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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探析

民商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探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财产权。在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中,民商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民商法私有财产保护的发展并不健全,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因此,如何更好地改善当前民商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民商法领域探讨的重点内容。本文将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

一、引言

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私有财产权开始成为公民关注的重点,作为公民个人的重要权利,私有财产权受到民商法的保护,但是民商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何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使其更加完善是关键。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旨在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改善当前存在的问题。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主要特征

首先,补偿性特征。所谓补偿性即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施害人要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补偿的基础以实际受损利益为依据。补偿性赔偿责任是基于民商法理论确定的平衡侵权者、受害者利益关系的一种有效手段。其次,不主动干预特征。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在受害者私有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并且主动提出司法保护的前提下,如果受害者没有主动提出,那么民商法不对其进行干预。最后,平等性特征。平等性主要针对公民的身份来说,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经济实力、年龄、权利等等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个人的私有财产都受到民商法的保护,民商法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益时是平等对待的,不因公民的不同而区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私有财产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私有财产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国外发达国家法律发展历史久远,公民法律意识较强,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私有财产的概念模糊,缺乏运用民商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甚至没有私有财产权的意识,当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对于民商法公民的了解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能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二)对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监督不到位

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管是法律运行的必备条件之一,但是当前我国私有财产权的法律监督体制建设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监督机构,这就导致私有财产受害者被动成为了监督的主体力量,但是公民缺乏专业的能力和法律知识,没有能力实施监督权利,导致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民商法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三)私有财产立法体系不健全

我国私有财产立法体系不健全,民商法中缺乏实际的原则性条款,操作性较差,没有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措施。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形式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虚拟私有财产产生了,但是民商法却没有与时俱进,缺乏针对虚拟私有财产的保护内容。

四、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策略研究

(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意识

缺乏私有财产保护意识是我国大部分公民存在的问题,改善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法律宣传的方式,具体做法可以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广告牌、社区广告、广播等多元化的媒体积极展开普法宣传,让法律深入公民的生活中,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不断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主题讲座,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积极解答公民关于法律的困惑和问题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号召公民参与到竞赛中来,将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问题制作成题目,通过有奖竞赛的方式吸引公民参与,在竞赛的过程中公民能够学到很多法律知识,不知不觉中就提升了法律意识和能力,而且还赢得了奖品,可谓一举多得,这种方式非常受公民的欢迎。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监督

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是法律执行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强力保障,更是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但是当前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建立专门的民商法监督机构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由于公民对于民商法的认识不够全面和专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于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行为进行监督,能够避免很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与时俱进,完善民商法立法体系

当前我国民商法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详细条款对相关私有财产侵害行为的规定,细则不够完善,当私有财产受到侵害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却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而难以得到保护,造成了公民私有财产的损失。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应该不断完善民商法立法体系,尤其是针对没有涉及的私有财产问题,要尽快加入到法律规定中来,例如,针对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等特殊形式的私有财产,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实现有法可依,不得出现缺乏相关法律条款现象。全面覆盖私有财产可能产生的问题,健全民商法法律体系,促进我国民商法的进步和发展,积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落实司法实践,切实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司法实践是指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法律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法律的意义是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民商法的意义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维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只有当法律落实到实际中才能够体现出其价值,才能真正为公民提供切实的服务。落实司法实践要加强执法机构的执行,为公民提供便捷的方式,提升司法机构的办案效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等等,从根本上对公民司法权加强保护。

[参考文献]

[1]王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2).

[2]盛钧俣.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原则析述[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8).

[3]马驰.浅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J].法制博览,2015(4)

作者:景凤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