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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作问题初探论文

金融合作问题初探论文

摘要: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在东亚范围内探讨金融合作成为政策层和理论界关注的重点议题.本文分析了东亚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我国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东亚;金融合作;问题;对策

“东亚”是一个泛指,一般指“10+3”国家(地区),即东盟十国(ASEAN,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1997年7月,以泰国货币危机为端倪,继而演变为东亚金融危机,这次危机对东亚几十年经济发展创超的“奇迹”给以致命打击。这些国家汇市暴跌,股价狂泄,利率上扬,外汇供不应求,通货膨胀大幅上升,金融市场一片混乱,金融体系几乎崩溃,大量国际投资纷纷外撤,导致一写国家社会秩序混乱,甚至出现政治危机。这次金融危机给东亚各国带来的不仅是金融、经济和社会动荡,同时也给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缓慢进程敲响了警钟。东亚各国从这次金融危机之中清醒地认识到东亚各国相互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各个国家的经济事实上已经容为一体,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是必须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还充分显示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支柱的当前的国际金融制度安排对于防范和处理东亚地区的金融危机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基于这样的共识,所以在新的国际金融机构和新的国际秩序建立之前,东亚地区应致力于推进地区性的经济合作和金融合作。

一、东亚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

东亚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四个层次:日本为第一层次,是唯一的发达国家;新加坡、韩国等“四小龙”为第二层次,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中国和东盟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为第三层次,是正在起飞的发展中国家;最后一个层次则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家,是刚刚启动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东亚各国在经济实力、资金、技术、产品竞争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距。

2、政策偏好差异很大

进行金融合作的各个经济体在财政和货币政策上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政策目标越一致,部分放弃政策独立性而带来的成本就越低。一般使用通货膨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取向的标准,因为长期内的通货膨胀趋势大致反映了当局的政策偏好。东亚各经济体根据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可分为两组:一组为低通货膨胀率组,包括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等;另一组为高通货膨胀率组,包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经济发展水平和长期物价增长差异,暗示着上述国家(地区)之间的政策偏好差异很大,为普遍的合作制造了障碍。

3、经济结构上存在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未能实现进一步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延缓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主导产业的确立,于90年代初陷入长期经济衰退。日本的衰退直接导致对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链断裂,雁阵式产业结构在领头雁日本出现经济困难时,不可避免地陷入整体困境。

亚洲“四小龙”在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生产工序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和中国沿海地区后,没能够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处在分工结构较落后一端的国家由于得不到前面国家的产业和技术转移,在一定程度上迷失了投资方向。为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在世界市场工业品生产过剩的情况下,依然对原有行业进行过度投资,或投资于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结果形成泡沫经济,并最终形成金融和经济危机。

4、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差异很大

当金融市场高度一体化时,一国就可以借助资本的自由流动来恢复由于国际收支失衡所导致的利率的任何不利变化,从而降低通过汇率波动来改变区域贸易条件的需要,所以适宜实行固定汇率制。东亚各经济体的金融市场除香港的国际化程度较高之外,其余国家的都局限于本国范围内,金融一体化的程度较低。最为典型的是亚洲美元市场不发达,长期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同时东亚各经济体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中国香港、新加坡金融深化的程度较高,基本不存在资本流动障碍;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泰国和日本正处于金融深化的过程中,政府对金融的管制已大大放松,金融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金融自由化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较多的政府对金融的管制,资本流动的制度和市场障碍都很大。经济方面的巨大差异增大了东亚各国经济合作的难度,从而放慢了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速度,而货币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密切,必然也会受到影响。

(二)、政治、文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作传统存在严重弊端

多年来,亚洲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亚洲传统”,这种传统具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强调非正式性,二是强调达成共识(Jeffery&Lewis,1999)。这种非正规、非制度化的合作传统,与西方国家的多边协议和国际合作所遵循的原则恰恰相反。虽然在促使关系不甚融洽的国家或地区走到一起共同缓和金融危机方面有一定效果,但却使亚洲区域合作组织一直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也没有谈判机制,在区域经济合作、区域货币合作方面总是处于论坛形式,实质性推进很难。当初东盟加入亚太经合组织时就提出三个条件:避免法律约束、不设谈判权、未来协定不超过GAIT。这使得亚洲的合作时分时合,矛盾重重,突出表现在汇率联合干预很难统一、区域内自由贸易开放进展缓慢。

2、历史、宗教、文化传统等因素的障碍

历史的恩怨及遗留问题使东亚各国间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他们更多的是把彼此视为竞争对手而不是潜在的合作伙伴,对东亚货币一体化也充满疑虑。例如,二战中,日本对中国、韩国的侵略历史,中韩人民记忆犹新,对日本很难释怀,这势必影响到双方合作的进程。此外,东亚地区宗教信仰错综复杂,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道教等多种宗教,信仰的差异不利于彼此间的融合。东亚各国文化也千差万别,语言种类繁多,这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增添了额外的麻烦。

