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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研究(4篇)

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研究(4篇)

第一篇:金融风险管理措施分析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增强,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如果一个地区出现金融危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波及到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发展,并且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逐渐加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要也逐渐多样化,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也应该意识到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如果出现问题,将对金融业造成严重的冲击,因此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的特点

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也实现了良好的进步,并且呈现出较高的开放程度。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创新过程逐渐增多,金融业务、产品逐渐被推出,使金融市场更加丰富,呈现出一定的特点。

(一)理财业务迅速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对理财的认识也逐渐发生变化,理财观念得到很大的提升,单纯的储存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因此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和推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在金融创新中占据主要地位,并且展现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不管是国内还是外资银行都想要深入其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中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已经成长为金融创新的亮点业务。

(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

不同的金融机构有其各自的职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讲,它们之间是很少有交集的,但是当前金融业务不断增多,行业快速发展,这些原本相对独立的机构,彼此间的界限越来越弱,很多跨机构的产品被推出。例如银行中保险公司的业务,保险公司中也开始销售银行产品,金融行业开放程度的提升,使得金融行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三)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经济发展中,金融行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险、银行等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金融行业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个金融机构推出金融产品后,其他机构就会纷纷效仿,导致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使得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金融产品以及行业发展创新受到严重影响。

(四)协同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渠道

金融控股公司的销售渠道可分为物理渠道和非物理渠道。物理渠道是指以银行为主的面对面的金融服务方式;非物理渠道是指以电话客服中心、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为主的金融服务方式。两者的协同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便捷金融超市服务。对于物理销售渠道的协同和创新,随着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公司水平的提高,内部控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风险控制体系的逐步健全,将银行与金融控股公司中其他子公司的营业网点进行合并,业务进行整合,使产品、客户、信息、人力等资源得到共享与优化配置。该做法可降低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成本,丰富银行的金融产品,提高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营运效率。对于非物理销售渠道的协同和创新,金融控股公司应在集团内部建立统一的电话客户服务中心和统一的综合金融服务网站。该做法在实现了不同渠道客户信息的共享的同时满足了客户多渠道的金融服务需求,使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五)统筹营销策略,统一品牌建设

金融控股公司应鼓励各子公司积极进行自主营销,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市场营销计划与策略,借助子集团物理的和非物理的金融服务渠道,开展有组织的、整体的市场营销活动。该做法不仅发挥了各个金融子公司的主观能动性,还在较低成本的情况下推动了集团的统一品牌建设,提高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能力,增强了客户的忠诚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集团的品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势必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主导力量,这不仅是国外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阶段发展经济金融的客观需要。我们应当把握时机,以开拓进取的精神、谦虚谨慎的态度、创新求异的做法,选择适合的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努力实现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不断创新发展。

二、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金融行业内部监管缺失

在金融行业内部,通常以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来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使得金融创新的效果被忽视,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升级以及金融机构扩大发展的管理与控制。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主要是照搬照抄国际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对金融产品进行改良,以本土特色和人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并不多。保险行业中出现了高回报的投资型保险种类,风险防范的意识并不强。而且金融创新的规划不够统一,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存在着重复、交叉的现象,使得金融资源浪费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风险管理方式滞后

现阶段我国还是通过单一的风险评估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这种落后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譬如随着我国房地产限购政策的颁布,房地产交易出现萎靡状态,使得大量的闲散资金进入到市场中,这些资金给金融产品创新销售得到提升,但是由于金融产品自身的盈利性不强,使得这种盈利不高的现象循环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价

当今社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滞后、风险评价机制缺乏的现象。很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内部审核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监督管理人员不能科学地把握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得监督管理失去效果。当前保险行业中通常是采用内部的评级制度,通过打分对个人以及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一定的财务或定性指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考核评价的动态性不足,使得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防范。

(四)行业间缺乏有效沟通

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主要是通过企业上报或者公开获得,目前信息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很多上市公司恶意炒作披露信息,使得金融行业无法获得准确的、真实的信息,企业间的沟通不够诚信,谣言、假消息将真实信息掩埋,信息披露的数量以及质量无法满足金融创新的实际需要。

