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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经济学

和谐社会经济学

一、和谐的理论

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是英国经济学家,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凯恩斯认为,就业量决定于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决定于消费倾向和投资引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存在的资本相对过剩和严重的失业问题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单单依靠私营经济的市场自动调节,不可能保证社会资源的使用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而必须依靠国家干预经济来提高社会的消费倾向和加强投资引诱,以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注重财政政策的作用,采取“普遍福利”政策,增加国家投资和国家消费,甚至通过赤字财政政策,达到抑制经济危机和充分就业的目的。

2.庇古——收入均等化

1920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赛西尔·庇古(ArthurCecilPigou,1877—1959)在其边际效用价值学说基础上,出版了最著名代表作《福利经济学》,第一次建立起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欲望不变,他所持有的某种商品越多,那么他对增加单位所获得的效用就越少,因而他对增加的单位愿意支付的货币量(单位价格)也就越少。给穷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和给富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相比,前者的满足程度一般大于后者。国家可以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给低收入阶层进行各种补助和救济,向穷人提供免费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公共交通、降低房价及房租等社会服务,让社会上一切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都趋于相当,实现社会成员“收入均等化”,使社会满足总量增加,社会福利随之增大。

3.艾哈德——《大众的福利》

路德维希·艾哈德(LudwigErhard,1897—1977)在德国实施经济改革时,提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社会保障观。在其所著《大众的福利》一书中,比较完整的阐述了其社会保障思想:社会保障必须以经济效率、经济激励为前提;社会保障必须依靠劳动者自己的力量,只有当个人负责还嫌不足或者必须停止时,国家和社会的义务才能发挥作用;现代社会保障不能涵盖所有的群众,必须要有限度,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民由于地位和职业的因素完全可以自立;福利国家的路走不通,主张全体公民的自主选择及自担责任和风险。

4.奥肯——把“馅饼做大些”

亚瑟·奥肯(ArthurOkum,1928—1980)在分析了美国社会存在的贫富悬殊现象后,认为以机会均等促进经济,在有效率的经济中增进平等,当经济“平等”与“效率”双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牺牲都必须以公平为前提。主张依靠国家对大企业的支持,提高效率,加速经济增长,扩大收入;通过累进所得税、转移支付等措施,由国家对收入再分配过程加以调节,以缓和贫富之间的对立。在这整个经济战略中,提高效率以促进经济增长,乃是全局关键。否则,即使把经济馅饼切得再均等,社会各阶层到时也会为分割这一块小“馅饼”而激化矛盾。

5.贝弗里奇——《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

1942年12月,英国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主席、著名经济学家W·H·贝弗里奇(WilliamBeveridge,1879—1963)勋爵,从英国获得长久的安全考虑,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名为《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又称《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提出了社会保障有三种主要途径,1945年8月,英国工党执政,贝弗里奇的设计报告得以实施,不仅为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对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和谐的功能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人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公民权利不断得到保障,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社会公平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

1.调节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分配机制,既是国家提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又是对初次分配留下来的贫富差距进行修正。社会保障对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调节代际收入再分配和代内收入再分配。二是调节同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三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自我调节的手段,其作用在于干预社会再生产过程,在一定限度内减弱社会产品分配不均等的现象,给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2.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必须手段和重要方面,是通过下列方式达到其目标的:一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机会公平的保障。二是维持社会成员发展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三努力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当前,看病难,就业难、缴费难、维权难的问题还很突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建设问题。3.调整社会心理

人从需要到满足的过程,是一个心理变化十分复杂的过程,极易引起心理与环境的失调,这时就需要对这种失调进行调适。社会保障制度正是能够满足人们生存需要而应运而生的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扮演了调适人们心理与环境的角色:给人以满足感,保证了每一个公民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力图从根本上消除人与人不平等的现象。给人以安全感、尊重感和价值感。4.保护生存延续

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功能之一是保护种的繁衍和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人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而实现的。数千年的人类发展文明史,都是现役劳动者必然要供养后备的劳动者和退伍的劳动者的循环反复。为了使劳动力和物质资料再生产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必须使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年龄的基本生活需要方面得到社会保障,实现生存延续。

5.稳定社会秩序

按照美国著名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系统划分的观点,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社会范围内筹集社会保险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方式,使社会成员在横向上彼此互助互济,在纵向上实现不同年龄劳动者的代际赡养、抚育,力求实现收入的“均等化”。这样可以有效地缓和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新型道德观念的建立和延续。

三、和谐的举措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能力不强。因此,必须解决好人们在年老、患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时能够获得物质帮助等问题。

1.扩大就业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不断提升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缓解劳动力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助扶持力度,特别是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培养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技能、高技能的劳动者。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覆盖面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程度的重要指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就是扩大了社会公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使社会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当前,要下大力气把养老、医疗、工伤这三个险种全面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全体职工,不仅做到政策制度全覆盖,而且做到实际参保全覆盖,真正实现全员参保、应保尽保。要针对全社会普遍存在的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加快医疗保险的制度改革与完善,使城乡有别的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更加合理。并应特别注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直接关乎和谐社会的建设。近年来我国劳资冲突不断上升,集体争议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为此,要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证劳动关系协调和谐。首先,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探讨建立整套应对劳资冲突的化解系统,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机制建设。再次,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使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第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健全权责法定、制度配套、监察高效、保障有力、行为规范、廉洁为民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

4.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的安全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并适时进行调整确定。政府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应创造条件,不断探索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国家救济、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低保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补充的有效途径。

5.提高财政社会保障能力

社会保障属于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步伐,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科学安排和使用社会保障资金,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财政支撑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证。尤其要把全民低保作为社会保障的第一支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以解决市场经济下初次分配造成的社会不公,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摘要:经济学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实践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营养,对解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某些政策与技术选择难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从经济学的视角阐述了社会保障和谐论的基本理论及功能作用,提出了为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而应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及推进实施。

关键词:经济学;社会保障;和谐社会

利益和谐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保障体系又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制度支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编织一张给软弱者以救助、国民以安全感的社会保障网,对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