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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私营经济研究

省域私营经济研究

本文作者:唐先滨作者单位: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由2006年的752500人增加到2010年的836524人,平均每年增加2.10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由期初的777500人增加到期末的905094人,平均每年增加3.19万人[4](见表3)。2006年新疆地区民营经济吸纳的从业人员总数为153万人,占2006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18%,而2009年民营经济吸纳的从业人员总数占2009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19%。说明新疆民营经济对吸纳劳动力就业起到促进作用,进而有效维护了新疆社会的稳定。

新疆民营经济完成税收由2006年期初45.76亿元增加到2010年期末140.22亿元,增加超过2倍。截至2010年底,新疆完成税收总额980.33亿元,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40.22亿元,占税收总额的14.3%。新疆全区实现进出口总额171.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8%,其中非公经济进出口额121.56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3.55亿美元,同比增长29.8%;私人企业进出口额117.99亿美元,同比增长25.6%。

随着民营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和民营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在抗灾救灾、捐资助学、安置就业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当代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心。如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新疆民营企业捐款捐物超过9000万元;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新疆民营企业为受害人员、维稳官兵和公安干警捐款捐物,总计2264.6万元;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中,新疆民营企业累计捐款超过588.97万元。这些显示出新疆地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日益增强。

2009年初,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继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新劳社字〔2009〕73号)等推动创业促就业文件规定,提出从2009年起至2013年5年间每年扶持3万名创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12万人就业、建设60个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的目标。从2007年至2011年5月期间,国家及新疆出台的鼓励相关创业的政策文件就达80个以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推进活动,为营造创业氛围,开拓促进民营企业创业的新局面,鼓励更多劳动者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一,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思想观念、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垄断行业利益影响新疆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步伐,加之一些部门囿于部门利益,使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方面出现“肠梗阻”等现象。第二,针对新疆地区民营经济发展而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尚存在落实难问题,有些政策法规过于宽泛,导致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不利于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也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导致部分民营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的优惠。第三,劳动力与原材料成本的逐年攀升,税费也成为私营中小企业的负担。现代社会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导致民营企业重负,因而也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第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尚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民营经济发展管理的部门多,服务的部门少,在政策导向、技术服务、项目申报、扶持资金申报等信息上,对民营企业还不能实现全面覆盖。第五,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法律纠纷不断,维权机制急需完善,导致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二)民营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特征比较明显,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分布不平衡

第一,民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整体实力不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25%,远低于全国65%的平均水平。第二,新疆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企业层次较低,集中分布在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上,普遍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工业领域的私营企业较少,做大做强的龙头企业更少,缺乏引导行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产业集群度较低。截至2010年底,新疆私营企业主要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户数分别为4.80万户、1.40万户,占总户数的60.61%;注册资本分别为570.37亿元、363.97亿元,占总注册资本的43.53%;从业人员分别为27.94万人、8.12万人,占总从业人员的42.88%。个体工商户集中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户数分别为30.84万户、7.24万户、7.23万户,占总户数的83.43%;注册资金分别为51.11万元、17.42万元、10.31万元,占总注册资金的63.43%;从业人员分别为43.65万人、17.10万人、12.03万人,占总从业人员的80.41%。第三,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天山北坡经济带,以乌昌地区较为明显,南疆三地州①民营经济发展明显滞后(见表4)。

(三)融资难仍然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

第一,由于民营企业总体规模小、实力弱,同时伴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现行金融体系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需要,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过高,担保体系不健全,大多数民营企业自身存在贷款抵押条件不足、信用度不高等问题,再加上民营企业自我积累资金有限,导致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能力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第二,新疆跨越式发展本身对劳动力需求量加大,而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新疆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96年的8.07年增至2007年的8.81年,10年间增长幅度缓慢[5]。供求关系不合理,用工成本加速上升,再加上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有待规范,吸引人才的能力不足,用人机制不健全,导致招工难、用工难,中小民营企业表现尤为突出。

