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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儒家自律精神文化哲学

前期儒家自律精神文化哲学

“人”与“天”——前期儒家与自律精神简屹立

摘要:前期儒家可区分为“原儒”、“汉儒”两个阶段。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儒将史前、史初时期的原始自律精神扩展至与人以及人的运动干系的各个范畴,主张由“人”向宗教和宗法之“天”的皈依,于是在确定主体性的同时便消解了主体性;其放肆提倡的“自律”终极也就不行制止地转向为“律人”或谓“它律”。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儒家,更夸大“以天为律”、“天主人从”;由此,不光牢固了先秦儒家政治伦理化和伦理政治化的既有方向,而且促成了儒学和神学的进一步团结。作为其直接的效果,是神学的儒学化和儒学的神学化。全部这些,从底子上进一步颠覆了中国文化深层意识布局中人的主体性职位地方,消解了原始宗教和原儒文化中原来就已经很脆弱的人本意识和主体精神,使中国文化它律性的自律传统进一步得到肯定以致强化;而劈头于原始宗教、源头于原儒文化中的自律精神,自此亦成为封建社会中长期具有支配性职位地方的主体精神和文化精神。

要害词:原儒汉儒主体自律精神文化

在中华民族从无知到文明的第一次社会文化转型中,以史前、史初时期的原始宗教为母体,垂垂形成了关于“天”与“人”的原型看法以及创建在这种原型看法底子之上的文化模式。在这种原型看法和文化模式中,一方面“天”与“人”分处于二元对立布局的两极,由此孕育和建构了最原初的主体和主体性看法;但另一方面,“人”的看法本身就缺乏个体性清静等意识。加之在人与“天”的干系中,“人”并不具有真正的对等性——“人”被明确为须经由自身的开心而向“天”趋同,于是,这种敷衍主体的建构便一开始就包罗着逻辑地消解着主体的内在抵牾。这一命定的、或谓带有原型意味和内在悖论的主体性看法,在尔后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生长中,得到进一步表现。字串8

在中国从仆从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历史历程中,儒家文化的兴起恐怕是自原始宗教文化源头以来又一影响深远的庞大变乱。我们以致可以绝不夸诞地这样说,中国以后长达2500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便是儒家文化垂垂占据正统职位地方,并成为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历史。

无论从看法体系照旧从现实形态看,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文化的生长出现出非常庞大的情形;但从历史转动和文化变迁的角度分析,儒家头脑文化的生长以魏晋为界大略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儒家始于先秦而终于两汉;其底子的生长脉络,可以概括为“从儒者、儒学到儒教”。后期儒家起于魏晋而盛于宋明;其底子的理论走向,可以概括为“从玄学、理学到心学”。

由于后期儒家交汇于魏晋以后三教互补、三教合一的头脑文化潮水,其间的文化变迁和主体精神流变,重要表现为儒释道互动互补和自律传统的进一步理论整合化;因此,这里暂时弃捐不论而侧重探究前期儒家与自律传统简屹立标题。

一、原儒阶段(年岁战国)

所谓原儒,这里重要指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经典儒学。而原儒文化,则即因此孔孟经典儒学为基本的早期儒家文化。

先秦时期是中国由仆从社会而至封建社会的转型期,也是中国古代儒家头脑文化、以及其他一些非常重要的头脑文化学派或传统的孕育期和赋形期。就先秦时期头脑文化生长的总体走向而言,可以概括为“非中心化”或谓“边沿化”。其特性之一是西周官学的瓦解、年岁私学的发轫、以及战国诸子百家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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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地盘国有”、“宗子维城”、“学在官府”组成了西周社会的三大支柱。以周氏族为首的氏族贵族同盟不光以“国有”的情势占据地盘,以“宗法”制度维系政治统治,而且以“官学”的要领使用头脑意识的生产。年岁时期,随着地盘私有化历程的加剧,氏族布局的瓦解,以及新兴地主阶级、布衣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代表“贤人”的出现,颠末近六、七百年之久的酝酿,终于在年岁战国之交完成了“学术下于私人”的转化,作为这一转化的划时期标志,是孔墨显学的创立。战国时期,自年岁以来所开始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非中心化和下移运动进一步加快,出现了“陪臣执国命”、“商贾出于王之市”和“士无定主”等政治、社会变革征象。于是诸子百家群起,形成了官学衰微而民间私学壮盛的场所场所场面。而儒家学说和头脑文化,则是始终与这一非中心化历程同步、并表现其底子精神的重要私学派别和文化。

谈到儒家的头脑及其源流,已往的学者较多注意到商周以来的头脑影响,而较少探究其与原始宗教文化的干系。但是真相上,儒家文化尤其是原儒文化与原始宗教有着非常亲昵的讨论。

首先,这表现在儒与原始或早期宗教职业者的干系方面。儒,现实上由巫、史、祝、卜这类宗教职业者分析而来。听说孔子(公元前551~479年)早先的职业即为“祝”,以相礼和办丧事为生——“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子罕》)”[1](p99)。祝,即男巫。《说文》:“巫,祝也。”段玉裁说:“祝”乃“莁”之误。而“莁,能齐肃事神明也。在男曰莁,在女曰巫。”《说文》曰:“儒,柔也,方士之称。”《周礼·天观·太宰》:“四曰儒,以道得民。”郑玄注:“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贾公彦疏:“诸侯师氏之下,又置一保氏之官,不与天子保氏同名,故号曰儒,掌养国子以操行,故曰以道得民。”可见儒本身即方士;大概改正确地说,是熟习诗书礼乐、为贵族服务、旨在以道得民的方士。字串3

其次,儒作为孔子所创立的一种学术派别,与原始或早期宗教文化传统也有亲昵的干系。比喻,孔子注《易》,并以《易》为儒学经典,而《易》原来便是与原始宗教有关的“卜算”之书。《易经》“观物取象”的底子要领和思绪,源自于原始的龟甲骨占和鸟兽骨占;作为《易经》之经文的“卦辞”、“爻辞”着实便是卜算辞;而“彖”、“传”所包罗的“万物含生论”、“万物交感论”、“阴阳论”等,也莫不与原始宗教的“泛生论”、“泛灵论”,以及商周时期具有宗教神学色彩的“五行论”干系。所以《汉书·艺文志》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修养者也。”

儒与原始或早期宗教职业者这种亲昵的渊源干系,势必影响到原儒阶段儒家、儒学的底子天下观和主体观。比喻,史前或史初宗教文化由“天-人”之两极所组成的底子天下观,仍然是原儒阶段儒家对天下看法的底子构架;而儒家文化中“性”、“命”、“礼”、“仁”等看法或头脑,也可以在原始宗教以致商周时期宗教神学中找到其各自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