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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浅议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浅议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涉及的单位一般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单位造价控制的重点不同,目标也不相同,本文以笔者参加的一个商业广场项目为例,对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和监理单位的造价控制进行简要分析。

一、施工单位造价控制

施工单位对造价进行有效控制,才能确保施工不超预算及成本,才能取得合理的利润。笔者认为要做好对造价的有效控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

严把质量关,杜绝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浪费现象,返工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还影响工期。比如,图纸没看懂、钢筋绑扎错误造成返工,就会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也耽误了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是最大的成本节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缺一不可,认真负责的落实工程管理和监管措施,人人都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工程造价。

2、加强材料管理。

施工中材料费用占工程费用的比重比较大,高达60%~70%,机电工程中材料费用占比更大,减少材料浪费也是控制造价的一种必不可少手段。钢筋下料必须准确,钢筋下料单必须经过技术部门的复核,以免下料错误,造成钢筋浪费。浇筑混凝土时算好方量,以免造成大量混凝土浪费。模板加工、拆模时避免浪费,加强周转材料的周转次数。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尤其架手、架扣件等零星材料。加强对施工班组的材料用量的考核,超出定额后应及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严格按照成本考核制度执行。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材料供应不足就会造成人等料现象、工人窝工、机械闲置。材料进场应连续,符合进度要求,并应提前订货。

3、加强机械的管理。

尤其挖掘机、塔吊、起重机等设备的管理,要合理安排机械,避免机械闲置,造成台班浪费。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尽快熟练操作机械。必须加强对安装、拆卸塔吊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以免造成事故。

4、加强签证管理。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施工中若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建设单位签证确认,施工单位一定不要擅自施工,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得不偿失。该工程建筑面积大,达到17万平方米,牵涉单位众多,专业分包多,图纸变更多,现场签证也比较多。直至工程结束,达到2,000份之多,若不加强签证管理,工程造价会严重超出预计。该项目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有一套管理流程,现场签证发生后一个月内必须提交网上成本管理系统确认,超出期限后该签证费用将不予认可。所以必须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

5、加强索赔管理。

索赔是合同一方认为非自身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本方的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费用或工期补偿。索赔是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不能胡搅蛮缠,造成不良影响。索赔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以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制度拒绝承认,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加强对保险的管理。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今社会、各行各业基本上都有保险行业做保障,建筑工程也不例外,建筑工程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保险保障尤为重要。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尤其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多、临边洞口多、临时用电多、基坑作业安全责任重大,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人员伤亡,保险也是一种分担损失的方法和手段。

二、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

经过招投标阶段,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预算外投入,才能提高工程效益。虽然施工期间节约投资的空间很有限,但浪费投资、造价超标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施工阶段是建设单位控制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造价、质量和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在工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情况太多,有的是设计考虑不足,有的是建设单位要求。在该工程中,有一栋楼原功能定位是甲级写字楼,施工到一层时,建设单位下发变更改为公寓,层高改变,于是刚绑扎好的顶板钢筋拆除,按照新图纸施工。这样一来,人力浪费、进度拖延、机械闲置,就会造成造价超出预算,所以要变更的时候,尽量提前,才能避免浪费人力和物力。其次,严格准确地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不仅要严格,而且要准确。工程预结算审核重点是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各项取费是否合规、施工索赔是否合理等。在实际工作中,出于个体利益或人员素质的缘故,施工单位虚报或错报工程量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建设单位严格审核。

三、监理单位的造价控制

按照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用书所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分析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其实在实际施工中监理的投资控制作用并没有书上所说那么重大。按照笔者的实践来说,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聘请的技术服务机构,监理单位的造价控制权限一般都在合同中有具体规定,具体在该工程来说,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管理控制。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署中期支付凭证并报委托人审批,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批准。监理在实际中应严格控制工程计量,才能控制造价,监理一般只对以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超出设计范围或合同范围的,或质量达不到合同合格标准的不予计量。监理还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索赔费用的原始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监理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材料进场记录等原始资料,为处理索赔费用提供依据,才能对造价进行严格控制。其实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造价控制作用一般局限于审核现场完工工程量是否正确,具体单价在清单中引用,清单中没有的按照类似的价格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缺价,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监理对造价的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在具体项目上有不断弱化的趋势,如有的建设单位根本不提供施工合同(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给监理“,价”的作用监理就控制不了,也无从控制;像支付申请表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格式使用,也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格式使用,只有支付金额和各单位签字的栏目。在这样一个建筑业飞速发展的时代,监理的造价控制作用也在不断变化着,也需要各方共同研究探讨,才能取得良好的作用。

四、结束语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各方控制重点不同,控制方法不同,目的也不同,需要各方在实践中不断磨合、配合,共同顺利完成合同项目。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作者:王利辉 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