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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监督实效

增强监督实效

近几年来,我们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水平,在推动上海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对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监督。按照市委的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在各区县、大口党政领导班子中推行。一是要求各党政领导班子明确重大事项的内容,以及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二是规定重大事项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由集体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专家论证的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四是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接受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实践表明,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对于克服独断专行,防止以权谋私,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立确保政令畅通的责任制度,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我们坚持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把党的重大决策和上级的重要部署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今年初,市委明确提出要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并列入市委10项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正在制定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实行贯彻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试行)》,明确了落实决策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确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以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

健全完善谈话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谈话的主要形式和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