三、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

要想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的管理,就需要加强主体内部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管理。金融主体要认识到金融创新工作对于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存在的各种影响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金融创新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如果金融主体在风险出现之前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在风险发生时就会遭到巨大的冲击和损坏,因此在金融创新时,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此外,在进行金融创新时,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金融市场的发展形势,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风险预测体系,科学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度量,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掌握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再进行金融创新。

(二)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是时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促进金融市场实现更加活跃的发展。金融市场是否稳定对于国家经济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应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发展。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要实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积极促进金融创新,应积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要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对当前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有些内容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内容,避免金融机构钻法律的空子。进一步修正和废除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中含有大量的交叉业务,但是有些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过时,这就需要做好修正和废除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三)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日渐深入,国家要维持经济稳定发展,应对金融风险单靠自身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需要加强国际的合作,实现经济的宏观调整,通过彼此间的合作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各国家的金融行业得到稳定、有序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国际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使我国的金融与世界接轨,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实现金融业的稳定进步。

(四)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

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也是促进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加强金融产品、机构以及制度上的创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应依据优质的资产,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由于我国的金融产品创新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在金融机构自身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避免风险发生。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形式,突出业务优势。此外,还需要强化制度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管理。

四、结束语

当前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并逐步实现一体化和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出现会对各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努力做好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提高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使金融创新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前进。

作者:葛慧楠 单位: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篇:金融风险防范与法律制度完善

自上世纪后半期,金融创新活动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金融需求表现出多元化特征,也因如此加剧各国金融行业的竞争态势。实际上,金融行业本身存在极多的风险因素,无论引入哪种金融创新活动都难以摆脱其中的风险问题,若其中的风险难以得到控制便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如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下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影响。因此,如何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中需考虑的重要内容。

一、完善法律制度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性

(一)基于金融全球化视角的风险防范

从金融全球化角度出发,国际金融市场整体结构在金融全球化角度下发生一定改变。这种改变既体现出一定的优势,也存在较多弊端。其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国际范围内有大量资本的流通,很大程度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各国金融市场被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带动世界经济的整体发展。但在弊端方面主要表现为金融风险问题,一旦某一金融主体发生危机便可能波及其他所有国家。假定被波及国家不具备高校的金融监管机制,这种危机危害性将极为严重。因此,我国金融领域发展中应正确认识到任何一国在国际金融危机下都无法独善其身,需依托于相关的风险防范策略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以削弱金融危机带来的危害。

(二)基于金融创新视角下的风险防范

信息时代的到来为风险预测注入新鲜的活力,人们在风险预测过程中仅需结合统计学理论以及信息技术便可将不确定性的风险范围进一步缩小。但需注意的是信息时代下各行业领域新事物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呈现出来,人们往往在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便去应用,这样不确定性的风险很难为人们发现。如上世纪60年代金融领域出现的创新浪潮,其要求从整个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工具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一定程度上带动短期经济的发展。然而其中涵盖的不确定风险也成为金融行业面临的难点,以金融分业监管为典型,其很难快速适应该时期的金融创新活动,且在金融业务方面也表现出瞬息万变的特征,此时风险防范措施的引入势在必行。

(三)基于金融自由化视角的风险防范

金融自由化理论的产生主要以凯恩斯主义经济为背景,该经济政策下金融领域的发展被完全限制,为使这种管制得以放松便出现金融自由化。不可否认这种自由化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创新,有利于市场资本的活跃。但这种自由化背景下许多金融机构为获取更多利益开展较多冒险行为,如典型的金融衍生产品,其带来的投机性与风险更加明显。因此,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除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外还需对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金融监管法方面更应体现出风险防范内容。

