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金融衍生品违约机理透析

金融衍生品违约机理透析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订单农业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规模、品种等方面均有较大发展,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非常重视订单农业问题,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提出,鼓励采取“公司加农产”、“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部于2002年底专门下发《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以促进和引导订单农业规范发展。

然而订单农业在发展中也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履约率低,其履约率不足20%。农户、企业违约以及诈骗企业骗取农产种子款等事件不断发生,使得一些农产、企业谈“订单”色变,严重限制了订单农业的发展。国内理论界对订单农业履约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如曲昭仲、张海如(2003)、郭红东(2005)等从影响因素着手提出解决建议。何嗣江和汤钟尧(2005)提出订单农业和金融工具相结合,为研究开辟了新思路,并指出研究的方向和问题。事实上,“熙熙攘攘,皆为利往”,订单农业违约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利益分担机制不合理;找出导致利益分担机制不合理的根本原因,建立新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基于已有研究,本文将分析订单农业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然后探讨金融衍生工具和订单农业结合构建新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规避订单农业违约风险。

二、订单农业违约风险产生的机理分析

(一)利益最大化行为的解释

订单农业主体——农产和农业企业均可视为理性经济人,即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个特征是促使订单农业主体违约的直接原因。

假设订单农业合同规定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为p,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为p+ε,违约金为a。一方违约,另一方起诉的净收益为b。农业企业按照合同价每收购一单位农产品的收益为r:(不考虑市场信息成本)

1.农户的利益最大化行为分析

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大于合同价格时,即ε>0时,农产按照合同出售农产品的收益小于按市场价格出售的收益,此时农产可能违约。设农户出售单位农产品的收益为R,

农户是否违约取决于企业是否起诉农户的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不起诉,则选择违约;反之不违约。而企业是否起诉同样要基于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考虑。

设农业企业按照合同价每收购一单位农产品的净收益为r,总的收益为f。在ε>0的条件下,如果农产违约,则企业的单位收购成本将增加ε,

若b>O,则企业选择起诉,反之不起诉。但在实际中,由于农产和企业的交易量小,胜诉的收益小而起诉的成本很高,往往意味着b<0,(-ε+b)<0。因此,企业在农产违约的情况下,一般不选择起诉。

因此,由于企业不起诉,使得农产的违约金a=0,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农户的最佳行为是违约。

2.农业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行为分析

农业企业违约的必要条件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即ε<0,这样企业违约然后在市场中以低价购进农产品。企业的收益f如下:

同理,企业是否违约要视收益而定。如果农产对于企业的违约行为不起诉,则企业自然要违约。而农户是否起诉取决于起诉净收益的大小,即b的大小。由于农户的经营规模小,相互之间不宜形成集体共同起诉,因此农户起诉的概率很小,在很多情况下只能任由企业违约,只有在农户法律意识增强,相互之间能形成团体,共同起诉的概率才增大。因此根据这个特点,企业在忽视信誉的情况下;往往选择违约,而且又很少交纳违约金。

(二)订单农业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利益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订单主体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动和对方的行为,在权衡利益的情况下,作出决策。从表面上看,这是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因素使然。然而,透过现象看违约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发现,订单农业合同自身的缺陷是订单农业违约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

目前普遍实行的订单农业事实上是一种远期合约,即在农业生产前事先约定农产品的买卖价格,农产品成熟后进行实际交割。这种交易的典型特点是事先锁定农产品的价格,消除价格变动风险。对于农产而言,能够保证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保证一定的收入。对于农业企业而言,保证了货源,确定了成本。但这种交易最大的弊端是,在确定了农户收益和企业的收购成本的同时,也使得二主体丧失了市场行情变动带来的高收益机会。当市场价格与约定价格偏离较远时,若执行订单合同,其中一方将完全丧失高收益的机会,而另一方获得高收益。例如当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价格时,双方执行合同,农产的收益低于在市场上销售的收益,企业收购成本显然低于从市场收购的成本。这样就导致在共同遵守合同的条件下,高额收益的机会只能由一方获取,造成收益和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

设P为农产品的订单价格,也为农户的订单收益;R2为企业的订单收益;X为市场价格。图1表示了农产、农业企业的订单收益与市场收益间的比较。——表示企业的订单收益和市场收益;——表示农产的订单收益和市场收益。

可以看出,在市场行情与约定价格不相等时,只有一方能获得高收益机会,一方的高收益建立在另一方的收益机会损失的基础上。由于目前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订单农业契约的不完全性,农产经营规模小,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很容易导致合同主体放弃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订单农业违约风险由此产生。因此,履约率低的根本原因在于订单农业合同设计的利益风险机制不合理,其他影响因素均是通过订单农业合同来发挥作用的。解决的关键是设计一种利益风险分担机制,既可以规避风险,订单主体也不会丧失高收益的机会,让收益在双方之间实现合理分担,实现共赢。

三、利用金融衍生品构建订单农业风险分担机制

金融衍生品的本质功能就是规避价格变动风险,其中期货、期权与远期交易相比,既能规避风险,主体也能利用高收益机会。因此,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品中的期货、期权指导订单农业实践,构建合理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

(一)利用期货构建订单农业的风险分担机制

期货主要的功能是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这是订单农业和期货相结合、构建新的风险分担机制的关键所在。

