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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制度改革研究

价格制度改革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新时期急需有新的价格机制;价格机制应遵循的新规;改革价格机制新对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从价格机制的作用考虑促进市场经济必须改进现有的价格机制、从价格机制的现状分析发展市场经济急需改革价格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化。在价格形成上、扩大市场价格范围,实现价格形成市场化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价格机制的进一步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必须建立在价格机制的理论基础上,结合价格的形成、价格的运行、价格的监督和控制的实际对其认真分析和深入探讨。价格是市场唯一信号,供求的变化、利益与风险的权衡,全部反映在价格变动上,或全部以价格变动为依据。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均是通过价格机制起作用的。

关键词:市场经济;价格机制;价格的运行、价格的监督;价格控制

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而价值规律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发挥作用的。价格是市场的核心,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而市场机制在市场上对各要素和行为充当发动、阻止和协调功能。所以根据我国目前价格机制的现状探讨价格机制新的改革措施,意义非常重大。

一、新时期急需有新的价格机制

(一)从价格机制的作用考虑促进市场经济必须改进现有的价格机制

1.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决策要以大量的市场供求信息为依据。而价格信号能起到及时灵敏而准确的反映市场供求的当前状况以及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变动趋势的作用。

2.既定的价格水平是衡量市场经营成果的客观尺度。价格的升降自动分配着市场经营成果,决定市场主体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市场主体的收益取决于销售收入与成本支出的差额。市场供过于求会使销价降低,继续增加供给将引起成本增加,收益相对减少;供不应求时,继续增加供给虽然同样增加成本,但因销价上升,收益则相对增加。

3.价格为主体提供了持续不断的经济刺激,促使市场主体对供求变化保持积极的反应。价格的表价、核算、分配等职能决定了其可以公平评价与合理分配经济效益,所以作为生产者的市场供给主体才会密切注意市场需求变化,对价格传递的盈亏可能性做出精明的取舍,进而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改进技术、改善管理,以期在最低的基础上确定最高售价,获得最大限度的收益。

(二)从价格机制的现状分析发展市场经济急需改革价格机制

1.转型之后的转变

经过多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在计划价格机制向市场价格机制的过渡方面已经迈出重大步伐,特别是在价格形成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被打破,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市场在价格形成中主导性的作用越加明显;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运行的影响日益加强,价格结构不断趋于合理,能源、原材料、农产品等基础产品价格偏低的状况明显得到改善;对建立政法宏观调控体系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价格管理领域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价格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价格管理手段由行政命令为主转向主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价格管理重点由管理商品为主转向行政性收费为重点,物价管理职能由单纯管理型转为管理服务型;同时,通过价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在价格改革迈出较大步伐的情况下,保持了市场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

2.价格机制现存的问题

从价格形成、运行及调控等新的市场价格机制要求来看,目前价格状况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少数已经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是中央部门管理)由于体制原因尚有待于放开;已经放开的商品和劳务价格,有些定价尚未真正落实到企业而被一些行政性公司截留;少数基础产品和基础设施的国家定价依然偏低;由于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政府对市场价格缺乏有限的经济调控手段,调控能力较弱,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缺乏有力的管理措施;由于价格法制不健全,政府和企业的定价行为还缺乏规范,垄断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竞争和侵犯政府定价权限的越权行为时有发生,乱收费问题虽经多次治理整顿但仍很突出。

二、价格机制应遵循的新规

1.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化。在价格形成上,使能够进入竞争性市场的绝大多数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价格主要表现为:企业自主定价是前提;市场形成价格是关键;政府直接定价作保证。企业自主定价,即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商品生产者、商品经营者,在时刻关注企业自身物质利益,考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掌握价格决策自主权,企业根据实际消耗的成本和市场的供求实行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既“在企业自主定价的前提下,让价格回到市场交换中去,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来确定。因为任何单个企业都不可能单独主观的决定市场价格。必须接受由市场供求和竞争决定的价格并参照这一价格来不断的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和规律,进而是生产要素在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之间的合理流动。政府直接定价指政府对极少数商品实行直接定价标准,并且遵循保护社会资源的有意义利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的有效性。政府定价权应扩大中央政府的定价权,并建立在自觉遵守价值规律的基础上[1]。