二、金融风险防范的策略

(一)从内部防范角度

从我国现行金融行业表现现状看,金融市场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需依托于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加强。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本身需保持与国际金融创新相同步,这样在业务方面难免表现出较强的国际化、复杂化等特征,单纯依托于政府强制性措施或其他监管策略很难有效管理不断变化中的金融业务活动,甚至存在监管过于滞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无法达到风险防范的目标。对此,金融机构自身便需从内部出发,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体系。实践中可引入防火墙防范体系,其主要指既可隔离业务弊端,也可防范金融风险的体系,具体可细化为:第一,在信息方面,要求经营不同业务的金融机构或不同部门禁止进行金融信息的相互传递,或对金融信息的传递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第二,在金融机构人事方面,主要考虑金融机构在人事安排方面无法满足董事、管理层或基层员工要求时,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不利于金融业务的发展,要求在人事安排上进一步规范。第三,在业务方面,防火墙体系的构建主要要求对金融机构主体、下属机构等在经营行为上给予一定的限制,避免利用联合经营行为使整个金融市场中业务出现不合理的变动。第四,在资金方面,从事不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严禁进行非常规交易,可引入相关的限制性规范以约束金融机构的行为。

(二)从外部防范角度

在外部防范方面,主要需通过“有形之手”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中的有形之手主要为政府的宏观调控策略,但需注意单纯依托于宏观调控也很难达到风险防范的目标,此时便应注重引入金融行业协会,使其发挥平衡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对于金融行业协会,其主要由政府主导,是金融监管发展下的主要产物。金融行业协会作用实际发挥中首先需做好与金融监管关系的维持,二者很大程度可进行互促、互补,特别在风险防范方面,监管工作落实中与行业协会相互配合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金融行业协会间应保持紧密合作。如为解决混业经营风险问题,我国几家金融行业协会于2006年构建的联席制度,其旨在针对金融市场环境,进行信息的交流,确保及时对潜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需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在风险应对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对于混业经营现状,其所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需要在实际交流中注重明确风险监控指标,适时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第三,风险提示制度的构建。我国现行监管部门在风险识别、监测与计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很难将金融市场中所有风险点进行覆盖,这就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补充政府监管职能的作用,通过风险提示机制的构建,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适时跟踪并给予风险提示,其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监管部门无法起到监管作用的问题。

三、金融风险防范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

从我国现现行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内容上看,要求在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与国家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机制的构建,充分说明金融分业监管下很难有效执行金融市场规范与风险防范的作用,且已造成监管真空状况的出现,需引入具体的协调机制。这种协调机制的构建并不一定局限国内金融市场范围内,原因在于一旦全球性经融危机出现后,仅通过自身监管很难达到风险防范目标,因此可考虑加强国际金融监管间的合作。若采用这种合作方式便需考虑到相关法律问题,现行国际法并不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但仍可作为约束各成员的重要准则,一旦有成员违反便由共同体对其开除。

(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曾专门对企业中的公开制度作出评价,其认为现代企业若要持续健康发展,需充分依托于公开制度,其是纠正企业发展弊端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体现。由此可看出金融监管中的信息披露完全可作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市场主体行为得以规范且相关利益群体权益得以保护的重要保障。但我国现行金融业发展中并未使信息披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即使在相关《证券法》、《公司法》等方面提出信息披露内容,但在落实中仍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因此在完善过程中首先需从信息披露内容上着手,将股权风险、利率风险等更多内容融入其中,同时做好信息披露频率控制,具体指定披露的时间。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可注重披露责任主体的明确,对于披露不到位责任主体给予严厉的惩处。

(三)激励相容制度的完善

该制度的实施主要指监管过程中应结合金融机构的实际经营状况与内部管理水平,进行监管范围的确定,在此基础上将监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或风险应对策略向金融机构提供,监管工作的作用除体现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外也表现在引导方面。从我国近年来关于金融机构监管相关规定中便可发现,我国金融市场监管逐步与国际市场监管趋势保持同步,更倾向于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尽管在计量市场风险过程中,沿用的为传统风险内部模型,但激励相容制度在其中仍可发现,是解决强制性监管弊端的重大举措。因此,关于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在完善过程中应从激励相容制度方面着手,引导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四、结论

