感。当舞者进入身心相连的情感状态时,将心灵深处的真情实感运用呼吸、肢体律动、舞姿的多种变化与人体的美感相融合,才能够达到技术动作的情感化和艺术化。在这之间,情感表达正是赋予舞蹈艺术以生命力的美之源泉所在。(二)间接性情感情感的表达是舞蹈艺术的外部表现形式之一,间接性的情感表达属于外部表现形式中比较复杂的抒情方式。举例说明:有借景抒情或托物以喻的方式,通过捕捉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景物或人物对人生中多样性的情感进行环境与美感的表现。比如古典舞中的行云流水《扇舞丹青》、民族民间舞中的山河美景《走在山水间》、现当代舞中的暗喻《求索》。除此之外,间接性情感还包括舞蹈演员自身对编导作品的肢体动作和人物情感的关系的二次处理。(三)抽象化情感舞蹈,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的情感艺术表达形式。舞蹈艺术是以人体为媒介的表现手段,反应出对任何事物的认知和提取,均以人类自身情感方式的抽象化进行渲染和表达。由直接情感的抒发与间接情感的转化,在人物关系和主题矛盾之间追求着一种可以互通的桥梁。而情绪的美感却在于表情性、气息性、力量性的程度拿捏与分寸的掌握。可将情感的抽象性提取为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尽可能在表现人物关系时将现实情感与抽象化的情感矛盾相结合,并通过肢体动作的语言来呈现情感意蕴的内外相融。三、时空穿梭间的意象之美(一)时间概念舞蹈艺术中的时间概念与生活层次的时间观念不是同一概念的定义,在舞蹈艺术中时间的概念与动作的节拍和音乐的节奏是不能脱离的。时间在舞蹈艺术中是第一重要的创作因素,我们怎样控制造型的停顿点来产生美感?如何区分舞段之间连接的时长来产生美感?怎样判断每个段落之间的起伏强弱来产生美感?这些判断舞蹈美感的审美因素都是由舞蹈艺术中的时间概念来掌控的。因此,在舞蹈艺术中存在时间概念的美感基本是由人体动作本质的节拍或是音乐处理的轻重缓急所创造出的节奏性。由此看出,审视舞蹈艺术在时间层次中是否存有美感的根本依据,是舞蹈作品呈现出时间概念的完整性与连续性决定的。(二)空间意识现实意义的空间是与时间相对的一种物质客观存在形式,它是一个相对的抽象概念,是运动存在的表现形式。舞蹈艺术中的空间是无限的,每个意识空间都是由人体的身心共同构成的。舞蹈艺术中能够展现出美感的的空间元素有多种多样的维度,其中舞台的空间是呈现美的载体。现实意义的舞台空间具有既定的可视、可触的特征性,其中幕布、灯光、制景等都是构成表演环境的要素。(多维空间:远近虚实流动空间:多区域魔方式方位空间:1-8点位)幻象意义的舞台空间包括现实空间又具有文化的、虚幻的、思维性的创意空间,通常利用光感引导关注进入联想世界,使事物看起来拥有美的力量。(三)时空意象胡尔岩认为,从现实时空转换为舞蹈时空,中间有个过程,它就是意象。2现实意义的时空是人一生的经历,穿过一年四季,感受生老病死。而舞蹈艺术中的时空概念是经过创作者自身的感悟和经历,通过间接的再创造与挑选出的虚幻时空概念而界定的,我们一般称其为意象。《艺术美学》的作者说:“舞蹈的意象一定是流动的意象,而且是由经过严格的身体训练和技巧训练的演员,通过具有内在的节奏感的动作,根据舞蹈的内在的逻辑和视觉形式的逻辑产生出来的意象。”3舞蹈艺术在构建虚幻存在的意象时,其实就是创作者自身从原始情感中提取现实意义的空间意识,再融入时间概念元素中音乐的节奏或身体的节拍,从而产生时间与空间共通的特殊时空概念。通常观众以视觉感做为第一要素,来判断舞蹈艺术在时空意象中存在的艺术性和审美性。

注释:

1.吕艺生.《舞蹈美学》.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9):91.

2.胡尔岩.《舞剧结构——对现实时空的重建》.《舞蹈艺术》(25)1988年第四辑:123.

3.万书元.《艺术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9

作者:曹佰媚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