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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浅谈

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浅谈

摘要:随着三农路线的实施,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农民权益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对农民权益的保障,需要经济法律的大力配合与保护,才能顺利开展。经济法是保证农民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基于此,对农民权益与经济法的交点;保护农民权益的利益机制与经济法;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对策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推动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速度,改变了农民的生活状态,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从整体发展角度看,农民还处于弱势群体之中,因此,要加强对农民权益的法律性保护,是当前工作的重点。积极发挥经济法在农民权益在的作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破坏,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农民权益与经济法的交点

农民权益是社会发展的作用条件之一,包括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两个方面。政治利益对农民权益起到保障的作用,经济利益决定了农民权益的地位,是基础因素。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是由农民生产制造出来的,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农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三农政策重要的工作内容是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将农业剩余作为发展的原动力,用农民的经济利益提升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大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的稳定性。上述这些特征,是农民权益的重要性质,是农民权益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点与基础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非常的需要国家与相关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保护,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利益的调整与协调工作,合理的定位利益关系与人们获取利益的范围。经济法将协调特定的利益关系作为核心思想,将调整经济利益作为工作的重点。经济法将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首,将经济的自由与秩序发展、经济效率与公平等作为调整统一的任务,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市场整体的规范行为。经济法有效地将极端的个人权利与自由放任的消极影响消除掉,确保了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与利益,推动了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保护农民权益的利益机制与经济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济地位的逐步上升形成了利益关系,它对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制约作用,是发生社会矛盾、危机、冲突等的本源。由平衡状态逐渐发展到不平衡的状态,利益关系由暗到明,由隐性转变成显性,加速了利益的冲突。因此,需要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欣欣向荣、和睦美满的社会环境,需要人们加强自身的建设,形成对社会、价值、利益关系等的统一认同感,保证多数人能够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与着力点。建立利益机制要从建立机制的制度开始,保证建立机制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才能发挥出经济法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作用。首先,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法保护农民权益的源头,发挥出法律制度的特殊性与调节作用,指引人们选择合理的利益目标,运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利益的关系。其次,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与分析市场经济体制与生产力水平,市场管理机制对人们利益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人们不能在同一时期,获取相同的利益,为了更好地改善利益关系,需要加快生产力发展的步伐,应在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扩大供应量。同时,对获取利益的差距要合理的进行安排,保证人们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享受应得的利益。

三、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对策

对农民权益经济法的保护,要遵守经济法保护农民权益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的保护机制,主要的保护对策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1.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享有的权益内容。

农民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对使用的权利没有明确的说明,使得在法律方面的不到很好的保护。因此,要加强对农民权利的保护,明确土地使用权,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破坏,对土地使的使用权、所属权等制定明确的规定。

2.确定公共利益的界限。

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如果不能明确与认知公共利益的概念,就无法对公共利益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只能依靠法律强制的执行公共利益的概念与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破坏。

3.调整土地征用中的补偿依据,改善土地征用的程序。

要按照市场的标准对农民征地活动进行有效补偿,采用科学合理的征地依据对农民的正常生活做出保证。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农民的知情权、自主权、参与权等。在进行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允许农民参与其中,农民委派选举出的代表和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

4.构建完善的司法体系。

从法律的角度对农民的基础权利进行有效的保护,保证农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培养农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对当地政府部门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司法体系,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通过科学理论发展观的指导过程,结合经济法的视角看待农民权益。将经济法作为发展的基础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经济法保护的范围之内,行使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要农民履行自身的义务。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机制不断的进行完善,保证农民的经济活动处于经济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推动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王靖.经济法和农民问题[J].统计与管理,2013(5):103-104.

[2]宋志强.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研究[J].北方经贸,2014(12):49.

作者:张忠 单位:信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