法律制度的完善与风险防范措施的引入是规范我国金融市场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应正确认识风险防范的必要性,立足于我国当前金融市场表现现状以及存在的弊端,在风险防范方面注重金融机构内部防范的加强,并保证金融行业协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需从金融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激励相容制度等角度出发,为我国金融市场的规范与风险防范提供保障。

作者:王作栋 单位:厦门大学

第三篇: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监管防范策略

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高达8万亿,可见互联网支付所受到的热捧。在网上交易中,互联网支付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环节,该环节对社会的消费需求具有满足和引导作用,但在安全性与准确性上却有着非常高的要求。虽然在电子支付领域中互联网支付属于其中重要表现形式,使得电子商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大大提高,吸引了日益增多的消费者,但在网络环境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下,互联网支付也涌现了很多问题。当前网络环境下的互联网支付行业规则和秩序还在探索与创新中寻求发展,整体发展尚不成熟,伴随着互联网支付带来的影响,互联网支付的特点与风险对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互联网支付的金融风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加强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监管,构建和谐网络支付环境迫在眉睫。

一、网络环境下的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

1.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存在违规竞争与洗钱风险。

为了迅速扩大市场,互联网支付机往往不会过于严格地对特约商户证件信息进行审核,甚至对虚假商户证件资料进行制造,在商户的回访跟踪和终端巡检等方面比较缺乏,并未对特约商户实名制真正落实。更有甚至,一些互联网支付机构,会通过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商户提高资信。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商户的经营风险和银行的信用风险无形中增加。另一方面,互联网支付机构的用户在资金划转中是匿名的,为洗钱等非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因资金来源在匿名提供资金方式下被掩饰,催生了更高的洗钱风险;通过网页互联网商户可改头换面,经常出现虚假经营行为,、等违法商品或服务均可在掩饰下以正常商品面貌出现,给监测造成了一定困难,也是对洗钱行为犯罪的无形放纵。

2.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存在操作风险。

在信息传输方面,互联网支付模式相比传统银行支付,需要在计算机、移动通讯设备等中介下向银行发出指令,或者通过网络设备在第三方支付系统上支付,这一过程需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而当信息传输出现问题时,整个支付过程将存在失败风险。而在处理系统上互联网支付属于信息传输网络类型,第三方收单支付需要在互联网中进行很多信息传输环节,社会公众登录互联网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所盗窃,入侵到支付系统,对支付安全产生威胁。加之互联网支付需在互联网支持下才能完成,一旦网络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业务系统中断,且这种隐患是客观存在的。

3.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存在金融系统冲击风险。

互联网支付机构在支付清算状况上的决定者为客户通过支付平台完成的交易情况,在经济运行体系中,客户交易是其中重要部分之一,密切关联着行业周期、经济周期。当出现行业危险或经济波动时,可能会导致客户支付交易出现明显地下降,对互联网支付机构的生存产生影响,可能导致某些不够强大的互联网支付机构发生批产。而互联网支付机构的经营恶化,又会对整个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恶化影响。另一方面,互联网支付机构往往不止于支付业务,通常会向网络贷款、互联网资管等业务拓展,密切联系着传统金融体系。当互联网支付机构客户信用风险状况在经济萧条期发生恶化时,就会导致互联网支付机构在资金周转方面出现困难,而这一状况会影响到传统金融体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

