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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及相关

[摘要]:本文所说的“虎患”是指在人类活动范围加大,老虎生存的条件发生改变以后,离开深山,窜入城乡,伤人、危害家畜的事件。关于虎患的问题,史书上少有记载,本人查阅了东南地区的479种方志,发现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比起前代,其发生的频率高,发生的地域范围大,产生的危害性大,已成为当地一种严重的野生动物灾害。本文认为虎患是东南山区生态环境人为破坏的结果。

关键词: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

明清时期,我国东南地区经常发生虎窜城乡、食人害畜的现象。人们称之为虎患。也叫虎灾、虎害、虎乱、虎荒、虎暴[1]。虎性残暴,噬食人畜,是其本性。但离深山入城乡,不断袭击人类、家畜则是明清时期出现的特有现象。

那么,虎患严重到一个什么程度呢?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作者查阅了这一时期的史书,如《明史》、《清史稿》、《明实录》、《清实录》等,都未见记载。近代一些研究自然灾害的专著,如邓云特《中国救荒史》、陈良傭《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高文学《中国自然灾害史》等也未曾提及。宋正海先生编纂的《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的动物项中,列有虎患,但记录的材料不多,不足以反映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的严重情况。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作者利用《中国地方志集成》,收集了华东地区五省一市479种地方志中的虎患资料,对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作了一个初步的探索。

一、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时空特征

明清以前,东南地区也有过虎患,但次数很少。据宋正海先生统计,从北魏至元末的近千年中,全国发生虎患16起,属于东南地区的为6起(浙江2起,安徽1起,江苏1起,福建2起)[2],说明东南地区的虎患古已有之,但不严重。

明清时期虎患的情况就明显不同了。

首先,虎患的次数空前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此时期,东南地区出现虎患514次,是前一千年该地区发生虎患次数的85倍,平均几乎每年发生一次。当然这一统计不可能完全准确,但是虎患成为一种常发性的严重自然灾害,已成不容争辩的事实。

其次,从时间分布上看,明代为205次,占总数的39%;清代为309次,占61%。清代的虎患程度又高于明代,虎患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表一: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时间分布

省别|明代虎患发生次数|占明清时期该地区虎患总数%|清代虎患发生次数|占明清时期该地区总数%|虎患发生次数合计

江苏(含上海)|32|45|39|55|71

浙江|49|36|86|64|135

安徽|24|39|37|61|61

江西|48|30|110|70|158

福建|52|41|73|59|125

东南地区|205|39|309|61|514

资料来源:据该地区的方志统计得来,为节省篇幅,未列出具体县志名称(下同)

第三,从虎患的分布地区上看,也和明代以前有很大不同。明以前,虎患只出现在浙江杭州、萧山,安徽祁门,福建福州等少数几个县市,而到明清时期,几乎遍及东南各省,据统计,有虎患发生的州县达199个之多。在清代,东南地区共有349个州县,有虎患发生的州县约占其57%,即一半以上的州县都有虎患发生。

表二: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地理分布

省份|发生虎患县数|占省内总县数%

江西|54|67

浙江|43|55

福建|44|73

江苏|27|38

安徽|31|51

注(1)各省虎患的次数和发生虎患的县数,均根据各省的县志统计

(2)各省的县数,据《清史稿·地理志》浙江为78厅州县,江西80,江苏71,安徽60,福建60

但在东南地区各省发生虎患的情况亦有所不同。本区北部平原较多的江苏、安徽等省虎患相对较少,南部多丘陵山区的浙江、江西、福建等省,虎患发生较多。虎患最多的是江西、浙江和福建,都在百次以上。江苏、安徽虽不到百次,但也在60次以上。就地理分布来看,情况也大致如此,最多的也是江西(52个县)、福建(44个县)、浙江(43个县),其次为安徽(31个县)、江苏(27个县)。说明地处中亚热带,又丘陵较多的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虎患严重的程度要高于江苏和安徽。事实说明,虎患的多少,又与各省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二、虎患个案举例

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十分频繁,老虎作恶甚为猖狂,又甚凶残,虎患究竟猖狂到何种程度,这从下列的个别例子中可以窥其大概。