3、领土问题严重影响东亚货币合作的顺利进行

由于历史原因,东亚地区存在大量的领土统一、岛屿归属和海洋划界争端。如台湾问题和朝鲜半岛统一问题;日韩的“独岛”之争、中日的钓鱼岛之争以及马新的百礁岛之争;泰老关于边界及湄公河航运与水资源问题;泰越关于星罗湾的捕鱼纠纷;越、菲、马在中国南沙群岛主权问题上的矛盾等等。众多的领土纠纷问题给东亚和平稳定埋下了隐患,造成东亚地缘政治的复杂化。这些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必将影响这一区域的合作推进。但是不管怎么说,东亚的领导人也已经意识到了政治一体化的重要性。中日韩三国都和东盟国家签订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承诺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并且不干涉他国的内政;而中国则正在通过东盟区域论坛来协商南海问题。

二、我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的对策

21世纪前20年,是东亚金融合作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要抓住时机,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加东亚金融合作,发展中国与东亚国家的金融关系,把中国与东亚的金融合作作为中国进入金融全球化的出发通道。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从中国目前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的现实情况出发,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

1、对内发展与改革方面

(1)保持国内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

区域合作是自身实力的反映,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加深区域合作的程度。中国是东亚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东亚发展的最大贡献,就是不断促进中国自身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济实力的日益强大,增强了中国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能力,同时使中国得以在世界特别是东亚的政治经济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维护当前良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环境,加快国内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2)进一步深化国内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内经济进一步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国际贸易与投资活动的规模,提升中国的世界经济影响力。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金融企业国际化的步伐,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逐步实现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进一步健全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等几个方面。此外,还应加快金融市场和国际化金融中心的建设。

(3)积极稳妥地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人民币的国际化是中国参与东亚金融合作并发挥主导作用的必要前提。所以中国应在进一步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加快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的步伐,为人民币最终走向国际化做好必要的准备。

2、对外协调与促进对策

(1)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契机,推动东亚金融合作的深化近两年来,东亚金融合作的一些计划或设想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未取得太大的突破。因此,在“10+3”的合作难以取得突破之际,中国与东盟率先成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这一举措不但不会分裂“10+3”的合作格局、阻碍东亚金融合作的进程,还将为“10+3”合作注入新的活力,有效地推进东亚金融合作的发展。所以中国应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一步完善“10+1”机制,从而加强中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通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加速推动日本、韩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及中日韩东北亚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深化东亚金融合作的发展,从而加快“10+3”格局下的东亚金融合作的进程。

(2)确定合理的外交政策,加强与东亚国家的交流,增强彼此的信任合理的外交政策是维持良好经济、金融合作的先决条件。中国应制定合理的外交政策,加强与东亚各国的交流与沟通,尤其是在与东盟国家合作时,一方面要加强和东盟国家之间的交流,采取领导人互访、签订互助协议等方式,宣传中国的外交政策,申明中国既不想称霸,也反对一切国际霸权主义,并且要勇于承担大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彼此的理解与信任,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领土纠纷问题上,应坚持“搁置分歧,联合开发”的一贯国策,主动与对方协调与合作,以合理的外交政策和良好稳定的外交关系来推动东亚金融合作向前迈进。

(3)加强同东亚区域内各成员的政策协调

首先,要加强政府间对话机制的建立。我国应与东亚各成员开展各层面对话,通过平等磋商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政策冲突。在金融监管的透明度、金融政策的协调、官方共同行动及其它相关方面与区内其它成员充分交换意见,寻求深层次的共识;其次,要加强东亚区域内贸易政策的协调。中国应推进产业升级,增加产品技术含量,避免与东亚各国和地区的产业趋同以及由此导致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保证各国出口的可持续性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再次,要加强东亚区域内汇率政策的协调。中国应积极推动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汇率政策协调,在“10+3”的合作框架下与周边国家或地区签订汇率调整协议,并进一步就汇率波动的幅度以及官方干预的程度、时机和方式等问题建立协商通道,进而实现在稳定区域内汇率的同时,保持对外汇率调节的灵活性。

总之,积极参与东亚金融合作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全世界尤其是东亚邻国对中国的发展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区内区外的许多国家担心中国的发展和崛起将对周边国家发展和地区安全带来威胁。中国需要以建设性的姿态积极响应合作,这将有助于减少在发展过程中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全球化的规则并不都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借助东亚金融合作和其它国家的力量,中国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在东亚金融合作中采取内外兼顾的发展与促进战略,可以成为潜在的领导者,扮演倡导人和协调人的角色,使中国在东亚地区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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