二、网络环境下的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监管策略

1.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功能监管。

互联网支付机构中的对网络贷款进行拓展的业务,其是通过互联网支付账户完成了存在的吸收及对贷款的发放,在实质性上其与传统银行基本一致,对这部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可从现有银行监管制度框架入手。此类互联网支付机构,可通过部评级法、高级评估法等的采用对其风险资产规模进行准确估算,并对其信用、市场、利率等风险进行衡量,同时要将银行资本充足率作为参照将资本金保持最低。另外,对于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监管力度有关监管部门也必须不断加强,以便对互联网支付机构的风险水平和资本充足状况及时掌握。互联网支付机构应对资本充足总体情况的内部评价体系进行建立,建立过程需立足其面临的风险程度这一参照,对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措施加以制定;对于互联网支付机构内部评价机制、维持战略、资本充足情况等,监管当局也应加强监测和评价;对于一些资本状况已经出现恶化的互联网支付机构,监管部门应加紧干预,以免风险发生扩散难以控制等。在互联网支付机构的监管中,市场监督也是重要部分,有利于其资本调节与内部风险控制更加合理。在监管中可根据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互联网支付机构对资本结构、风险预测及资本充足率等内容进行定期披露,同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不定期披露。

2.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监管方法。

信息共享指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共同对风险信用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并实施黑名单机制,使系统内商户风险信息实现共享。并对同业机构以及银行卡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合作不断加强,对风险信息和风险案例加以共享,通过联合防控机制,对伪造银行卡、恶意拒付的银行卡等共同打击。动态监管主要监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机构准入、内部控制、业务范围、系统运行等,依据现有法规和技术,对监管手段进行完善,促进资金监测力度的加大,对动态、实时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加以建立,并对支付机构的业务与经营风险情况及时评价与反映,以帮助监管部门对防范措施和风险控制及时采取,实现对有关各方正当权益的保护。

3.网络环境下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监管分工与合作。

作为支付机构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各部分必须加强监管合作。如支付部门和反洗钱部门可在监管合作的基础上,对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实现互补监督,从而促进监管合力效果的监督。当支付机构仅仅涉及第三方支付业务时,监督可由中国人民银行这一发放牌照的部门及支付机构加以负责;当第三方支付机构不仅涉及第三方支付,同时对小额贷款、网络贷款等银行性质的业务进行开展时,中国人民银行及支付机构需负责其账户管理和结算等,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支付机构则需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市场信息披露等审慎监管实施监督管理。当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涉及以上业务的前提下同时对众筹融资等金融市场性质的业务加以开展,那么其监管职责可由证监会及分支机构共同负责。这些业务形式虽然从表面上看属于互联网支付模式,但在经济实质与风险影响方面并无本质变化,所以监管工作可根据已有监管制度进行开展。

三、结语

从1998年到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在网络环境的不断普及下实现了从小到大的发展。尤其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互联网支付以其高效、便捷的特性迅速席卷各个领域。但在其迅猛发展之下,还潜藏着违规竞争与洗钱风险、操作风险及金融系统冲击风险等。基于这些可能爆发的风险,我们必须加强对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的监管,通过功能监管和风险监管,及各种针对性较强的监管方法与监管分工、合作,有效防范网络环境下的互联网支付金融风险。

作者:刘杰 单位:南开大学

第四篇: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措施

一、引言

民间金融对于正规金融来说是有利的补充部分,但是由于其自身复杂的特点,所以尽管民间金融活动在各个地区都相对较为活跃,但至今民间金融都没有被完整的确立下来。如今,对于民间金融的规范已经变成了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此之前,有许多的专家或学者对民间金融的前景和风险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调查,作者在查阅各位学者专家的研究项目之后发现,所有的研究在最后的结论中都提到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它会对金融活动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一些不必要的不利影响,当然,民间金融也有活跃经济的能力,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另一个就是都认为民间金融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如今民间金融已经成长为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了。

二、民间金融产生及其成因探讨

(一)民间借贷风险成因

如今国内的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有很多的金融服务或金融方式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民间借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并且,民间借贷已经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中间力量。不过民间借贷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具有很大的风险,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很不正常及不合理的现象,存在一定的风险,作者在查阅资料后认为:首先,正规的金融行业会受到相关机制以及国家机制的双重限制,所以,很多情况下,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民间借贷则不同,民间借贷所要承受的机制约束比正规的金融行业所要承受的少的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解决掉很多正规金融行业处理不了的问题,这本是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利于社会良好安定的进步的事情。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民间借贷得以发展正是因为民营企业承受的压力,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受到税收负担过重、原料资金成本的提高、国内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等压力,会盲目的进行资金的借贷,这种情况是及其危险的,不但给自身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同时大幅度的提升了民间借贷风险。

