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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会计准则

国内外会计准则

一、公允价值定义的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57《公允价值计量》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转移一项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支付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指出:\"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而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将其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由以上三个组织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IASB是趋同的,但与FASB的相比,有明显不同的地方。笔者对其差异分析如下:(1)SFAS157中,着重强调了所发生的交易不限于实际交易者,是一种假设性交易;但IAS32把当事人定为实际交易者。(2)IAS32将负债公允价值界定为\"清偿\"的金额,SFAS157界定为\"转让\"的价格。(3)SFAS157更加强调公允价值具有强的时效性,明确将公允价值界定为脱手价,而IAS32界定的公允价值既不是脱手价也不是买入价.

同时笔者认为,SFAS157(以及我国会计准则)和IAS32对相同之处在于:(1)本质相同,即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个面向市场、强调公平的会计计量属性。(2)交易发生的市场条件相同。SFAS157指出公允价值是在有序交易中发生的活动,IAS32强调在公平交易中发生的活动,两者都强调市场交易者是自愿参与交易,不是受胁迫去交易的.

二、公允价值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运用比较

我国财政部于2006的38项企业会计准则中,有17项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其中《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等具体准则最为实务界关注,同时也是运用公允价值较多的.

1.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项目

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项目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公允价值的确定三方面。首先,对于金融工具的分类,国际会计准则(IAS39)(以下简称国际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我国准则)在内容和范围上是基本一致的,即将其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类。但是,我国更为谨慎,规定金融资产(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其次,在金融工具的计量方面,我国准则和国际准则均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初始计量,但对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则有所不同。在我国准则中,除了以上所说的第一类金融资产(负债),其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的交易费用均计入成本。而国际准则规定,交易费用应在初始计量时计入各金融资产(负债)的成本.

最后,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面,有两种情况,即存在活跃市场和不存在活跃市场。当存在活跃市场时,可采用金融资产(负债)的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但是当不存在活跃市场时,我国准则规定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而国际准则是在不能获得标价的情况下,才可采用估计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运用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公允价值运用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主要体现在计量和披露两方面。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国际准则规定可以选择公允价值模式或成本模式。而我国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附有一定条件,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

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主体在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之间进行选择,强调了公允价值的领导地位。而我国会计准则将成本模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本模式,适当引用了公允价值模式,对其运用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即有活跃的市场,或者企业能够在交易市场上获得同类房地产价格及其它相关信息.

这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运用的谨慎态度.

三.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特点

由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具有趋同性,谨慎性和非主导性三个特点.

1.公允价值运用的趋同性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国际上,特别是发达国家,正在扩大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纵观国际会计准则体系,2003年至2007年14项改进的IASC及7项新颁布的IFRS中有12项与公允价值相关,占60%,公允价值在准则中应用的频繁度大大超过以前.

借鉴国际惯例和趋势,我国新准则取消了历史成本作为基本会计核算原则的规定,不再排斥公允价值。新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中,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有30项,而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公允价值的有17项,约占准则体系的43.6%。虽然具体项目运用方面,我国准则较国际准则较为保守,但是总体却是向着和国际趋同的方向发展.

2.公允价值运用的谨慎性

我国准则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做了审慎的改进,强调只有在能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时,才允许运用公允价值。并且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我国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例如,非货币性交易在运用公允价值时,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谨慎性\"是最为主要的特点,贯穿于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始终.

3.公允价值运用的非主导性

国际准则规定主体在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之间进行选择,并强调了公允价值的主导地位,而在我国,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分层不是很明显,在许多准则中,两者是并列选择关系,但仍然强调历史成本在我国会计计量中的主导地位.

四.结语

我国在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总行上是和国际趋同的。但是趋同不等于相同,目前,我国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设定了一些苛刻条件。并且,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在我国的分层不是很明显,并非主导性的会计计量属性。但是公允价值却具有信息更为相关的特性,符合决策有用观会计目标的选择。我们应该保持客观的态度,不能盲目借鉴。在和国际趋同的同时也要保持中国特色,使其适应我国的经济环境,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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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9.

摘要:2006年我国新企业计准则正式引入公允价值,表明了我国准则和国际趋同的决心。但趋同不等于相同。本文通过国内外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和运用的比较,分析了其异同之处,最后对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的特点进行了探讨。说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同时不可盲目借鉴,应具有中国特色.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