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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问题探究

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问题探究

一、安徽省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安徽省特色农业发展资金供求失衡严重

1.从资金供需总量看:农村金融对特色农业的供给远不能满足需求。特色农业是规模农业、品牌农业。随着特色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村出现了一批种、养殖业大户,由于缺少资本的原始积累,他们在经营中普遍资金短缺。据2007年安徽银监局对全省61个县的问卷调查显示,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户信贷需求的满足率仅为40%。

2.从资金供需规模、期限看:资金的供需在规模和期限上不匹配。资金供给以小额信贷为主,小额信贷特点是期限短,一般在两个月到一年;额度小,一般在5000元以下,2000~3000元为主。而农户发展规模化特色农业经营,所需资金量较大,生产周期也较长,有的要三、五年,农村小额信贷难以满足农户产业化经营的需求。

3.从农村资金流向看:资金外流依然严重。据安徽银监局对全省县域信贷投入情况调查,截至2007年4月末,安徽省县域存款余额为2792.85亿元,贷款余额为1424.80亿元,按全省银行业机构平均74.52%的存贷比推算,约有656.43亿元资金通过银行体系流出县域。农村金融资金的大量外流,加剧了特色农业资金供求的不平衡,影响了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安徽省金融支农资金结构失衡依然严重

商业金融机构直接投放农业生产领域的贷款所占比重较低,政策性银行对特色农业生产条件和方式的改善支持力度不够。2000年以来,在支农三项贷款余额中,用于流通领域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一直占据首要位置,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和的比重一直高达40%以上,最低的2004年为43.38%。用于特色农业开发、农技改造等方面的贷款较少,农业和乡镇企业两项贷款余额合计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和的比重不足15%,一直徘徊在12%~14%之间。

(三)安徽省农村金融网点撤并、权限上收,减少了特色农业发展的资金供给来源

1.农村金融网点撤并: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农村金融网点。农村金融商业化改革中,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快速从农村地区收缩,基本取消了县以下分支机构的贷款权。据统计,安徽省61个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数2005年与2000年相比减少了31.42%。安徽省农行县域分支机构的数量在四大行中居于首位,但撤并规模也比较大,截止2006年末,共计有营业网点1065个,较2000年末减少565个,撤并幅度达到34.67%。农村信用社也撤并农村金融网点,2006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数较2000年减少了35.16%。

2.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撤并后,信贷权限同时上收,许多县级及以下营业网点单纯吸收存款、逐级上存,造成正规金融难以满足特色农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四)特色农业发展对金融创新的需求难以满足

1.特色农业发展对金融创新的需求:特色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随着农户、公司和龙头企业参与结构调整与产业化深度推进、广度拓展,贸工农一体的经营方式逐步形成,农业产业链延伸及分工日益细化,刺激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分化,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加,需要更多的现代金融产品、创新业务以及快捷、简便、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如承兑汇票、信用证和结算,也需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特色农业健康发展。

2.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供给: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及金融工具发展滞后,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现代化的有价证券交易系统没有延伸到农村乡镇,农民参与各种常规的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的交易机会都很难,对各种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如期货、期权等更是闻所未闻。

(五)特色农业发展缺乏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保障

安徽省农业生产基础薄弱,洪涝灾害频繁,近两年,全省每年农业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防灾抗灾能力极弱。农险可以使农业、农村和农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因此,农险对安徽区域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可有力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

二、改善安徽省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之建议

(一)增加信贷投入规模,改善信贷投入结构

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弱势区域,由其所产生的金融需求具有量小、分散和不确定性等特征,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服务供给也必然是风险大、成本高的弱质市场。所以,为恢复金融机构发放农贷的信心和动力,加大信贷投入规模,优化信贷结构,政府要积极干预,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加大央行支农再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为特色农产品生产提供必要的低息贷款,取消农贷规模管理的季度限额控制,增加中长期贷款比重,资金投放应重点培植区域性主导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及销售网络建设,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促进特色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改善特色农业生产经营和市场条件。

(二)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业务

构造竞争与合作并存,职能分工明确,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互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农行商业化发展中立足于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适当下放信贷权限,重点支持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农发行定位于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银行,拓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等业务,为特色农业发展创造外部条件。深化农信社改革,成为主要服务乡(镇)、村和农民的社区性银行金融机构。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建立如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等,促使内生专业化的金融中介或民间金融机构,建立为特色农业经济主体提供不同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以适应特色农业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需求。创新便捷、高收益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建立农村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

(三)鼓励农村资金回流

要求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将吸收的一部分资金再投资于该地区,如邮政储蓄银行应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通过适当方式用于农村地区,如购买农发行等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在农村办小额贷款业务。人行应将邮储上存资金再贷款给农信社,邮储可成为农信社或农行代办点,实现资金体内良性循环。通过税收优惠、差别利率或财政补助的方式鼓励商业性银行、合作金融和其他社会资金支农,如商业银行发放的涉农贷款可免征营业税,存放农村信用社的协议存款,可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贴息优惠。

(四)加强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

大力拓展农村资本市场,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行特色农业开发债券,用于产业基建、技改等长期投资;发展农村票据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特色农业企业的票据贴现,扩大票据融资规模;重点龙头企业应进行股份制改革,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扩大直接融资渠道,为特色农业提供持久发展动力。

(五)完善特色农业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

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即将出台,作为重要试点单位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在此背景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农险制度,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运行模式。加强农险组织建设,促进经营主体多元化,组建专业性农险公司、地方政策性农险公司等,发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构建农险体系的基层组织。建立农险补偿机制,对农险公司及投保农户实行财政补贴,建立多渠道风险基金、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及国家再保险体系,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发展特色农产品期货市场,从金融政策上支持农业企业进行套期保值,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通过“公司+农户、期货+订单”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引导农民种植高品质、高价格的农产品,实行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保护农民和企业利益。

三、结语

作为农业资源丰富的大省,因地制宜发展安徽特色农业,把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可以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构建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提高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特色农业与金融和谐发展,是安徽特色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依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