(二)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

民间企业的灵活性太高,对于资金的控制并不是很到位。就拿温州来说,温州的民营企业主要是以眼镜、皮革、鞋子、服饰等产品为主,但是由于今年来温州的房价不断波动上涨,导致更多的民营企业愿意把资金投放到房市中去,反而把老本行给忽视了,资金的比重慢慢开始偏离,这样做虽然会有高收入,但同时也把高风险带到了企业主要的营销市场中去,得不偿失。

(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限制

一直以来,政策对经济所产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近几年来,国内的政策对民间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限制。从2008年货币政策的改革开始,在接上之后的物价上涨,一直到2010年往后不断提升存款准备金率造成的贷款利率增加,使得民间经济发展的成本大幅提升。

(四)投资者产权保护和担保制度缺失

因为民间金融一直没被确立下来,借贷担保和投资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就得不到优化解决,所以在借贷的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就会增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会采取提高利率的方式来弥补借贷的风险,这样会对借贷行业造成极大的发展制约,从而影响民间经济的发展,同理,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护,致使投资风险增高,长期下去,会造成行业的萎缩,从而限制民间金融的发展。

(五)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对自由经济体实行监管是保证其能够良好发展的根本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民间金融经济的发展监管力度不够,才会导致民间金融出现大量的问题,中国民间金融风险的成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成型完善。

(六)政策引导以及法律法规的缺失

首先从政策上来看,尽管银监会、人民银行在颁行的政策法规中从投资人的资格、营运资金以及注册资本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与之相匹配的各种细致政策尚不完善。再者是国内民间金融法律制度对其否定性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其朝着合法化、规范化的方向演化,导致民间金融不能够健康的发展。

三、民间金融的现状与特点

(一)融资规模总量不断增长

据央行近几年来的金融统计数据得知,如今国内的融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年增长率平均在30%左右,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融资比例甚至可以达到40%以上,并且,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据这重要的地位。

(二)融资范围不断扩大

最早的融资一般都是企业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是资金短缺的时候才会采取的手段,而现在则不同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大多数的人们都能够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对生活质量有了要求,逐渐的开始追求享受生活,但是享受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钱,而现如今大部分的人们并没有这么多的资本,并且正轨的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相对较高,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也都较为繁琐,所以很多人或中小型企业选择民间融资的方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因此,如今的民间融资范围不断的扩大。

(三)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

民间借贷在民间金融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据调查表面,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比如说上海、深圳、温州等地区,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参与民间借贷,这一定程度上说明,民间借贷甚至比正规金融行业借贷的融资量都要多,所以,民间金融的公开化已成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资本集聚,风险提升

如今又大量的中小企业贷款投资于房地产(在上文中有提到),资金不够就通过民间金融进行资本集聚,危害企业的正常发展。

四、民间金融的主要风险

首先以民间借贷为例,简单分析其风险:

(一)民间借贷风险的表现

首先要提到的是,民间借贷会对社会的稳定和金融界的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而稳定金融秩序则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民间借贷从出现一直发展到现在,国家对其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小的,所以才会让其对金融秩序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民间借贷是由其自行发展的,并没有经过科学的指导调控,导致现在出现大量的纠纷,从而对社会的安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次,国家想实现对民间借贷的监管是非常困难的,大致上有三大难题:第一点是对于经营不善的企业,这种企业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是无法取得贷款的,但是通过民间借贷的渠道还是能够取得部分资金,企业使用借贷的资金可能会造成有关项目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第二个是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国家无法得知资金借贷的总量以及借贷规模;第三就是民间资金借贷的流动性比较大,国家相关统计局没有办法掌握完整的资金借贷情况。