例一:浙江杭州湖墅,明宪宗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九月二十四日,天尚未明,湖墅夹城巷北,有黄斑虎躯体雄伟,自南河游至巷。有脚夫谢四,因早出行,与虎交肩行过,被虎爪伤左肩。虎遂入前巷知州凌煜家,据厅上大吼,邻里无不杜门。凌家破后壁逃,虎遂登楼,地方奔告官司,唤猎户二十余人,擒之无策,后以石灰灌入袋内,上瓦揭开,放日光,虎仰视,以灰迷其目,次以坚利长枪刺其口,始获送官。”(光绪二十四年《杭州府志》卷八十四。又见康熙《钱塘县志》)

例二:江西上犹县,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虎灾连年,群虎遍扰,各乡伤及死者五六百人。甚至舟泊水中及坐寮守蔬圃者,俱被啖至,樵牧商旅裹足。“(光绪十九年《上犹县志》卷十八)

例三:福建古田、宁德,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有虎数只,从古田至德西乡二、三、四、五都,白昼横行村落,人被伤者四五十,猪狗无算,行路必数十人持械乃敢行,入山樵採亦必结众鸣锣鼓噪乃往。自春徂夏,其患始息。”(乾隆二十四年《福宁县志》卷四十三)

例四:浙江孝丰县,明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年)“五月,孝丰移风乡白昼虎伤一人,复入舍,舍人母病卧,虎欲伤之,其妇力救被伤。又至一家,妇惊,闭户,值父子樵归,虎伤其子,其父力博幸脱。”(同治九年《湖州府志》卷四十四)

例五:福建安溪县,清圣祖康熙(1162~1722年)中“虎患尤剧,始而窜伏深山茂林,噬樵夫、牧叟,继则咆哮林落,市痒生刘皇遒死焉,至附近之地,常沿渡南门外,居民男妇白日悉遭所啗,甚有虎入人家噬害妇女,如崇善里芒洲五姓、长泰里参内黄家遭毒尤惨。中夜越入邑城损伤豚畜,邑民不敢夜行。计数年之内,十八里男妇老少,死于虎者不下千余人。”(乾隆二十二年《安溪县志》卷十)

例六:江西乐平县,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年),“三月,睦乐村念经山有虎踞其上,实从未见者也。初虎突入附近耆德村,人不之觉,有乡民携12岁儿入园种蔬,虎伏篱侧密菁中,儿挥锄触篱,虎扑儿死,父撄虎同死,村人咸有戒心。睦乐人夏恩起,佣工於耆,虑虎入已村,归告里中预为备,路经念经山径,中闻啸声,而虎已逼前,徒搏受伤僵毙,村人始骇知虎患。恩起弟恩普、恩祁痛兄惨亡,聚丁数十,将殪虎而复仇焉。虎耽视奋爪,势猛甚,众稍却,普毅然持梃前进,祁持鸟枪继之,枪发子未透,普亟以梃舂虎喉,虎啮梃作两橛,遂奔普,噬腰几折,复攫噬祁肩,普立死,祁胸膈犹温,医救数日亦死,虎忽去,无可踪迹。”(同治九年《乐平县志》卷十)

这些例子反映,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一是公然在白昼食人,二是成群作恶,三是窜入城乡为害,和明清以前的虎患相比有很大不同。这也是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的一个明显特点。

三、明清时期东南虎患造成的人员伤亡

虎患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危害最严重的莫过于造成人员的伤亡。每次虎患都有百姓丧生于猛虎之口。严重的一次伤亡可达成百、成千人。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究竟有多少百姓丧生于猛虎之口,现已难以统计,也无法统计。仅死伤百人以上的虎患次数就有31次,其中伤亡百余人的12次,200~300人的10次(记载“伤亡数百人”的,作300人计),400人的1次,500~600人的2次,1000人的4次,粗略统计,伤亡人数至少在万人左右。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危害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表三:明清时期东南地区死伤百人以上的虎患统计

