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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方法探索

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方法探索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值得我们深思与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尤其是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素养,以此推进依法治市,以实现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

一、依法治市的概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就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之后,出于对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政治性回应,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普遍推行了各种依法治理活动,如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等,本文旨在解读依法治市。所谓依法治市,就是在贯彻依法治国总体方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以市级行政区域为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工具或手段、以区域内的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为对象的依法治理活动。依法治市就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城市的具体实践。具体是指在中央所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宏观框架内,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城市的法律创造精神,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性以及省级法制在城市的贯彻实施的前提下,形成具有城市特色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和法律实施机制,从而依靠和保证城市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各项事务的管理,把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纳入法制轨道,逐步实现城市的法制化,保障城市的各项事业在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的发展。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基础,其中构建合理公正的程序要件,特别是构建和维护司法的公正程序是依法治市极为重要的法治基础。

二、以依法治市为依托的重要性

中国的法律起源于夏朝,迄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从古代著名的商鞅变法为秦朝带来繁荣安定到现代《宪法》约定,可见无论古代还现代,国家的发展都是通过法律立足的。我国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就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可谓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就是维护我们社会秩序与安定的中央武器。孟子曾曰:“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各种行为的,告知人们须遵章守法、依法办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及其履行的义务,并对不履行的行为予以制裁。在法律的指导下,人们逐渐知法、懂法,更好地促进国家有秩序的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法律是严肃的,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同样,法律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求知若渴,善于独立思考并接收新鲜实物、新的思想,有较强的吸收和领悟能力,个人素质处于较高的水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其健康成长和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是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需要。高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必备条件,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其个人的成长、社会的进步以及中国的法制化进程都具有重要及深远的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法律知识普遍缺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尽管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由于人们缺乏法律知识,对法律了解不深入,很难拿起自己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研究指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呈正比。”大学生在整个人群当中,其文化程度处于较高的水平,对其普及法律知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他们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对法律缺乏认识,认为不偷不抢就不会犯法。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涯中,大学生在学校和老师的庇护下,使用法律武器的机会非常少,而真正需要的时候,又会感慨“书到用时方恨少”。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在这种环境下,大学生普遍把更多的关注和精力放在专业课及其实践技能上。但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的感性阶段,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处于对法律本质认识的启蒙状态。同时,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所以,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

(三)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渠道单一

道德与法律意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所以通过道德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但是目前高校开展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时数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学时中获得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课堂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高校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重视程度不够。同时,课堂上,专业课老师在授课时仅限于专业课与人文素质教育的培养,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关注不足。

(四)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无可持续性

法律意识的培养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长期持续,循序渐进,这样才能深入骨髓。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马克思主义曾提及过,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仅依靠学校的几年有限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合格的跨世纪的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一)高校应增设与法律有关的课程、改进教学方法

由于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大学生的法律课程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高校可以适当地增加与法律有关的公共基础课,如劳动法、合同法、卫生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法等等。课程的具体安排因校而异、因人而异。有些课程可以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而有些课程也可以作为普及法律的选修课,且规定修够一定的学分,督促大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选内容,扩充课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增加“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提高教学效果。同时,还可以广泛关注“今日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建设高校免费法律咨询室、设置科学的运行机制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设置免费的心理咨询室,以备某些大学生心理出现问题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一定的干预。大学生群体属于消费群体,暂时无法通过劳动付出以获取稳定收入。所以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可能会倾向于索取免费的法律援助,但这些又十分有限。高校可以利用本校与法律专业有关的专业课老师兼职,建设免费法律咨询室,给予一定的指导。同时还能增加师生互动,以便近距离沟通交流。然而部分高校法律咨询室建设中存在功能定位单一、运行机制不科学等问题。因此,设置合理的机构、明确职责定位、保障运行条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有助于法律咨询室发挥作用。

(三)法律讲堂走进大学校园

现在各种媒体都出现了法律讲堂来普及法律知识。高校也要学习效仿,可以请一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学校做法律专题讲座,他们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并且可以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以案说法,从法律的视角点评最新的社会新闻,让学生体会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并借此可以产生一定蝴蝶效应,以此扩散式方式来影响其周围人对法律的关注。高校要深入开展法律讲堂进校园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警示大学生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公民。

(四)鼓励大学生们制作法制宣传栏

倘若校园文化生活引导不利,高校大学生极容易被社会上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所感染,思想价值观念会错位,进而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高校缺乏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大学生接触外界较少,往往通过一些媒介来了解社会,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高校的宣传栏要起到应有的作用。而多数高校的宣传栏版面内容丰富,涵盖了学校发展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唯独不见与法律有关的宣传内容。所以高校制作各种宣传栏时,应增设一块法制宣传栏,扩展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其中并精心制作,定期更新相关的内容,作为一个辅助的提高普法的手段,使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得到提高,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郭斌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人文社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