(二)利率风险

正常情况下,民间利率更容易受到资金供求的影响,所以民间利率都要比正规金融利率要高。因为利益和风险是相互的,所以民间金融利率高,风险也高。

(三)道德风险

古往今来,牵扯到利益的事情,一般都会出现道德上的问题,在加上如今国内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制度都不到位,所以近年来关于信用欺诈、非法集资等一些不道德的事频繁发生。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利益的驱使下,道德风险也是民间金融的主要风险之一。

(四)经营风险

民间金融自身在投资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也是引起风险的原因之一。民间金融在贷款制度方面本身规定就比较简单,对于投资领域没有详细的分析;对投资对象的信用等级没有详细的、有实效的评价制度;在发放贷款时,对贷款的过程并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以及相关管理义务,对资金的使用也缺乏相应的监管,并且,其投资也比较盲目。

(五)政策风险

从整个民间金融发展的历史和大趋势来看,民间金融具有强烈的经济运行的内生性,只要具有适当的经济运行条件,其就会顺势出现。但是具体到某个地方,某个具体时期来看,民间金融可能随时遭遇生存的制度风险。而现阶段,由于中国刑法对于民间金融与非法集资没有做出清晰界定,中国的民间金融正在经历这么一个阶段,其生存风险很大。

五、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民间借贷风险预防

还是以民间借贷为例,对民间借贷风险的防范措施进行简单的分析,作者认为,对民间借贷风险的防范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正如上文中所说,任何部门都需要监管的机制才能够减少问题的出现,更何况像民间借贷这种“草根”出身的金融行业,必须依靠相关的监管部门或国家机构对其进行约束,才能够减少民间借贷的风险,让民间借贷能够真正的、科学的、规范的为社会做出贡献。第二,要对民间借贷的环境进行优化,尽量多的发展合理的资金投放渠道,鼓励国内中小型民间企业的发展,尽可能的改善其的投融资环境。第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制定合适的法律法规是必要的。国家要根据现在的国情,并结合民间借贷的行业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现今出现的问题,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防工作。以此来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确保国内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二)发展民间金融的监管体系

正规化的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止金融风险的出现,未来民间金融改革的难点与重点是要建立这样一种体系:针对民间金融自身的特点,在保证民间金融的独立性的前提下,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自由和发展空间,政府要有作为,但不能过分作为,扮演推动者的角色。要研究确立地方政府对小型金融机构、地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管地位与监管责任,积极探索适合金融体系的金融监管模式。

(三)设定合适的利率

近年来,国家对正规融资渠道的监管比较严格,实际利率被压到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正规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保持在一个未定的状态,大量资金都流向了非正规金融市场,基于非正规金融市场监管的困难,中央银行的相关利率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传达和贯彻,金融市场所反映的并非真实情况,使得基金的总体分配效率受损,同时也不利于控制流动性的宏观规模和投向。地下金融繁衍生殖的根源在于金融市场的二元分割,因此增加社会的资金供给量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办法就在于,放松利率管制,降低金融市场的分割程度,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得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有所改善。

(四)加强立法支持,规范引导民间金融

民间金融的地位还未得到国家的正式肯定,民间借贷始终处于一种地下状态,运行过程并没有公开,致使金融市场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并且民间金融在民间融资过程中又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又不能对其采取强制取缔或者禁止规定。所以,要加强立法支持,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发展。

(五)构建民间金融体系

要构建民间金融体系,不能只注重大型企业,在中国,小型的信贷企业是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结合如今的社会形势来看,鼓励小型的信贷企业发展是最好的选择,所以,要注重小型的民间企业,从小抓起,构建起民间金融的体系。

六、结论

经济是一切事物进步发展的根本。是确保一个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治久安、永保和平的必要前提。不过一个良好的自然发展的经济市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良好的、能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市场需要制定大量的规定、建立大量的社会机构、制定大量的发展策略等各方面进行配合,尤其是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民间金融的问题越来越多,所以需要及时的对已出现的问题采取解决的措施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本文对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措施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并根据现下的实际状况提出了以上几点建议,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读者。

作者:陈昭来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北流市支行