省名|县名|时期|死伤情况|所据文献

浙江|山阴|顺治十六年(1659)|伤百余人|嘉庆《山阴县志》卷二五

——|玉环|万历二十年(1592)|伤人数百|光绪元年《玉环厅志》十四

——|开化|隆庆二年(1568)|伤开化民百余|康熙《衢州府志》卷三十

——|乐清|万历二十年(1592)|伤人数百|乾隆二十一年《温州府志》卷二七

——||唐熙二年(1663)|伤人数百|

——|泰顺|乾隆二年(1737)|日伤四、五人,连岁约伤三百余人|同治元年《泰顺封疆录》卷十

安徽|泾县|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年中计伤千余人|嘉庆《泾县志》卷二七

——|绩溪|天启三年(1623)|伤数百人|道光七年《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

——|石埭|顺治十七年(1661)|始食一僧,相继食一百八十余人|民国三十年《石埭备志汇编》卷一

福建|崇安|雍正三年(1725)|虎患伤百余人|民国《崇安县新志》卷一

——|南平|乾隆五十四年至嘉庆八年(1789~1803)|共被伤者四百余人|民国《南平县志》卷二

——|屏南|光绪二十八年(1902)|遭其害者以百计|民国《屏南县志》灾祥

——|连江|乾隆五十九年(1794)|计噬男女数百余人|民国《连江县志》卷三

——|莆田|天顺三年(1459)|伤人以数百计|民国《莆田县志》卷三三

——|德化|康熙二十年(1681)|吞噬百余人|民国《连江县志》卷十八

——|安溪|康熙中|死于虎者不下千余人|乾隆二十二年《安溪县志》卷十

——|长泰|康熙十一年至十二年(1691~1692)|吞噬者千余人|光绪三年《漳州府志》卷四十八

——||康熙五十八年(1719)|噬百余人|

——|沙县|嘉靖四十一年(1562)|食人数百|乾隆《延平府志》卷四十四

——|泰宁|成化二十三年(1467)|伤人逾百数|民国《泰宁县志》卷三

——||乾隆十六年(1751)|伤数百人|

——|建宁|光绪二十八年(1902)|噬人至百余多|民国《建宁县志》卷二七

江西|鄱阳|顺治十一年(1654)|一村中至食人百余|同治十一年《饶州府志》卷三十一

——||乾隆二年(1737)|计伤三百余人|

——|靖安|康熙二十四年(1685)|伤人六百余|同治九年《靖江县志》卷十六

——|永新|康熙二年(1663)|四乡死者百余人|同治十三年《永新县志》卷二十六

——||雍正二年至乾隆七年(1724~1742)|死者近千人|

——|德安|康熙五十五年(1716)|食男妇百余人|同治十一年《德安县志》卷五十三

——|婺源|嘉靖十七年(1538)|死伤男妇二百余口|民国十一年《重修婺源县志》卷七十

——|上犹|嘉靖二十三~二十五年(1544-1546)|虎食五六百人|同治七年《南安府志》卷二九

——||万历二十九年(1601)|受伤及死者五六百人|光绪元年《南安府补正》卷十

四、明清东南虎患是盲目垦殖山区引发的生态灾难

东南地区南高北低,北部和中部为平原,南部为丘陵山区,山区的面积约占全区70%以上。这里,地属亚热带,气候温暖,树木茂盛,野生动物众多,自古以来,一直是虎的良好的栖息之地。

尽管虎生性凶残,但上古时期虎并未威胁人类的生存,相反人们还将虎视为农业生产的保护神,每年冬季蜡祀时,虎还是人们祭祀的重要对象之一,其原因就是虎能食野猪,具有保护庄稼的作用。《礼记·郊特性》中便有“迎虎,为其食田豕也”的记载。

宋代,东南地区由于人口的繁殖和北人的南迁,原有耕地已不敷应出,出现了“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田,犹胜不稼”的情况。(王祯《农书》)山区,开始被不断开垦,随之,虎患也跟着出现。不过当时东南山区的开垦,还是在缓坡和浅山地带,发生的虎患次数还不多。

明清时期,人口激增,据统计,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时,东南地区人口为1500万,明嘉靖时增至2312万,比崇宁时增加了54%,清嘉庆时,人口猛增至13606万人,比宋时增加了8倍,比明代增加了5.4倍[3]。人口的大量增殖,需要大量的耕地,这时的山区,浅山、缓坡早被开发,人们只能从浅山走向深山,从缓坡走向陡坡,从而形成了对山区大规模的深度开发,垦殖的规模扩大到整个丘陵山区。