(四)民营企业实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

第一,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于资本积累和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新疆在创业培训与创业资金引导上也作出了相应政策,但真正了解并受惠的人数较少,也是导致抵御企业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差的原因之一。第二,疆内民营企业缺乏高技能专业人才。新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与经济基础的原因,不仅难以吸引到外部的人才,反而使原有的专业人才存在外流的风险,使疆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人才保障。第三,与东部发达省区相比,新疆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分散在低端的第三产业上,导致民营企业的产业链短、集群性差,“散”、“小”、“弱”特性比较突出,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很容易受到冲击,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第四,大部分民营企业未能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缺乏创新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品牌效益不凸显;部分民营企业自身发展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程度等问题。以上问题都成为民营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的原因。

促进新疆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第一,在新疆跨越式发展与对口援疆的背景下,深刻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双轮驱动”①战略,从扩大民间投资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壮大地方经济实力、引导创业和带动就业的层面,认识并大力扶持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第二,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倾斜力度,贯彻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将国家和新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民间投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细化、配套化、可操作化,把政策的着力点真正落实在民营企业上。第三,放宽市场准入,打破市场垄断。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对民营经济开放,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第四,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程序与事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科学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第五,深刻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就是民生经济的发展、富民经济的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规范行政人员的服务行为,倡导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风尚,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体现“新疆效率”和“新疆能力”。第六,稳定压倒一切。一切经济发展的前提都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力争在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吸引更多投资者兴办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家成长和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第七,建立和完善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联等部门参与的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充分发挥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的作用,集中处理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第一,民营企业大多分布在服务性的传统产业领域,产业链条短,科技附加值低,但疆内资源丰富,民营企业可依靠本地的资源优势,围绕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和特色农牧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选准主业,突出特色,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努力形成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企业集群,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加快产业聚集园区建设,按照“一园一业”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各类开发区、口岸、创业基地、专业市场等,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发展,发挥好园区的产业集聚、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和辐射带动效应。第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吸引和承接东部地区特别是援疆省市的产业转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加工和综合利用,并对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发展前景明朗、拥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予以政策倾斜。第四,本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重点建设天山北坡经济带,加快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加大对南疆三地州民营经济财税信贷、用工用地、用水用电、资源能源、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第五,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将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疆重点人才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把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培训基地,将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从根本上提升中小企业管理层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融资渠道

民营经济的主体是中小型企业,企业融资问题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截至2011年6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347户,贷款25448万元。其中,上半年新增小企业贷款18户,发放贷款687万元,国家已经在融资问题上出台了相关倾斜政策,尚需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促进以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地方性中小银行的发展,将村镇银行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另外,加快建立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包括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独立机构,由社会团体或协会组织共同组成互助团体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由中介商业机构组织营利性的商业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等。(四)加强民营企业创业者的培训,增强管理能力第一,积极拓展创业培训范围,将享受创业培训的人员由过去仅限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在校的大学生以及已经实现创业的经理人等人群。第二,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新疆地区认定创业培训机构35个,举办创业师资培训班7期,培养部级培训师5名,注重对不同对象开展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第三,确立创业实训制度,在八大主导产业、地方支柱产业、地州特色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中确定一批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强化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能力。

(五)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长效督察机制

建立督察机构,明确督察职能,细化督察任务,公布督察结果;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行风评议座谈会,重点在中小企业开展政府职能部门效能建设民营企业家评议活动,进一步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

结论

新疆“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民间投资、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和产业集群,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我们要抓住并用好重大战略机遇期,发挥比较优势、后发优势、政策优势和机遇优势,相信到2015年,新疆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500亿元,民营企业户数突破20万户,个体工商户增长到80万户,民营经济就业超过280万人,民营经济进出口贸易值达到270亿美元,民营经济税收实现280亿元的目标定会实现,新疆民营经济可以大有作为也完全能够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