第一,价格发现功能有助于订单农业形成合理价格,调节供给和需求。期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形成价格,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市场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为订单农业的价格确定提供参考依据。农户可以根据期货价格的走势判断未来某类农产品的供求状况,初步判断订单农业合同价格的合理性,从而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如果订单农业价格与期货价格偏离较远,则能说明合同价格不合理;如果期货价格偏低,则可能意味着产品的未来市场需求不大,农产可以调整生产规模,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如美国、日本和许多发达国家的农民,一边种田,一边听收音机,了解期货行情,以此来指导生产和经营。农业企业同样可以根据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调整自己的需求规模和合同价格,并能保证双方订单的盈利与市场盈利差别不大,从根本上消除对方的违约风险。如期货价格很高,说明未来现货价格也趋涨,则企业可以大胆的高报订单价格,让利于农户,减少未来违约概率,而自己也不会损失。河南周口市沈丘县推出订单+期货”相结合的模式,2000年至2002年三年里累计增加农民收入2800万元。在期货市场进行了套期保值的河南粮贸公司,在2003年新小麦收获时,挂牌收购价比市场价高2分/斤,结果,该公司共收购小麦1000吨,直接让利于农民40万元。

第二,套期保值功能规避价格变动风险。期货的套期保值体现在交易主体通过在期货市场上做一笔与现货市场方向相反的交易,这样现货市场的盈亏可以通过期货市场来抵补,还可以得到基差风险带来的收益。订单的农产和农业企业都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如农业企业签单后,可在期货市场做一笔卖出交易,在到期日前进行平仓;若期货行情上涨,可在到期日以实物交割。河南省新乡延津县是将订单和期货相结合的典范。该省金粒麦业公司给农产的订单机制有三种,一是农产先将粮食存入公司,待价格理想后再按市价结算,二是按订单结算,三是结算价按照几个月份中最高价结算。公司一方面与分散的农民签订小麦种植订单,另一方面通过小麦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对在期货市场上的获利较大时给农产二次分配。其小麦订单履约率近两年均达到100%。而在其它小麦主产县,一般履约率在20%左右。农产同样可以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农产进行订单交易后,买人期货交易,若市场行情上升,现货市场的损失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平仓收益抵补。

(二)利用期权构建订单农业的风险分担机制

期权的买方拥有在未来某一时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资产的权利,到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选择执行或放弃权利,为获得该权利,买方需要向卖方支付期权费。与期货相比,其灵活性更大。根据买方拥有权利的不同,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其中看跌期权的买方拥有在约定时期以约定价格卖出一定资产的权利。在农户和农业企业之间可以利用看跌期权规避订单农业的风险。农户作为看跌期权的买方,在市场行情低于约定价格时,选择执行合约,高于市场的收益通过支付期权费向企业转移一部分;在市场行情高于约定价格时,则可以放弃执行权利,而在现货市场上出售农产品,损失止于期权费。农业企业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农产是否执行权利,都能得到期权费,这可以补偿经营风险,抵补收购成本的变动风险。

因此,农产品订单和期权理念结合,一方面农户不会丧失高收益机会;另外企业通过期权费收入也得到补偿。市场行情变动所带来的高收益机会通过期权费在双方之间进行了分配。这样就形成了利益与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保证合约的顺利实施。设期权费为c,执行价格为p,市场价格为x,则运用期权和订单结合后双方收益、成本曲线比较如图2。

期权和订单农业结合的关键点就在于期权费的确定问题,可以运用期权的二项式理论和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来确定订单农业期权费用问题。这是研究订单农业和期权相结合的又一重要课题。

四、结论与建议

金融衍生品和订单农业相结合可以实现订单农业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分担,有效规避违约风险。而要实现和订单农业的结合,需要在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首先,加强期货知识宣传,鼓励农产和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目前许多农产、农业企业对期货知之甚少,政府要引导农户、企业学习和参与期货交易,增强他们的市场意识,使得期货进入寻常百姓家。县、乡政府可以成立教育基金,组织相应的知识讲座,或通过各种媒体传递期货信息,宣传期货知讥期货交易所、农业服务部门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的培训班。在这方面美国是一个典范,如1998年美国风险管理局(RMA)建立了3亿美元的教育基金,帮助农场主和牧场主成为积极的风险管理者。近年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帮助农民利用市场机制避险增收”为目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以“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免费进行了70多场次期货培训班,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次,积极推出农产品期货新品种。期货品种少限制了与订单农业的合作广度。必须研究增加新的品种,才能使订单农业和期货结合的广度增大。第三,放开期货市场准人限制,提高监管水平。放开对企业期货交易资金的限制,代之以严格有效的监管。目前要求企业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从事期货交易,这等于取消了很多农业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资格,也使其丧失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机会。放开对其的限制,而相应提高对企业的监管水平,避免过度投机。监管部门才真正做到“管理”而不是“管制”。

(二)促进农产品期权市场的构建

期权交易是期货交易的延伸,虽然我国的期货市场有了一定发展,但是我国的农产品期权市场还是一片空白。在农产品期权品种方面,根据目前期货市场运行的情况,适宜推出一些期货市场运行良好、流动性强、在市场中占有绝对定价权的品种,比如小麦和大豆,对于这些品种我国具备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为相应得期权推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加强宣传,鼓励农民参与期权市场。和普及期货知识一样,需要举办相应的培训班,通过各种渠道让农户、企业了解期权的特点和原理,学会利用之规避风险,让农产、企业有能力、信心参与期权市场。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国外期权运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包括期权运行、价格确定、期限种类、风险防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产品期权的运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以上针对金融工具和订单农业相结合所提出的一些建议。为规避订单农业违约风险,政府还应加快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诚信理念,提高农户和企业的信用度;同时要加强订单合同的系统管理,为订单农业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