为了解决耕地不足,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中期以后,清政府也一再提倡垦山,并制定政策,给予许多优惠。乾隆五年(1740年)谕令:“各县生齿日繁,地不加广,穷民资生无策,……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嗣后悉听该地民夷垦种,免其升科。”[4]嗣后又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作了规定,乾隆六年准“江省(江西)开垦,如在山巅水涯,高低不齐,或沙石间杂,坍涨不一,及畸零闲土,约在二亩以下者,免其升科。”[5]对福建规定“闽省多属山田,层壘高下,如同梯形,以丘而论,均属零星,彼此合算,方成亩数。嗣后民间开垦,无论水田旱田总以零星旷土,不及一亩,与虽及一亩,而系地角山头,不相毗连者,免其升科。”[6]对江苏的“山头地角,硗瘠荒土,及沟畔田塍,畸零隙地,不成丘段者”,规定“听民种植,无论多寡,永免升科。”[7]浙江省“地窄民稠,凡平原沃野,已鲜旷土”,因此也规定“山头地角,溪畔崖边,间有畸零,不成丘段及从前水冲沙压荒地,人力难施”之地,“永免升科”[8]。

这些政策,解除了对贫苦农民进山开垦的束缚,推动了大量农民进入山区进行开垦,从而在清代中叶形成了垦山高潮。

这一时期,玉米和甘薯的传入和传播又促进了山区的垦殖。山区土壤瘠薄,又缺少浇灌条件,很难满足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生长的需要。我国原有的粮食作物肥水需要较多,很难在山区生长。明代中叶以后,从国外传来了玉米、甘薯等作物,这些作物耐瘠、耐旱又高产,适合山区的条件,又能提供大量的粮食,因此很快在东南地区传播开来,成为开发山区的重要作物,对东南山区的开发起了推动作用。清代中叶以后,在上述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东南山区的开发大大加速了,从缓坡到陡坡,从浅山到深山,都先后被开垦,出现了到处垦山的局面。

在闽南山区,“农曩耕于田,今耕于山,……若地瓜,若茶,若桐,若松杉,若竹,凡可供日常者,不惮陡岩辟草莱,藏计所入,以助衣食之不足。”[9]

在湖南、江西交界处,“凡深山穷谷之中,垦种杂粮,既无旷土,亦鲜游民”,“斜坡深谷,大半辟为藷土。”[10]

浙南山区情况也是如此,连远在河南的《光山县志》中说到:“深山穷谷,则专种包粟(玉米),以充一岁之粮”[11],“凡山谷硗瘠,皆垦种番蓣(甘薯)、苞粟(玉米)、靛、果之属,以牟微利。”[12]

在浙西地区“湖郡南西北三面皆山,……外来之人租得荒山,即芟尽草根,兴种蕃薯、包芦(玉米)、花生、芝麻之属,弥山遍谷,到处皆有”[13]。

皖南山区“凡峻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14]

所有这些记载,都表明,明清时期东南山区的开垦,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已到了饱和的程度。

山区垦辟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破坏了植被,使虎失去了栖身之所。江西南城,“虎,当日山深谷暗,所在多有,近今草辟荆披,山民蕃盛,不常见之,”[15]。安徽舒城,“虎,旧日西南之山有之,今日开垦几遍,无藏薮,不常见”[16]。浙江新登“今开垦遍山,虎亦遁踪。”[17]安吉“山乡恒多虎患……自嘉庆以后,人烟笛密,无柴薪可以容身,虎患绝少。”[18]

开山造田,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使东南地区老虎的数量大大减少,分布地大大缩小。据统计,明清时期有老虎的州县为197个,经过毁林垦山,老虎的数量大为减少,到当代东南地区的虎的州县,只剩下了44个,即77.7%的州县老虎都被赶跑了(详见表四:明清以来东南地区的老虎分布)。东南地区老虎从普通的野兽,变成了珍稀动物,就是明清时期大规模垦山造成的后果,这种局面的出现,当时人是始料未及的,失去栖息之所的老虎,只能逃亡他乡。为了活命求生,不少老虎则下山窜入城乡,与人类争夺生存空间,以人畜为食,从而形成虎患,这就是明清时期,出现虎患的重要原因。

表四:明清以来东南地区的老虎分布

省份|明清时期分布|当代分布

江苏|南京、江浦、靖江、吴县、太仓、常熟、震泽、无锡、丹徒、溧水、溧阳、高淳、句容、武进、宜兴、江都、仪征、通州、盱眙、清河、沛县、松江、华亭、南汇、青浦、嘉定、宝山(包括上海市共27市县)|宜兴、南京(2市县)

浙江|杭州、余杭、临安、淳安、嘉兴、嘉善、海盐、海宁、湖州、石门、乌程、分水、长兴、宁波、奉化、象山、镇海、慈溪、余姚、宁海、山阴、定海、绍兴、嵊县、诸暨、上虞、台州、临海、玉环、新登、太平、浦江、衢县、常山、龙游、泰顺、江山、永嘉、乐清、丽水、庆元、云和、宣平(包括43市县)|宁波、开化、杭州、莫干山、丽水、衢州、江山、庆元(按:莫于山在德清县)(共8市县)

