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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新农村建设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摘要: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意义出发,通过研究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其问题,得出解决办法从而为新农村建设及农民专业合作化道路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现状;要求和建议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性作用决定了其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成果逐渐显现,农业、农村、农民在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主义建设所扮演的角色上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基础和条件,因此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1]这里面涵盖两层意思,一是新农村建设要惠及广大农民,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势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可见,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通过发展,逐步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解决土地矛盾的现实需求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劳力的需求增长增速已经超过了城市人口能够满足的数量,面对如此大的缺口急需劳动力补充,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对劳动力需求也在慢慢下降,这就出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城市优质生活的吸引,农村生活条件限制的外推,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员,但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且农村本身劳动力得不到有效补充,大量土地就会出现闲置甚至荒废的现象。一面是国家政策对土地交易流转的限制,一面是大量土地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土地矛盾十分尖锐,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适应国家政策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指导驱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解决土地矛盾和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县级土地交易平台,对大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将使用权集中到专业合作社手里,进行集中耕作,科技运用,和市场化操作,不但解决了土地闲置问题,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经途径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就是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的提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正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二途径。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原来“分散”、“零散”的土地集中到一起进行耕作开发和利用,这种集中连片经营管理一方面能够让大型农业机械进行机械化播种、耕作、收获及田间管理,能够更加有效的节约资源,节省种植时间为粮食增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集中连片经营可以建立更加稳固的水利灌溉设施,打破之前百姓种田“靠天吃饭”的弊端,还可以集中有效的进行科技产品使用,提高地块产量和农作物质量,为农民增收打下基础。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够不断壮大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对市场信息能够更加敏感快速掌握,随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和成熟,一方面可以与龙头企业合作发展订单农业,不断能够保证粮食收购价格还能够为合作社提供稳定的合作伙伴,一举两得;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对农作物种植进行调整,避免了原来小农经济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准所带来的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2]可以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也就是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从本质上看就是要改变传统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不断的发展生产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立完善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对生产关系进行再梳理再调配。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是新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代表,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的先行军和实践者。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就是对农业关系和生产方式的一次变革,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原有的农民个体经营转变为集中经营,将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农民可以通过选择进入到其他生产关系之中,通过劳动力的转移来实现农民其他途径增收;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可以有效连接农业生产资料商家、农产品销售主体、市场销售主体并与之建立较为系统的联系,为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

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定增长,覆盖面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逐年增加,从地域分布范围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像山西、江苏和山东几个省份,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其二,专业合作社遍布于农业各领域。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来看,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产品销售等各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类有种植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旅游合作社、沼气合作社、产品加工合作社等等,其中多占比列较大的还应是种植业合作社和养殖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的成立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助于农业管理的科学化、销售的品牌化,同时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有助于农民受益的增加。其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多样化,层次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帮扶政策,鼓励龙头企业的加入,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再加上现代农业技术的引进,为合作社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如生产、销售、加工等业务的拓展,合作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其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建立合作社将分散的经营有序组织起来,形成比较优势。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注重品牌经营策略,发挥集体的合力。[3]

(二)突出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为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当期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一,合作社总体实力较弱,带动力不强。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规模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尤其要发挥其对农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现代农业的发展以规模经营为手段,如当前农村推行的土地流转政策,旨在实现农村地区的适度规模经营,增加规模效益。然而,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相关的合作社还较为缺乏,加上缺少技术和生产等环节的支持,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此外,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范围不均衡,地区之间差异明显。整体布局思路不清晰,产业分布比例不协调等,因而影响农村地区的整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二,资金和人才不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农民自身的资金有限,政府的投入有限,合作社的发展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作为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来源,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还需要社会的支持,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需要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等。另一方面,人才要素也是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方面,农民群体由于文化水平较低,缺少对现代经营管理模式的了解。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引入专业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作为后盾,以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品质。其三,组织机制欠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缺乏完善的组织机制,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部分专业合作社由于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密的组织结构,导致合作社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流于形式。正常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行需要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合作意识,尤其是对成员的凝聚和吸引,然而目前来看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建立其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其四,抗风险能力不足。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合作社的经营能力有限,再加上缺少必要的风险管理知识,造成抗风险能力较弱。就农业发展而言,尤其易受自然气候的影响,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禽类疫情等状况,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只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风险基金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方案等,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系统的科学技术和预防机制。其五,对外沟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与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接轨,要与现代信息技术接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条件,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顺利实现创造条件。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网络营销等模式的出现,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坐以待毙,共享资源信息,实现农业信息的网络覆盖是合作社发展的一大趋势。然而,目前一些专业合作社由于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信息了解的不及时,供求信息不对称、产品销售方法和渠道单一等。

三、新农村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和建议

(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

新农村建设不但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动作用,还要注重合作社主体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农民的内在发展动力,这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是孤立的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特别是对城乡道路建设、物流配送、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上要为农业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外部成长环境,反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也不要局限在农民的条条框框中,要走出去与城市的消费主体接轨与市场接轨,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来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到三者统一在合作社建设主体之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别是在农药、化肥使用上,高科技产品运用过程中,不能唯利是图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通过完善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土地污染,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4]三是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农民素质。通过对社员的教育培训和科技讲座,让农民真正掌握农业技能,提高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合格农民,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特别是农业、畜牧、水利、农机、科协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重要农业部门要发挥培训主体作用,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技能培新,通过对科技文化的普及和传播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存在的诸多弊端,我们需要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提升专业合作社的自主发展能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针对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和对策。首先,夯实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其一,夯实经济基础。提高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发展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促进合作社的自主发展,除了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和积极的政策引导,以及企业的支持外,农民自身应努力提升生产水平和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自身收入水平。其二,夯实人力基础。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离不开专业的人才,目前合作社的发展中出现的许多管理上和技术上的问题均是源于人才不足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另外合作社应积极吸收和引进专业人才,为合作社的科学发展注入活力。其三,夯实技术基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技术是第一生产要素,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加工技术、物联网技术、营销技术等等对于合作社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由此,专业合作社应不断加强技术的引进和升级,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其次,完善组织机制,树立风险意识。统一规范合作社管理制度和架构,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自身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生产管理、员工管理、财务管理等。完善组织结构,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定期核算账务,本着公开原则,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逐渐推进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生产、包装和营销体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同时,树立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借助政府金融政策的支持,尤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等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合作社的风险。再次,完善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提高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合作社能够收到有效、及时的市场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拓展营销渠道,发展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彻底改变传统的单一营销模式。物流建设上要逐渐完善,建立配套设施,尤其是生鲜农产品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总之,打造完整的服务网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创新渠道和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安永景,张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J].商业文化,2011(6):112-113.

[2]黄胜忠,徐旭初,金士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新农村建设[J].高等农业教育,2007(9):93-95.

[3]赵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2):12-13.

[4]姜小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J].前沿,2014(10):9-10.

作者:潘凌云 单位:信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