2.价格运行机制正常化。在价格运行机制上,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绝大多数价格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依据供求变化而波动,进而形成不断趋于合理的价格结构。正常的价格运行机制必须遵循价格运行的基本机理,由供求决定的价格反过来作用于供求关系,通过竞争机制影响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各要素,由此牵动经济运行,使经济体系达到均衡状态的机理。在市场价格运行的过程中,“供求—价格—供求”,形成一个自行调节的回路,使市场价格不断地偏离供求均衡点,又不断地趋向供求均衡点,从而形成一个内在的使价格趋向合理的自动调节机制。

3.价格约束机制规范化。由于单纯运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存在着滞后性、盲目性、波动性和破坏性等弊病,因此必须规范价格约束机制,发挥其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要通过经济立法的市场竞争和价格运行提供保障,使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受到法律约束;通过经济立法对企业之间的做法:勾结、合谋、操纵,价格歧视等市场垄断实行限制和惩罚,为商品生产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人为障碍和政策性垄断,使法制代替人治;通过补充和贯彻价格法,会计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法规,使各种市场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法律的强制功能实现良好的经济秩序。

4.价格调控机制有效化。市场形成机制通过放开价格,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完善了,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有效的价格调控机制。一是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制,从经济总量上对价格总水平实行进一步有效的调控。二是要完善调控市场价格的制度,对重要商品和特殊产业的市场价格进行更有效的调节。这样才能不断塑造社会主义市场价格调控机制,以矫正市场缺陷,从而保证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和有序运行,提供更加准确的价格信号。

三、改革价格机制新对策

(一)扩大市场价格范围,实现价格形成市场化

1.今后一段时期,要继续放开由中央管理的竞争型商品价格,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尽量取消仍然存在的少数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真正对煤炭、钢材、机电产品、冶金产品、石油等实行市场化并轨;进一步改革进口商品价格体制,使价格水平与国际市场接轨;积极有效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

2.劳动力工资应该在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实行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劳动者对社会的贡献;改革利率机制,加速实现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市场调节;使国有土地在政府规定的基准地价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公务员住宅以及房租和房产价格仍由市场形成,并且其对象的范围应逐步扩大。

(二)提高基础产品和基础设施价格,实现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化

粮食是人们的生命的可靠保证,今后必须要大幅度地提高粮食价格,对粮食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中价格幅度应按粮食品种、在人们生活中的需求程度、对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鼓励程度、对国民经济及国家发展的重要程度等有重点地予以提高;衣物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证,所以,必须较大幅度的提高棉花价格,促进粮、棉同步发展[2];原油计划内高价平价并轨后统一提高,同时天然气价格和成品油提价幅度应加大。

(三)规范政府和企业价格行为规范体系,实现价格管理制度法规化

价格机制转换后,政府对市场价格的管理应将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应继续着重研究制定《价格法实施细则》,对政府和企业的价格权限和定价程序加以规定;制定《价格监督法》,根据法律对社会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办法》,以稳定群众必需品和服务的价格;此外,还要制定一系列专项价格管理法规和规章。价格法规规章的制定,以采取单项立法的形式,成熟一个颁布一个。

(四)完善政府价格宏观调控体系,实现价格管理方式间接化

1.建立价格调控基金、价格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目前,价格调整基金还没有形成制度,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还很不规范。应逐步使调节基金制度化、法制化,明确其地位、作用、资金来源和使用。调节基金应以城市为单位,市政府统一管理,收支纳入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平抑城市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上。粮食、棉花、石油产品,都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这些行业受自然条件限制,应变能力差,供给容易发生波动,因此应建立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保护支持这些行业的发展。

2.加强对放开价格的指导和管理。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选择一些重要的对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收费,重点加以调控。一是建立提价前备案制度,企业在提价前必须对当地政府和物价部门备案,说明提价理由、提价幅度和出台时间。二是建立定期审价制度,以便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放开价格的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和调整。三是对粮、油、副食品、燃料、医药等基本必需品可以根据情况实行差率、利润率控制,必要时可以规定最高限价[3]。

3.加强行业界价格管理,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约束机制。对部分地方出现的商界和企业联手提价、压价和拒销等不公正行为要加以制止。通过“双信”活动和明码标价,促进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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