安徽|合肥、含山、和州、无为、庐江、庐州、安庆、怀宁、望江、潜山、六安、颍州、宿州、萧县、全椒、当涂、芜湖、繁昌、铜陵、广德、泾县、祁门、休宁、绩溪、歙县、旌德、宁国、青阳、太平、石埭、建德(共31市县)|东至、安庆、黄山(按:黄山在歙县)(共3市县)

江西|南昌、奉新、宁州、靖安、武宁、新建、昭萍、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泽、义宁、南康、星子、都昌、建昌、婺源、鄱阳、乐平、德兴、安仁、宜春、分宜、万载、高安、上高、新昌、清江、安义、奉新、抚州、靖安、金溪、宜黄、南丰、泸溪、永新、泰和、永丰、峡江、遂川、永宁、南城、安远、赣县、信丰、宁都、瑞金、石城、南康、上犹、南安、大庚(共52市县)|安远、赣县、泰和、黎川、永修、波阳、九江、瑞昌、武宁、南城、上饶、龙南、信丰、峡江、庐山(按庐山位在九江)(共14市县)

福建|罗源、同安、建宁、建阳、建瓯、邵武、光泽、泰宁、建安、崇安、松溪、南平、宁德、寿宁、霞浦、福安、福鼎、屏南、古田、连江、莆田、仙游、永泰、泉州、永春、德化、安溪、长泰、漳浦、诏安、平和、汀州、武平、连城、长汀、上杭、永安、将乐、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尤溪、大田(共44市县)|尤溪、仙游、安溪、建阳、建瓯、古田、光泽、宁德、屏南、顺昌、大田、永春、厦门、南平、福州、鼓岭、福清(共17县市)

资料来源:

1.清时期老虎的分布据《中国地方志集成》中的有关府县志统计。

2.当代老虎的分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编《中国哺乳动物分布》,107页。

五、一些认识

(一)在中国历史上,虎患不只东南地区有,也不只明清时期有。明清时期,东南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虎患,那是由于当时人多地少,滥垦山区,严重破坏了老虎栖息、觅食的场所而造成的。所以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从表象上看,似乎是自然灾害,实质上是人类与虎争生存空间所造成的一种人为灾难。

(二)山地开垦应适可而止,应以不破坏生态为前提。否则物极必反,反过来危害人类自身。恩格斯早已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盲目开垦山地,造成的后果不只是水土流失,首先是造成生物生存环境的破坏,从而引发一系列灾害性的后果。明清时期东南地区出现的严重虎患,便是盲目垦山引发的直接后果之一。可见,在农业生产中,克服盲目性,增强预见性,是预防造成新的自然灾害的重要关键。

注释

[1]虎灾,见民国《长泰县志》卷一;虎害,同治《赣县志》卷五三;虎乱,乾隆《延平府志》卷四十四;虎荒,同治《安吉县志》卷八;虎暴,同治《义宁州志》卷三九

[2]宋正海《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广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485页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38,甲表82,乙表41

[4]《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二三

[5]《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四六

[6]《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四七

[7]《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五○

[8]《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二四

[9]乾隆《泉州府志》卷二○

[10]同治《桂东县志》卷四

[11]光绪《光山县志》卷六十八

[12]光绪《处州府志》卷四

[13]同治《湖州府志》卷四三

[14]道光《徵州府志》卷四

[15]同治《南城县志》卷一之三

[16]嘉庆《舒城县志》卷十二

[17]民国《新登县志》卷十引旧志

[18]同治《安吉县志》卷十二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

TheTiger-ProblemandItsRelativeIssuesinSoutheasternChinainMing-QinPeriod.

Abstract

Thetiger-probleminthisarticleisaneventthattigerleavefrommountaintovillagesforhuntinghumanbeinganddomesticanimal.Thisissuewasnotrecordedinnormalhistorybooks.Afterlookingforthelocalnotebooks,theauthorhasfoundedalotoftiger-problem,whichhappenedmorewidely,moreseriously,muchmoreintheperiodofMing-QinDynastythanbeforethattime.Theauthorthinksthatthereasonisthattheecologicalsurroundingshavebeendestroyedserious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